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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9年1月8 日在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9-01-29 11:53:29  作者:李勇谕  【字体大小: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一年来,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服从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增强维护核心见诸行动的政治自觉
  市委切实担负起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政治责任,坚持人大工作与全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及时就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部署安排,体现出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这种重视来源于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地位、重大作用的深刻认识,来源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学习贯彻,是市委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人大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讲大局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着力学懂弄通做实。一年来,在参加市委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常委会党组开展集中学习12次,举办专题讲座7次。结合人大实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重点围绕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调研掌握情况,总结实践经验,加强理论研讨,形成实施意见,指导工作实践。
  (二)牢牢把握正确的履职指向。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常委会履职的主攻方向,在推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发挥人大功效,贡献人大力量。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保障打好 “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攻坚,《人民日报》以《规划新居颜值升》为题,点赞我市通过立法规范村庄建设的做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调研成果、完善立法机制经验做法等获得全国人大交流推介,工业遗产立法、成立人大常委会专家库和代表专业小组、预算联网监督、公检法“案件评查”等工作得到省人大肯定。服从市委统一安排,主任会议成员挂图作战,靠前指挥,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产业项目建设年”、美丽乡村建设、企业帮扶、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确保按时有质完成任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法律程序,全年共审议任免事项34人次,做好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43人次、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22人次、“两院”员额法官、检察官备案6人次。按照市委的部署,选举、任命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为依法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对株洲县变更为渌口区涉及到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代表、地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职务更名、届期和选举任免等有关法律问题,及时予以研究答复,从法律层面确保株洲县县改区工作顺利进行。
  (三)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依托“人大制度实践展示馆”“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一周人大工作”“人大信息专报”“常委会无纸化会议系统”等阵地,刊发各类理论学习宣传文稿1200多篇,省市以上媒体发稿400多篇,荣获省人大理论研讨奖7篇、新闻宣传奖3篇,坚持守正创新,讲好人大故事。组织开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等大学习、大调研专题活动,精选主题、精心调研、精深交流,把专题活动办成深入学习的大课堂、工作发展的加油站,形成了“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建立适应乡村振兴战略的乡镇机构”“加快株洲全域旅游发展”等一批有影响力、有操作性的课题成果,为市委科学决策、人大依法履职、“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四)牢牢把握正确的创新取向。坚持把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继续推向前进,致敬改革开放40周年。在规范化上下功夫,市人大“三会”议事、“四权”行使和代表工作都有了新的规范,有效促进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真正贯通。在专业化上求突破,成立67名专家组成的常委会专家库,设立内务司法、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侨、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农业与农村、立法6个代表专业小组,强化了人大依法履职的智力支持。在大数据上做文章,率先在全省施行财政预算实时联网、在线监督,除涉密单位外,全市89个一级预算单位,264个二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为看好人民的“钱袋子”提供了实时数据支撑。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彰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人大力量
  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一谷三区”、实现基本现代化全市大局,有力推进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一)着力监督“三大攻坚战”。一是持续防范债务风险。听取债务情况报告,摸清债务底数,督促加大化债力度;重点调研平台公司改革转型,提出整合平台公司、厘清政府与平台公司债权债务关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等建议。二是持续监督脱贫攻坚。围绕整体脱贫和长效机制建设,深入开展调研督查,指出部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少数地方脱贫质量不高、农村产业发展和长效稳定脱贫的基础仍然薄弱等困难和问题,提出持续加强人力、政策和产业帮扶,抓紧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长效机制,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等建议。三是持续护航生态文明。开展全市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提出建筑工地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堵疏结合强化尾气污染防治等五个方面工作建议,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株洲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推动我市蓝天保卫战赢得“株洲蓝”,全年空气优良天数288天,领跑长株潭。
