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之家

当前位置: 彩票之家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政策解读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蒋湘晖就株政办发〔2017〕4号答记者问

来源:株洲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5-12 17:03:50  作者:韩洋  【字体大小:

  近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株洲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发[2017]4号),对我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政策作了调整。为此,记者采访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蒋湘晖。

 


  问:本文件的指导思想有什么新变化?
  答:根据省里要求,坚持先落实社会保障资金、后批准征地的“先保后征”原则,从原来的“即征即保”到实行“先保后征”,是确保被征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前能纳入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解决养老看病的后顾之忧。


  问:被征地农民可参加什么社会保险?
  答:全市不再建立单独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为被征地农民参加上述社会保险提供参保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选择不参加上述社会保险,以及不符合参加条件的,均不享受参保缴费补贴。


  问: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什么新规定?
  答:被征地农民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考虑与现行医疗保险政策的衔接,对被征地农民自愿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应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设置了“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办法是: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日时的年龄减去16周岁,再减去实际享受的补贴年限,为其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补贴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累计年限未达到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要求或被征地农民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均应按政策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


  问:对被征地农民四个年龄段的设置有何变化?
  答:取消了年龄段的设置。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补贴年限补贴年限均从16周岁起计算,按每超过2岁(不足2岁的按2岁计算)补助1年计算,补助年限不足5年的按5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5年。


  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的提取标准有何变化?
  答:一是提高了用地单位缴纳标准,市区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按每平方米80元的标准一次性提取;各县市在确保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问题的前提下,按每平方米不低于30元的标准自行确定提取标准。二是对集体补助征收办法进行了调整,不再征收土地补偿费,而是一次性提取10%的征地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


  问:被征地农民可享受的养老保险补贴额怎么计算?
  答: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计算方式是: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12%×补贴年限。补贴年限为:从16周岁起计算,按每超过2岁(不足2岁的按2岁计算)补助1年计算,补助年限不足5年的按5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5年。补贴额经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或征管办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额登记证》。同一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的补贴标准一致。


  问: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有何新变化?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被征地农民中劳动适龄人员(16周岁至女55、男60周岁)免费开展就业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创业扶持等服务,提高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资金由财政部门根据被征地农民劳动适龄人数,制定当地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工作计划。经费是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中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提取,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问:对欠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仍按原办法计算、缴纳吗?
  答:如原用地单位有欠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应按新标准重新计算,并限期缴纳。

相关政策

 

点击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