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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2015年金融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6-02-23 00:00:00  【字体大小:

  一、2015年金融工作总结

  2015年,全市金融工作深入贯彻金融政策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促投放、抓改革、优环境,较好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市经济与金融形成了良性互动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金融改革创新扎实推进。一是全面推进农信社改革。茶陵农商行组建成功并挂牌,城区(天元、城郊)、株洲县农信社也正在加快改革筹建步伐。二是稳步推进村镇银行组建。攸县政府已与湘潭市农商行签订有关协议;炎陵村镇银行已和浏阳农商行、上海农商行长沙办事处就筹建工作进行了初步衔接。三是继续推动株洲民间金融中心试点。督促协调区金融办加强对株洲民间金融中心的日常监管,指导完善相关风险防范机制,并为 6家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对接资金 0.47亿元。四是促推荷塘区省级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动荷塘区金山工业园信用园区建设,在荷塘区率先开展农村“三权”抵质押贷款工作,激活了农村要素市场。

  (二)信贷融资力度持续增强。今年来,我市多措并举努力引导信贷增长。一是制定和落实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积极支持实体经济、服务“三农”发展;出台了《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本级政府性项目投融资管理的意见》,并设立6亿元政府偿债基金,严格规范项目申报、项目审批、举债程序、资金用途和项目管理,做到融资计划与举债计划相衔接,实现“借、用、还”相统一;起草制定了《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引金融活水浇灌小微企业之树,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设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目前市本级已设立200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筛选了98家企业进入株洲市2015年度产业园区小微企业扶持名录予以扶持,建立和完善了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分担机制即银行、保险、担保、政府四方风险分担机制,采取全信用方式(无抵押担保)扶持园区创新、创业型、高科技小微企业发展。三是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市本级设立了1亿元产业引导基金,采取股权和债权的方式(低利率)支持创新、创业性高科技小微企业发展。四是强化政银企合作。成功举办全市“项目攻坚年”重点项目银企洽谈签约会,共计63个重点项目获得18家银行融资授信金额469.3亿元,这些签约项目八成以上已得到落实和即将落实,将为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另外,多渠道引入各类金融资源,促成市政府先后与农发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等三家金融机构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将在未来三至五年内累计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不少于550亿元综合金融支持。积极协调银行机构对重点项目和产业加大融资授信,加强与政策性银行对接和商业银行合作,积极争取了农发行今年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投放到位100亿元和国开行棚户区改造项目信贷支持39亿元;与长沙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采取设立棚改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城市发展基金等方式为南岳岭棚改、城际铁路中心站场配套设施、轨道交通科技城园区、龙母河片区综合开发等项目提供共计85亿元融资支持。截止12月底,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411.92亿元和1234.06亿元,分别较年初新增352.45亿元和181.2亿元(含政府债券置换银行贷款61.36亿元),分别增长了16.78%和16.26%,存、贷总量均居全省第三位。

  (三)资本市场发展对接提速。一是出台和落实扶持政策。制定了《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企业在场外市场挂牌有关事项的通知》,作为扶持企业上市政策配套文件,对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市、区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的费用补助;积极向财政申报落实发展资本市场引导资金300万元,开辟企业改制上市“快捷通道”,帮助企业解决股改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分层分类培育。加强与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培训引导对接,强化对上市后备资源的培育,鼓励股权投资类机构投资我市企业。筛选培育了全市100家拟上市后备企业并实行动态管理,其中有29家入选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15家入选省新三板后备企业资源库,指导“西迪硬质合金”等30家企业与券商签订改制辅导协议或财务顾问协议,“华联瓷业”等25家企业已完成股改。三是推动企业到场外资本市场挂牌融资。新增7家企业登陆新三板,挂牌数量居全省第二,其中4家通过定向发行股票融资0.46亿元;新增16家企业(目前共计32家)在“四板”市场挂牌融资。四是强化融资渠道拓宽和创新。积极支持企业通过上市公司再融资、债券、票据、信托、基金、私募股权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直接融资。今年全市企业通过对接资本市场全年新增直接融资246.26亿元,较去年增长29.07%,直接融资规模居全省第二。

  (四)地方金融组织稳妥发展。一是积极稳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新申报3家小额贷款公司并获省金融办批筹;加强市、县(区)两级日常监管,对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中存在问题下达督办函进行认真督导整改;完成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工作,全市小额贷款公司A级有5家,B级9家、C级2家。已开业17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10.76亿元,当年累放贷款达到5.2亿元,同比下降113.5%。二是进一步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业。上报省办拟取消3家不合规融资性担保公司资质和新申报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筹建;推动丰叶担保公司、国信财富担保公司各增资扩股至10亿元,增强其担保能力;不断整合民营资本,指导湖南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湖南农村信用担保公司在炎陵、醴陵、攸县设立办事处,实现了我市县域政策性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全覆盖。14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合计注资资本金22亿元,为3400余户在保企业提供担保80亿元,目前在保余额16.38亿元,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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