  (二)着力监督经济发展环境。一是开展综合执法检查促创新。发挥“法律巡视”作用,围绕提高我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综合执法检查,提出完善工作机制、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打造创新平台、发挥科技资金撬动作用、优化服务体系等6条审议意见。执法检查创造性启用专家调查,对标法律条文实施“清单式”检查,为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积累了经验。二是开展司法执法监督促保障。重点听取审议“法检”两院依法支持与保障产业发展,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汇报,从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角度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司法机关进一步服务“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听取政府《株洲市促进工业企业发展十二条》专项工作汇报,推进我市工业经济发展。三是开展审议意见督办促落实。围绕推进我市“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和“双创”工作,对2017年关于株洲·中国动力谷建设、“双创”工作等审议意见2018年推进情况持续监督,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全面落实,特别是加大了推进田心片区、董家塅片区提质改造力度,市规委会审议通过轨道交通、航空特色小镇(老城区)提质改造规划,提出打造中国·株洲田心轨道特色小镇和中国“西雅图”。
  (三)着力监督“最多跑一次”。为推动市委“最多跑一次”重大改革落地,部署开展专项调研检查,主任会议成员分7个组,深入市政府办、市编办、市政务中心等部门,紧盯改革工作进程,全面掌握改革情况,针对性地提出推动数据整合共享、完善标准体系、破解重点领域改革难题,加速市民中心建设等建议。目前,市民中心建成使用,九成以上事项做到“最多跑一次”。“交房即交证”等改革经验被新华社、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等新闻媒体点赞。
  三、坚持人民至上,始终秉持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价值追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码”民生监督,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力求让所有工作和生活在株洲的人们,都能感受到这座城市带来的稳稳的幸福。
  (一)加强财政预算监督,保障人民知政权利。与预算联网同步推进,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采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者自评、财政管理部门评价、审计部门评审、人大评议监督的“四评”方式,首次听取2017年预算安排的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智能制造)、农田水利建设、学前教育发展和推进取消药品加成改革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报告,推动政府预算管理由“投入型”向“绩效型”转变。坚持市政府向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制度,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突出部门整改工作的跟踪督查。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把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审查批准2017年决算、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二)加强老百姓关注热点难点监督,推进民生福祉事业。一是视察、听取和审议我市城区教育发展情况。专题视察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听取和审议我市贯彻实施《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情况汇报,针对大班额等现象,建议完善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规划、加快学校和幼儿园项目建设、严格教育用地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在常委会审议意见形成过程中,多次与市区教育部门、教投公司沟通,提升审议意见落实的可操作性,确保“幼有所育、学有所教”。二是开展养老服务工作监督。听取养老服务专项工作汇报,从注重规划引领、 政策落地、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医养结合”和人才队伍建设六个方面提出工作建议并跟踪督办,我市养老服务工作逐步加强。三是督促依法加强残疾人保障。调研督查全市落实《湖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规定情况,促使各县市区财政依法依规落实了重度残疾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全额补助资金,加强了重度残疾人的基本医疗保障。四是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围绕“绿色兴农、质量兴农”主题,多次视察城区部分农贸市场农产品快检室建设情况和蔬菜基地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问题,较好推动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三)加强城乡统筹监督,促进城乡一体化。一是推进“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督促我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和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地方法规实施。通过联合召开贯彻实施推进会和现场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推进我市四县(市)和渌口区乡镇政府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全面到位,规划审批全面铺开,建筑风貌管控试点开局良好。目前,全市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851本,个人建房用地批准书1859本;协调召开《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动员会和监督推进会,提出加大部门协调、加强执法保障、重点突破城市管理薄弱环节等意见,有效促进了我市城市管理法治化。2018年11月住建部城市管理片区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二是推进城市提质发展。对2006版城市总体规划2017年执行情况进行调查,提出了加强顶层设计、构建方便共享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活环境等建议。对城市交通畅通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按照“持续监督、突出重点、常抓不懈、务求实效”的要求,促成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市人大建议,出台了市政公用设施移交管理办法,稳步推进了响石广场改造、新文化路建设等项目实施。三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调研,总结市人大在芦淞区白关片区卦石村和楠木山村帮扶创建美丽乡村的有益做法,从加强领导、多方协同,规划引领、稳步推进,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等方面,对完善《株洲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意见建议。
  四、坚持全面依法治市,不断深化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的法治实践
