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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来源:县扶贫办  发布时间:2020-06-02 15:34:05  【字体大小:

  前 言


  为实现与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实际,特制定全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一、“十二五”扶贫开发取得巨大成就

  “十二五”期间,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战略决策,领导、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苦干实干,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扶贫开发极大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和谐。

  一是全县经济快速发展。GDP由2010年的28.58亿元增加至2014年的55.2亿元元;地方财政收入由2010年的3.3亿元增加至2014年的8.23亿元。

  二是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贫困人口从2010年的6.3万人减少到2014年的2.6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10年占全县农村总人口的32%下降到2014年的14.4%,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10年的2873元增加至2014年的6155元。

  三是农村基础设施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实现了村村通公路。整修农田水利,人均旱涝保收高产田从0.3亩增加到0.6亩。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60%以上的农村人口饮上了卫生水。100%的行政村通电,90%的行政村覆盖电视通讯网络。

  四是产业开发明显提速。2011年以来,共整合各类扶贫产业资金1879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1365万元,扶持贫困农户开发笋竹林1.5万亩,饲养白鹅30万羽,发展高山延季蔬菜、高山水果0.34万亩, 1.23万农户1.2万人通过产业开发实现了稳定脱贫,农民纯收入从2010年的2790元上升到3608元。摩托车、彩电、手机已成为绝大多数寻常百姓的生活用品。

  五是群众技能明显提高。通过对贫困家庭子女学费全免、适当给予生活补贴等措施,全面实现“普九”教育,小学辍学率为零,初中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均达100%。2011年以来,共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24期,发放资料1.8万余份,培训8680人次,扶持贫困家庭“雨露计划”学历教育312人,实现了贫困户户均1人以上掌握2-3门实用技术的目标。全县已扫除青壮年文盲,科技入户率达96%,农民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明显增强。

  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发展的机遇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扶贫领域的改革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提出了“到2020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目标任务。“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最后冲刺的五年,中央、省委相继出台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为扶贫开发工作绘就了蓝图,明确了任务,指明了方向;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健全,特别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为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作了兜底性的制度安排;省、市、县三级“新十年”扶贫开发规划完善推进,扶贫开发取得巨大成效,为“十三五”扶贫开发的实施增添了信心和决心;炎陵县是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重点县、苏区县,多项政策机遇叠加,为扶贫开发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我县贫困地区基础条件不断改善,贫困群体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扶贫开发思路更加清晰,符合保康特色的扶贫开发模式基本建立;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扶贫力量不断充实,政府、市场、社会关注扶贫、参与扶贫、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初步形成。

  (二)面临的挑战

  一是贫困对象多,整体脱贫难。按照新一轮建档立卡的标准,全县仍有24个贫困村、2.23万贫困人口。贫困群体主要集中在高寒边远地区、生态脆弱区和自然灾害易发区,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生活条件差,贫困对象受教育程度低、综合素质低、技术能力低,自我脱贫难度大。加之每年因灾、因病、因学等返贫人口约有3000余人。

  二是项目投入大,攻坚任务重。炎陵县是典型的山区县,地理位置特殊,贫困群体分布区域广,导致扶贫项目建设成本高,资金需求量大。然而上级投入资金十分有限,部门整合资金困难重重,地方财政财力不足,配套投入不足等一系列融资难题尚未解决。目前,我县农村仍有土坯房2.1万余户,11.4万人不同程度存在饮水困难,4万人生活在“一方水土不能养活一方人”的高寒边远地带;农村供电容量小、质量差,生产生活用电缺乏保障;边远贫困村上学、就医、文化生活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六难”问题还很突出;水利设施严重老化,病险水库、堰塘、河堤、灌渠急需维修。诸多难题摆在眼前,扶贫攻坚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三是产业底子薄,农民增收难。贫困群体科技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市场化意识不强,传统的“家庭式”自产自销模式根深蒂固;农技推广体系不健全,机械使用率较低;种植栽培管理粗放,产量较低,优质品种比例较小,市场竞争力低。产业发展基础落后,底子薄、起步晚,农民持续增收十分艰难。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按照“六个精准”和“七个一批”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等重大历史机遇,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产业培育为前提、就业培训为基础、社会事业为依托、基础设施为保障,举全县之力,施非常之策,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领导,社会统筹,群众主体。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县、乡、村三级一起抓。强化各级各部门的扶贫责任,积极动员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扶贫工作,形成强大合力,充分调动贫困群众自力更生,鼓励先富帮后富,引导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由“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转变,激发内生动力。

