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其它领导同志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半数以上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出席方为有效。
①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重要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② 研究讨论向省政府及市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③ 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④ 审议市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⑤ 分析形势,通报情况。
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二至三次。
2021/10/13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10月12日,代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株洲推进长株潭一体化、禁毒、林长制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树牢底线思维,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抓好生物安全建设,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办好株洲自己的事情、做好大团结大联合工作。
2021/10/09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
2021/10/08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9月30日,代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招商引资、电力设施建设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出,要坚定不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和创新。要抢抓北斗应用发展机遇,全面深化与国防科技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全力推进北斗信息产业园建设。要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