  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目标导向,推动法治株洲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让法治精神深植人心。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及时提请市委召开高规格的宪法学习贯彻座谈会,坚持宪法宣誓制度,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委会会议、代表培训班等形式,掀起学习宪法修正案的高潮,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宪法自信和宪法自觉,让宪法成为全社会、各阶层共同信仰的最高律令。以宪法学习贯彻为契机,持续推动《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贯彻落实,重点针对落实普法责任制、普法工作经费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得到了省督查组的充分肯定,巩固了普法工作良好局面,推动了法治精神深植人心。
  (二)落实立法工作新格局,理顺立法体制机制。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立法工作格局,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改革创新的思维,创造性提出了“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分工合作、整体推进”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在立法实践中建立了立法项目培育、全程参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调研、文稿打磨合议四项机制,落实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主体责任,有关专门委员会的业务把关,法制委、法工委法律技术把关,县市区立法配合四个责任,把好了立足市情选好题、博采群议聚民智、重点突破抓关键、权责设定求平衡四个重点,株洲立法步入了新格局,形成了大合力,有效提高了立法质量和效率。
  (三)坚持全过程主导立法,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全年以工业遗产保护立法审议为重点,从地方立法的基础、规程、效用方面着力。一是不断夯实立法基础。充实完善立法规划,实施“一局一项目”“一县(市、区)一项目”立法调研基础工程,立法规划项目达到23个,立法项目库项目近50个,重点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大数据管理、城市地下管线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等立法调研,进一步夯实了立法基础,强化了立法意识,开阔了立法视野。二是不断完善立法规程。修正《株洲市地方立法工作规程》,抓住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环节,完善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立法协同协商、面向立法联系点和公众征求意见采纳反馈、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审议修改等流程,立法更加规范有序。三是不断提升立法效用。在工业遗产保护立法中,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员参与,由主任会议成员带队,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8个组,扎实开展工业遗产保护立法审议调研,研究处理正反各方面意见建议350余条,努力实现立法中的最大公约数,增强地方立法的社会认同和实施的可操作性。这些举措推动了株洲立良法、立有效管用之法,2018年全国人大综述三年来设区的市新获立法权立法情况,在全国已制定的595件地方性法规中点名表扬两部条例,《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为两部之一。出台《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以立法方式推动工业文化保护,在全省开了先河,为湖南工业遗产保护提供了法规样本。
  (四)加强司法监督和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聚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精心组织“案件评查”活动,制定《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案件评查办法》,组织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专家库专家和司法机关业务骨干,对公检法2017年办结的共计60件刑事案件依法开展评查,掌握和了解司法机关办案质量状况,指出办案过程中存在的普遍、共性问题并督促公检法认真整改。妥善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752件次。
  (五)有序推进立法监督,维护法制统一和权威。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加强备案审查工作,重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文件的专项清理和主动审查,坚决防止政策法规“放水”行为,首次对报备文件逐件全覆盖主动审查,实行经办科室、专家、常委会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组成人员“五审”递进,全年备案审查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0件,有力维护了法规的统一和权威。
  五、坚持强化服务保障,创新完善凸显代表主体地位和作用的平台渠道
  坚持以贯彻落实《中共株洲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4个配套办法为抓手,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一)巩固代表联系平台。坚持“双联”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120人200多人次。通过加强指导、推进、督查,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和有条件的村、社区都设立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开展活动1700多次,接待人民群众6200多人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672件,解决904件。
  (二)丰富代表活动形式。以代表专业小组、代表小组为单位,围绕就业服务平台、金融支持壮大实体经济、民办教育、脱贫攻坚、产业项目建设、全民国防教育等主题,组织开展活动80多批次,形成了一批调研视察报告,为国督政、为民代言,“小组”释放出“大能量”。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和执法检查等重大活动180余人次,服务代表知政参政。
  (三)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坚持现场督办、过程督办、结果督办的“三督”方式,由常委会领导牵头,对今年31件重点督办建议,加大督办力度。创新巡回集中督办方式,以建议类别及办理责任部门为基础,改“地域性”集中督办为“部门性”集中督办,提升办理实效。实施代表建议网上交办、督办、答复、评价,公开办理结果,提高办理效率。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建议办理情况报告,首次对市法院、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规划局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组织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全年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268件,形成办理件358件,代表对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总体表示肯定。
  (四)优化代表履职服务。组织当选的省人大代表、代表小组组长等开展各类培训,做好国、省代表人代会建议线索征集、审议发言等服务工作,编印国、省代表履职故事画册,在省、市等媒体宣传报道代表履职先进事迹183人次,开展评先评优,展现代表争当时代先锋的精神,激发代表依法履职尽责的热情。
  时间是最客观的见证者。一年来,市十五届人大代表牢记职责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书写了崭新的人大篇章,展现了绚丽的代表风采,形成了丰富的实践成果,积累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铮铮誓言,绘就了“使命呼唤担当,代表创造精彩”的时代图景。我代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致以衷心感谢和美好祝福!