  ——坚持点上示范,面上铺开,整村推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兼顾,66个贫困村全面铺开,与改善住房、新农村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易地搬迁有机结合,在贫困村中选重点村、示范村,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示范引领,打造一批特色产业专业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坚持整合项目,捆绑资金,集中投入。按照“统筹安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捆绑社会资源,推动扶贫政策、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聚集,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集,集中投入,精准滴灌,实现项目资金全覆盖。

  ——坚持因地制宜,项目到户,政策到人。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因村因户施策,实行“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方略,分类制定贫困村脱贫规划、贫困户脱贫计划,做到村有发展目标、户有致富项目、人有扶持政策。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17年,全县实现“两个率先”, 在全省贫困县中率先实现全面脱贫,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现行标准下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面脱贫,全县贫困人口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00元。全县66个贫困村分期分批全部出列,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摘掉“贫困县”帽子,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9000元。2015年全县减少贫困人口6017人,16个贫困村出列;2016年减少贫困人口6250人,25个贫困村出列;2017年减少贫困人口6462人,25个贫困村出列,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

  到2020年,全县迈入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达10000元。


  第二章  发展产业脱贫一批


  第一节  特色产业脱贫

  根据全县产业发展现状及不同产业对气候、温度、海拔、土壤质地等因素的特定要求,因地制宜进行科学布局规划,重点对66个贫困村和21272名贫困人口进行产业引导。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通过优惠政策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精准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调动所有力量投入到精准扶贫中去。

  以黄桃、柰李为主的特色水果产业发展区:黄桃、柰李要求土壤质地为沙壤土,土层深厚,腐殖质含量高,海拔在400-1000米之间,7、8月份的日照温度不能过高,冬季气温低,昼夜温差大,避免大气和固形物污染。适合发展的有仙坪村、洞子村等78个村,贫困人口3309户10619人,其中涉及井山村、茶垅村等32个贫困村,贫困人口1566户5063人,适合帮带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有炎陵县耕夫子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炎陵县三好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炎陵搜农坊电子商务公司、炎陵县平乐黄桃种植专业合作社、炎陵县云里柰李种植专业合作社等76家。

  蔬菜发展区:蔬菜适宜种植在海拔1000米以上,气候凉爽且有明显小气候区,与平原、丘陵地区形成一个明显的季节差。适合发展的有石子坝村、星光村等24个村,贫困人口1182户3782人,其中涉及坪坑村、田心村等2个贫困村,贫困人口107户362人,适合帮带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有炎陵县龙凤高山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炎陵县天源高山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1家。

  油茶种植和提质改造适宜区:油茶适宜在海拔高度600米以下平坡缓坡地带种植,土壤类型以微酸性红壤、黄红壤为宜,结合实际油茶种植范围,适合发展的有木新村、苍背村等51个村,贫困人口2604户8159人,其中涉及道任村、高峰村等24个贫困村,贫困人口1529户4721人,适合帮带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有炎陵金紫峰粮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炎陵县神农人和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6家。

  高山茶叶发展区:高山茶叶适栽区要求年平均温度13摄氏度以上,日照短,云雾弥漫,漫射光多,土壤质地疏松,远离工厂、公路主干道的丘陵和山地。适合发展的有秋田村、梅岗村等36个村,贫困人口1887户5874人,其中涉及九潭村、龙凤村等17个贫困村,贫困人口1049户2504人,适合帮带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有炎陵县船形神农白茶种植专业合作社、炎陵县神农生态茶叶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

