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其它领导同志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半数以上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出席方为有效。
①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重要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② 研究讨论向省政府及市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③ 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④ 审议市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⑤ 分析形势,通报情况。
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二至三次。
2021/09/15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9月13日,代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依法治市、乡村振兴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出,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要从党的百年光辉历程中吸取奋进力量,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2021/09/02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
2021/08/31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8月30日,代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来株调研讲话要求,研究重点工作绩效评估、高速公路网规划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来株调研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集群发展讲话要求。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积极有效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