  六、坚持聚焦作风聚力效能,扎实迈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的有力步伐
  出台《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着力打造党性过硬的政治机关、胜任职责的工作机关、人民满意的代表机关。
  (一)坚持把党的力量挺在前面。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市人大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常委会机关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加强作风建设,着力当好参谋助手。机关党委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积极推进支部“五化”建设,不断激发机关干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二)坚持把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上级人大党组、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年3次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20多次向市委报告工作情况,重要决定、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及时向市委请示,坚决执行市委决定。第一时间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及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制定落实文件80多件,出台具体举措110余项,使人大各方面工作始终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
  (三)坚持把制度建设挺在前面。规范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党委运行机制,完善机关“周末大学堂”学习制度,会务、发文、保密、人事、财务、接待、老干、督查、用车等工作制度38项,基本形成体现国家权力机关特点、涵盖机关运行各个方面的制度体系,巩固靠制度办文、办会、办事,靠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良好局面,确保机关运行规范有序、调度有方、保障有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获评2018年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各位代表,同志们!一年来,常委会所取得的成绩和进展,是市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全市人民、全市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以及社会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人大工作的同志和各界朋友,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和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人大主导立法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凸显,立法合力有待进一步凝聚;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追踪问效、持续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代表活动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代表活动和代表建议办理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联动有待进一步增强,人大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活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努力改进。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谷三区”、加快建设基本现代化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人大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厉行法治和全面依法治市,提升法治思维能力,提升工作创新能力,提升智慧履职能力,更加有效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加快建成“一谷三区”,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2019年的主要任务是:
  一、立足“纲”和“魂”,把牢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今年,新中国将迎来70华诞,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5周年。65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完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长期坚持、完善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理论指导,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中的具体化、实践化,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纲”和“魂”。思想的力量最强大,学习的红利最持久。要把全面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根本任务来抓,学精悟透用好蕴含其中的党性原则、使命意识、法治精神、民本情怀,厚植理论根基,坚定制度自信,不断提升对根本政治制度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不断增强在深学中笃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推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思想观念上真正贯通,在机制制度上真正连通,在工作落实上真正畅通,努力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在人大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与党的中心工作保持一个方向,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基本原则,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栗战书委员长“三个紧紧扣在”的履职要求,在指导思想上围绕中心,在工作部署上突出中心,在工作方法上贴近中心,在全市工作一盘棋中主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二、立足主导能力建设,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用。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重点做好《株洲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立法审议工作。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大数据产业促进、炎陵县千年鸟道保护等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城市养犬管理、古村古镇历史文化保护、城市公园保护、城市山体水域保护、河道采砂管理、酒埠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等立法调研工作。继续实施立法培育工程,不断完善立法规划,继续开展“一局一项目”、“一县(市、区)一项目”、立法项目库其他项目调研。与湖南工业大学联合成立株洲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促进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审议法规时增加政府相关负责人说明条款设计解读环节,提高常委会对所立法规特别是法规中关键性条款的理解。同时,切实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坚决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在立法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与改革发展保持一个频道,把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作为目标定位,主动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株洲建设新要求,着眼深化立法新格局实践,着重加强主导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着实推进地方法规实施,努力使我市立法更加有效管用,株洲特色更加凸显,引领推动作用更好发挥。