  笋竹两用林及其产业链发展区:笋竹主产区在十都、策源、沔渡、龙溪等地,分布面积广、适应性强、投入较低、见效快,结合现有情况,适合的有青石岗村、上洞村等33个村,贫困人口1371户4518人,其中涉及荣塘村、古塘村等19个贫困村,贫困人口909户3056人,适合帮带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有炎陵县石洲楠竹专业合作社、炎陵县策源梁桥笋竹开发专业合作社等26家。

  花卉、珍稀树种、林苗培育和休闲特色农庄(农家乐)发展区:结合我县大旅游格局及交通等因素来考虑,适合发展的有天平村、南流村等47个村,贫困人口1953户6132人,其中涉及玉江村、坪形村等11个贫困村,贫困人口712户2327人,适合帮带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有炎陵县江陵丹桂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炎陵县翠群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2家。

  炎陵白鹅养殖适宜区:白鹅养殖适合有水、有草、空坪隙地多、地势比较平坦的地方,适合的有石桥村、澎溪村等23个村,贫困人口1175户4679人,其中涉及洞里村、沿汾村等4个贫困村,贫困人口208户686人,适合帮带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有炎陵惠农白鹅养殖专业合作社。

  黑山羊、黄牛养殖适宜区:黑山羊、黄牛适宜在宽阔的山场、牧草资源丰富或笋竹林面积广、居住分散、常住人口少的地方养殖,适合发展的有鹫峰村、黄上村等20个村,贫困人口892户2918人,其中涉及牛塘村、心田村等5个贫困村,贫困人口281户868人,适合帮带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有炎陵县石洲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炎陵县高路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9家。

  稻田综合种养发展区:稻田综合种养适合水田较多、水源充足、地势相对平坦的地方,适合发展的有官仓下村、枧田洲村等13个村,贫困人口737户2337人,其中涉及翠群村、湖田村等3个贫困村,贫困人口202户617人,适合帮带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有炎陵县世紫泥鳅养殖专业合作社、炎陵县富农黄鳝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5家。

  第二节  乡村旅游扶贫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把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政府引导、科学规划、市场运作、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积极探索扶贫开发与乡村旅游有机融合的新途径、新方式,支持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开展乡村旅游创业就业,共享旅游发展红利,实现稳定增收脱贫。支持景区周边及基地有条件的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重点支持建设10个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到2017年实现3000人通过参与旅游经营、提供接待服务、出售土特产品、土地租金、入股分红等途径脱贫致富。

  编制乡村旅游扶贫规划。将乡村旅游扶贫作为全县旅游规划的重要内容,系统梳理全县贫困村旅游资源禀赋、区域交通、人口规模等情况,科学编制《全县乡村旅游扶贫发展规划》,明确乡村旅游发展的思路、途径和措施。支持宜游贫困村编制乡村旅游扶贫规划,制定贫困村旅游扶贫项目规划设计及建设实施方案,完成贫困村旅游扶贫开发项目储备。

  加强旅游人才培养。加强乡村旅游行政管理干部队伍、乡村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指导服务、经营管理、实用技能等方面能力。利用各种培训机会,以直接提升从业农民的服务水平与技术技能为核心,开展乡村旅游经营户、乡村旅游带头人、能工巧匠传承人、乡村旅游创客四类人才和乡村旅游导游、乡土文化讲解等各类实用人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到2017年,实现旅游贫困村从业人员培训的全覆盖。

  加大投入支持力度。挖掘贫困村特色乡土文化、民俗风情,举办农事节庆游、山水生态养生游等系列“节庆营销”活动,打造乡村旅游品牌。积极争取上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环境整治、移民搬迁等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在符合专项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向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倾斜。鼓励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村集体和工商资本等多元投入发展乡村旅游。

