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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教育局惠企政策

发布时间:2020-09-16 16:41:43  作者:株洲市优化办  【字体大小:

株洲市教育局惠企政策

序号

政策干货

政策依据

责任单位

责任人

1

经认定的A、B、C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根据人才意愿安排就读。经认定的紧缺急需、贡献突出的D、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人才意愿和实际情况,按照“就近、免试”的原则,统筹安排,由所在县市 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落实。报考普通高中的,经认定的A、B、C类人才子女根据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入读。认定的D、E类人才子女纳入招生优惠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就读实施办法(实行)的通知》(株教发〔2018〕4号)

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和各县市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和幼儿园阶段)

齐长新(市局)22663747

李斌(天元)13975311076

周宏桥(芦淞)13507333405

凌银枝(荷塘)13873348986

唐慧(云龙)13762304018

姜伟(石峰)13327331855

刘林满(渌口)13973370072

钟建军(醴陵)13707418269          刘佑开(攸县)13574248652          刘漫林(茶陵)13974150276          邓建平(炎陵)13786334098

2

升级企业家服务保障体系。设立优秀企业家“一站式”服务窗口,为企业家的配偶随迁、子女入学、住房等提供全程代办服务。企业家非本市户籍子女就有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子女入学权益,解决入学问题。

《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若干措施》(株发〔2018〕21号)

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和各县市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和幼儿园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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