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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批

来源:株洲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2-08-22 09:45:25  作者:李淼 贺燕军  【字体大小:

  市国土资源局8月21日传来消息:历经9年修订,《株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已获国务院批准实施。

  2003年,我市作为全国14个试点城市之一,开始启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围绕“两型”建设要求,旨在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更好地落实土地宏观调控政策。

  《规划》共11章、41节,内容包括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土地利用分区、加强耕地保护与基本农田建设、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土地生态安全、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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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划》“新”在哪?

  中心城区用地拓展到164平方公里

  《规划》显示,到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11.18平方公里以内,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4平方公里以内。

  市国土资源局解读:近年,我市重点项目数量逐年递增,中心城区用地需求不断扩大。 《规划》对中心城区布局进行优化,中心城区用地规模从150平方公里拓展到164平方公里,并设置了9.66平方公里有条件建设区,将充分保证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规划》显示,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996.8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677.58平方公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79.36平方公里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少于79.36平方公里。

  市国土资源局解读: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规划》量化了我市耕地保护的各项指标,强调“占一补一”,表明我市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划分西北部、中部、东南部3个土地利用综合区

  《规划》提出,我市将划分为3个土地利用综合区,分别是西北部平岗“两型”社会重点建设区、中部岗丘粮农综合发展区、东南部山地林农综合利用区。

  西北部建设区包括株洲市区、株洲县和醴陵市部分乡镇,总面积1891.37平方公里;中部发展区包括株洲县、醴陵市、攸县和茶陵县部分乡镇,总面积5442.72平方公里;东南部利用区包括攸县、茶陵县部分乡镇和炎陵县全部,总面积3928.11平方公里。

  市国土资源局解读:我市西北部以丘陵、平原为主,人多地少;中部以岗地、平原为主,土地肥沃;东南部山地资源丰富。根据区域特征,明确各区域土地利用管理重点,将更利于各区域的发展。

  小城镇从“遍地开花”到强化中心

  《规划》提出,按照新型城镇化的要求,合理推进中心城区、县城和重点建制镇三个层次的发展,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城镇发展模式。

  市国土资源局解读,根据《规划》,未来我市将建设株洲市中心城区,醴陵、攸县次中心城市,株洲县渌口镇、茶陵县城关镇、炎陵县城关镇等重点建制镇。对于其他建制镇的建设,我市将从过去的“遍地开花”转变为强化中心、重点扶持、以点带面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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