  第三节  电商扶贫

  以国家实施“互联网+”战略为契机,通过财政资金引领,鼓励带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农村电商领域,培育农村电商环境,设立电商扶贫实验基地,建立村级电商服务体系,整合贫困村优势产品、对接市场。有针对性地开展电商扶贫培训,到2017年,全县54个贫困区全面“触网”,具备条件贫困村全部完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交易额逐年递增。

  建立电商扶贫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全县贫困村电商扶贫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全县贫困村电商扶贫的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协调指导,通过成立电商协会,逐步形成政府、协会、帮扶工作队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全县贫困村电商扶贫的工作机制。

  培育电商扶贫创客群体。整合各项扶贫政策资源,通过教育培训、资源投入、市场对接、政策支持、提供服务等方式方法,帮助有条件的贫困户开办网店、销售农产品,鼓励和引导有技术有意向的农村贫困户进行电商创业。鼓励乡镇干部、大学生村官、未就业大学生和贫困村在校大学生,在乡镇服务站、县服务中心内开设扶贫网店,代销农特产品。建立和完善电商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机制,吸引更多的电商高级管理人才、高端运营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回炎陵农村就业创业。

  打造一批农特产品电商品牌。鼓励贫困村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培育特色品牌,支持农产品“地标保护”“绿色”“有机”“无公害”等资质的申报认证,加强贫困村特色产品品牌化建设,提升产品品质、价值和知名度。依托产业优势,扶持一批有发展前景的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推动建立标准化生产流程和产品质量认定标准;开展原产地认证,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加强品牌保护工作,扶持本地农产品质量认证企业,把农产品质量认证作为扶持贫困村电子商务的重点和优势,打造炎陵农特产品电商品牌,如黄桃、奈李、红茶等广受市场欢迎产品。支持贫困村农产品入驻苏宁购、淘宝网、1号店、京东商城县级特产馆等知名电商平台。

  加大金融扶持。将电商扶贫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引导各类融资性担保机构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农村小微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融资担保。对从事电商的贫困户和贫困村小微电子商务企业,给予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三年以内的小额信贷支持,政府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


  第三章  转移就业脱贫一批


  加大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到2017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转移就业3300人以上,每年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500人以上。实现有培训需求的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全覆盖,确保缺技术贫困户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毕业年度内贫困户“两后生” 接受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100%。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人口,免费进行创业培训,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扶持。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每人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就业介绍服务。纯农户大学生就业清零。

  (一)摸清底子,建立台账

  各乡镇对全县贫困劳动力的就业现状、就业和培训需求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调查摸底,按乡镇分别建立农村贫困劳动力台账、农村贫困劳动力已转移就业人员台账、农村贫困劳动力未转移就业人员台账、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需求台账和农村贫困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人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二)开展就业援助

  县人社局设立贫困劳动力职业介绍窗口,收集园区等用工单位的招聘信息,通过乡镇劳动保障站及时向贫困劳动力发布,确保每年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至少提供一次以上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每年春节前后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活动,与九龙经开区等单位一起在县城及各乡镇举办园区企业用工专场招聘会,努力为贫困劳动力提供转移就业岗位。根据需要,还可以组织企业举办促进贫困户劳动力就业专场招聘会。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援助工作,确保为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年至少提供一次以上就业介绍服务,完成全年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

  (三)开展技能培训

  发挥就业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技能培训,实现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全覆盖,确保缺技术的贫困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并通过培训实现转移就业。各乡镇要对贫困劳动力的培训需求情况进行摸底,并组织好培训。

  (四)扶持贫困人口创业

  优先安排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免费参加SYB创业培训,并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扶持,提供创业后续服务,做到有多少培多少,扶持多少。