  三、立足改革发展大局,坚持正确有效监督。紧紧围绕我市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培育新动能、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强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着力,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谷三区”、加快株洲基本现代化征程,强化监督支持,彰显人大作为。重点是聚焦全力打造中国动力谷,听取株洲·中国动力谷建设2019年推进情况、贯彻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情况、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情况汇报,开展海外人才引进专题调研。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株潭绿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检查。聚焦温暖企业行动和落实“六稳”方针,听取和审议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开展非公经济发展、稳就业情况调研。聚焦城乡一体化发展,开展城市交通畅通、《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现代农业产业集聚园区建设等专题调研,听取民办教育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行河长制、城区基础教育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等情况汇报。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公检法开展“案件评查”专题视察和调研,听取和审议两院半年工作情况、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聚焦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开展国旗国歌国徽三法执法检查,增强市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监督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与监督对象聚焦一个目标,把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作为重要遵循,善用法治的力量,发挥“法律巡视”的作用,把从严从实、解决问题、增强实效具体地、精准地体现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会议审议、沟通协调、交办意见、持续督办等各个环节,一环一环抓落实,一锤接着一锤敲,寓法治和支持于监督之中,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共同推动株洲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立足发挥主体作用,强化代表服务工作。持续推进代表工作“1+4”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发挥好代表的主体作用。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效。坚持从源头上把好代表建议质量关,指导和服务代表依法依规提交建议,提高提出建议的质量。完善重点建议督办机制,办理前加强提建议代表和督办责任人的对接,办理后组织代表对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不力的单位开展专题询问,继续组织建议办理情况评议及满意度测评。继续开展代表建议日常督办、上门督办、巡回督办、网上督办,不断加大办理力度,切实提高办理实效。加强代表履职的保障。建立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机制,完善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向选民和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履职监督评估考核工作,推进“代表履职管理APP”平台运行。落实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组织乡镇人大干部培训。创新代表履职的方式方法。开展基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开展争创“五星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活动,把“双联”工作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室开展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实效。
  在代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与人民群众站在一个立场,把密切联系群众走在人大所有工作前头作为基本要求,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直接、更广泛、更密切的独特优势,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五、立足提升履职能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着力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坚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提高法治素养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进一步营造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推进治理现代化的良好法治环境。要着力提升工作创新能力。坚持立足于法,力求于新,开展“株洲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评选,创造性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营造以开拓进取、担当作为促进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发展的良好创新氛围。要着力提升智慧履职能力。坚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重视发挥专家库、代表专业小组和专门机构“三专”的作用,积极推进人大业务信息化智能化应用,让智库、智能在人大履职中更好发挥支撑、支持作用,以工作效能提升增强履职实效。
  在自身建设中,要始终坚持与党的要求保持一个标准,把党建引领、对标看齐作为根本保障,发挥常委会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旗帜鲜明把方向,统筹总揽管大局,靠前指挥保落实,率先垂范带队伍,不偏向、不走样,不图虚名、不务虚功,一年接着一年干,一步一个脚印,努力交上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人大答卷。
  各位代表,同志们!历史的画卷,总是在砥砺前行中铺展;精彩的华章,总是在接续奋斗中书写。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对接新时代、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成“一谷三区”、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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