  (五)抓好纯农户大学生就业工作

  对纯农户大学生做好实名登记,建立台账,实行一对一帮扶、跟踪援助和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确保纯农户大学生就业清零。


  第四章  易地搬迁脱贫一


  易地扶贫搬迁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实施的重大专项扶贫工程,有利于改善贫困群众的居住、交通、通讯、就医、就学等生活环境;有利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拓宽贫困群众就业渠道;有利于恢复迁出地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优化全县城镇布局,提升城镇化水平,对于炎陵县实现全面脱贫、全面小康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节  精准识别搬迁贫困户

  在农民自愿的原则下,对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产业发展滞后、思想观念落后、没有住房或住房为土坯户及经县房产部门鉴定为危房、“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符合实施范围条件的农户,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及驻村帮扶工作队要逐户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签署意见上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相关资料,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召开党委、政府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审核,其审核结果要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整理汇总报县易地扶贫搬迁暨农村危旧房改造行动指挥部对象确定组。指挥部办公室、对象确定组对乡镇政府上报的相关资料,组织人员进行重点复核和抽样调查后,审批认定搬迁对象,并在县政府网站上将审批结果进行公后。公告后群众提出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经指挥部办公室、对象确定组批准的搬迁对象,由项目实施乡镇政府逐一与贫困户签订《炎陵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书》。

  第二节  积极稳妥实施搬迁安置

  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城镇化进程及搬迁对象意愿,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集中安置区的附属设施、基本生活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由乡镇政府负责统一规划和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可选择统规统建、统规帮建、统规自建、其它方式。住房建筑面积根据户内建档立卡人数实行控制:1人户不超过50平方米,2人户不超过75平方米,3人户不超过10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不超过125平方米。搬迁户住房建设补助资金依规定的建筑面积按9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采取购买商品房方式的,按8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

  牢牢把握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机遇,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至2017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519户、5184人。其中2016年全面铺开,并完成全部易地扶贫搬迁户60%的搬迁任务;2017年全面完成。建成1个县级集中示范安置区(西城区),3-5个乡镇示范安置区,10个以上村级示范安置区。

  第三节  促进搬迁群众稳定脱贫

  发展产业脱贫是首要任务。把集中安置区与产业园区同步规划,坚持“产业为基、就业为本、生计为先”,立足安置区资源和产业优势,根据搬迁群众家庭人口格局、经济收入来源、创收技能等特点,制定精准的增收计划,引导群众转变生产经营方式,积极发展致富产业,拓宽增收渠道。对搬迁群众原有的山林土地依法流转,引导有特长和开发能力的农户进行集中连片种植经济作物及林木,实行规模化经营。对在条件比较好的安置点群众,加大土地流转力度,采取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带动搬迁群众增收。

  促进就业脱贫,结合市场用工需求,整合人社、扶贫、教育等部门培训资源,以职业技术学校为主,工厂车间、产业基地为辅,推广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拓宽培训内容,强化培训实效,为搬迁对象授一技之长,帮助其转移就业增加收入。对安置在城镇和园区、景区附近的贫困群众,大力扶持发展劳务、商贸、餐饮等服务业,千方百计增加收入。


  第五章  教育支持脱贫一批


  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历教育和贫困户“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不断加大劳务输出培训力度和创业培训力度,大力开展“功能型”、“造血型”教育扶贫和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办好每一所学校,造就优秀教师队伍,让所有贫困户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一)实施就学保障工程,让每一名贫困户子女都能上好学。

  1.认真摸底,分类造册。深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情况的全面摸排工作,按学前、小学、初中、高中(职高)、大学五个就学阶段分类造册。

  2.严格落实政策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都享受免学费和补助生活费政策。(1)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对幼儿园在园贫困家庭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资助。(2)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家庭小学寄宿生、初中寄宿生,分别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1250元生活补助。(3)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困难普通高中学生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的学费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通高中学生全免学费。(4)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就读中职学校的贫困户学生全免学费,并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5)支持贫困户大学生优先申请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以内。

  (二)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继续采用“牛奶+X+营养午餐”的供餐模式,即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第2节课后,免费为学生提供1盒牛奶(200ml)、1个鸡蛋(或1个水果或1个糕点),每周星期五统一免费为全体学生提供营养午餐。完善学校食堂配套设施建设,落实管理责任,提升管理水平,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督查,保证食品安全和餐饮质量。

  (三)推进“三通工程”,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完善更新“三通工程”建设,2017年完成所有村小教学点和公立幼儿园的宽带接入,提升信息技术终端创新应用水平,推动信息化教育教学的高质量、大规模、普遍性应用。

  (四)实施职校达标工程,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认真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或实施职校整体搬迁工程,或以现职校为依托,将职校建成省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

  1.完善教师补充机制。(1)加大公费定向师范生送培力度,按教师自然减员测算人数,每年送培50名左右公费定向师范生。(2)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按教师自然减员测算人数,每年争取通过省教育厅支持引进农村特岗教师。(3)拓宽公开招聘教师渠道,每年分两批提前招录新教师,对紧缺学科、本县籍、男性大学生报考给予政策倾斜,扩大本土教师比例,逐步破解教师流失和结构紧缺问题。

  2.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出台《炎陵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实行全县统一的岗位设置,达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并向乡村教师倾斜。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和寄宿制学校,特别是乡级学校、村小学和教学点实行倾斜核编,满足紧缺学科教师编制需求,确保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

  3.实施教师安居工程。加快教师周转宿舍二期工程建设,改扩建455套周转宿舍,新增入住教师489人,基本实现每名农村教师都能住上一套周转房。

  4.改善乡村教师待遇。在乡镇学校工作的在编在岗老师全部按政策享受罗霄山脉片区教育人才津贴等待遇。

  5.加大教师奖励表彰力度。每年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并向乡村教师倾斜。配合省市做好各类教师评选表彰活动,大力推介宣传教师先进典型。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任职20年以上的优秀教师实行专项表彰。

  6.加强教师培训。加大县本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为教师提供更多的学习、培训、考察机会。“国培”、“省培”、“市培”、“县培”计划向乡镇学校倾斜,2016年、2017年各培训教师4300人次、6100人次,确保每名乡村教师都能参加县级以上培训。

  (六)实施条件达标工程,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实施23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改扩建校舍39019平方米,新建运动场16600平方米,新增小学学位3114个、初中学位1477个。

  (七)落实定向结对帮扶,整体提高办学水平。

  积极争取长沙、株洲市区的优质学校与我县每一所学校开展结对帮扶。完善县内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机制,继续开展城乡学校交流“五个一工程”。争取和引导各类公益组织定向结对学校开展捐资助学活动。

  (八)开展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健全留守儿童服务机制。

  做好留守儿童的摸排工作,建立完善全县留守儿童名册台账。落实《炎陵县教育局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实施方案》,以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营养状况和交通需求为重点,开展关爱行动和心理健康服务,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水平,确保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九)实施技能培训工程,培养足以脱贫的一技之长。   

  1.开展贫困户劳动力职业技术培训。对全县贫困户劳动力的技能培训需求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台账。有效整合县域内各类职业培训资源,确定培训菜单,供贫困户劳动力选择参加。免费对贫困户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贫困户至少一名40岁以下青壮年的劳动力,能熟练掌握1门以上足以谋生的劳动技能。2014年县职校共组织贫困户劳动力职业技术培训12次,计2013人次;2015年县职校共组织贫困户劳动力职业技术培训15次,计7583人次。

  2.开展“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后生”的文化程度、就业状况、培训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两后生”名册台账,分类汇总“两后生”技能培训需求。全县贫困户中“两后生”共28人(男11人,女17人),根据培训需求,县扶贫办、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职校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对接“湖南一家一助学就业·同心温暖工程”、“雨露计划”,扎实开展“两后生”专项培训,确保培训覆盖到每个有需求的“两后生”,帮助其掌握一项以上足以谋生的实用技能,提高“两后生”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其脱贫致富的造血功能。

  (十)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学前教育水平。制定《炎陵县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幼儿园建设,基本形成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新建容纳800个以上学位的城区第二公办幼儿园(一期工程),在人口较集中、条件基本具备的行政村创办32所村级幼儿园,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办园向行政村延伸。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开展“小学化”专项整治行动,提升保教质量。


  第六章  健康扶贫脱贫一批


  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人员进行分类管理救助。能够一次性治愈的疾病全部完成救治,对慢性疾病等需要长期治疗人群和不可逆转疾病人群分别制定精准救治方案,确保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建立因病致贫人群健康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因病致贫人口建档立卡的工作要求和市扶贫办因病致贫的数据建立统一的信息登记台帐和健康管理台账。因病致贫人员要按照疾病评估分类的情况建立健康台帐,台帐应包括基本信息、疾病状况、医疗救治方案和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记录等内容。对精准扶贫的本底资料以及扶贫工作的具体进展要进行动态监测,掌握因病致贫人员的病情,对辖区贫困人口的健康状况进行动态管理,定时上报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完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根据各地就诊前5种疾病,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相关病种的学科建设,切实解决贫困地区患者的看病就医问题。要加强乡村两级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建设,每个建制乡镇办好1个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建设1所村卫生室。重点加强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对54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按照“管用、够用、实用”的原则,到2017年底,每个贫困村建设1所标准的村卫生室,并至少配备1名村医开展服务。要建立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台帐,明确建设规模、内容、建设资金筹集、项目责任人,动态监督建设进度。与人社部门协调制定简化卫生技术人员招聘办法,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5]38号),落实卫生人员自主招聘制度。

  实行医疗保障兜底。一是贫困人口参保缴费:从2016年开始,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确定医疗保障兜底贫困对象为:2016年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中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对象。符合炎政发(2016)19号文件的认定标准,且经县扶贫办审批确定的低保特困对象。二是农村五保户在县、乡两级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实行全额减免。不设起付线,自费比例为零,补助标准按卫计局、民政局、财政局联系下发文件要求执行。转诊到县外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一般住院补助标准予以补助。五保对象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全额垫付,再由县合管局与民政局结算,实行一站式服务。

  开展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的“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的5%左右。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

  (1)补助标准

  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费用原则上分四段累计补偿: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

  (2)起付线

  我县城乡居民大病补助起付线定为1.8万元。低保困难群众大病补助起付线降低50%。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费用原则上分四段累计补偿: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

  (3)实施分级诊疗

  贫困救助对象必须符合首诊在基层的原则,即实现乡、县、市定点医院分级诊疗原则。县外诊疗需经县合管局办理转诊审批方可享受补助。未按相关政策分级转诊的降低支付比例10%。

  (4)实施特惠政策

  新农合贫困救助对象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即乡级100元起付线,基本医疗全报销,补充医疗85%报销、县级90%、市级75%、省级70%),低保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五保户实行零起付线,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全免;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5)新农合贫困医疗救助对象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先实行基本医疗补助,年底再实行二次救助。符合大病救治政策的对象按市大病救治标准年底实行二次补助。

  重大疾病特殊慢性病救助。新农合贫困救助对象患重大疾病在住院报销的基础上符合特殊慢性病种的可以享受特殊门诊补助。2015年特殊慢性病病种确定为24种35个补助标准,特殊门诊补助模式为:零起付线,按比例补助,按疾病程度设年度补助最高限额。尿毒症透析病种的透析费用按90%补助,其它特殊门诊病种按70%补助。具体病种按新农合实施细则执行。

  大额门诊补助。年度内在县级医疗机构(含县级)以上2000元以上的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提供病历本、正规票据与费用清单在乡镇卫生院备案,于每年12月份汇总上报县合管局,在年度基金有结余的前提下,根据年度基金结余情况适当予以补助。

  贫困人口二次救助基金。县财政每年安排600万资金用于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和基本医疗的二次救助基金,主要用于:

  (1)贫困人口参保缴费。

  (2)非低保困难群众大病补助起付线,低保困难群众大病补助起付线的50%。(按我县新农合政策,我县城乡居民大病补助起付线定为1.8万元,低保困难群众大病补助起付线降低50%。)

  (3)贫困人口年度内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含县级)1000元以上的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的;已经享受新农合大额门诊补助的不足部分。根据年度基金结余适当予以补助。

  (4)经新农合政策救助后仍资金缺口比较大的贫困人口。

  通过上述措施救助后仍有资金缺口的,要发挥部门协同互补作用,县级财政、人社、民政、工会、残联等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整合资金予以扶助,可将因病致贫人群纳入民政大病救助、社会慈善救助、财政兜底等相关政策扶持范围。


  第七章 生态保护脱贫一批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切实筑牢贫困乡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保障。到2017年,全县林地面积稳定在260万亩、森林覆盖率83.49%以上,森林生态保护面积增加45万亩、达180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1020万立方米,年增3.04%以上,森林生态服务价值年均增长12%以上。生态安全屏障全面巩固,生态产品供给明显提高,生态产业经济长足发展,贫困人口收入显著增长,基本消除绝对贫困。      

  (一)实施生态效益直补扶贫工程。一是巩固和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对全县2325户已享有生态公益林补助的贫困户,在省级标准基础上由县级资金适当提标进行补助。二是争取全县120万亩天然林全部纳入“天保”工程,使享有天然林保护补偿贫困户亩平增加50元。三是落实三年禁(减)伐行动,对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沿线、炎帝陵、桃源洞景区和县城周边纳入禁(减)伐行动范围的属贫困户所有的林地,参照上述第一条标准执行。

  (二)实施生态项目受益扶贫工程。一是在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本着自愿的原则,用2年时间(2016、2017年),对原来没有覆盖的贫困村实行全覆盖;对贫困村没有覆盖的贫困户,用2年时间,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实行全覆盖,让贫困户在造林退耕项目上每亩增加1500元的政策补贴收入。二是在退耕还林造林上,鼓励多种植经济林、珍稀绿化树木,使贫困户每亩增加1000元以上的经营收入。三是在水土保持项目、水源地保护项目、湿地保护项目、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长防林、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等向贫困村优先倾斜覆盖。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建设上,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务工,使贫困户劳动力每天增加100元以上务工收入。

  (三)实施生态管护参与扶贫工程。一是加强生态保护队伍建设,在生态公益林补偿公共管护资金中按人平不低于2400元/年的标准在贫困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中每村配备1-2名护林员,使受益贫困人口月增收入200元以上。二是建立林政管理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有偿举报奖励和劳务务工政策,对凡由贫困户提供查实属实的举报线索,按双倍标准进行有偿奖励。候鸟迁徙期,按照每人每天50元标准,临时聘请当地2位贫困人口在候鸟保护站值班,参与护鸟行动。三是实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高赔付25万元的全县护林员、候鸟保护人员全覆盖政策,增强贫困户贫困人口意外伤害补救保障。

  (四)实施生态产业奖补扶贫工程。一是实行“三优先,一奖励”政策,对吸纳贫困人口劳动力就业达10%的规模竹木加工企业实行优先安排用材指标、优先申报贷款贴息、优先申请项目资金,享有扶贫经济组织标准的奖补政策。增大企业对贫困户中贫困劳动力的吸纳度。二是对吸纳贫困户参加的涉林专业合作社、经营合作社实行优先申报林下经济等项目奖补资金政策,争取到的项目奖补资金30%量化到贫困户,让贫困户实现收益保底且提高贫困户的参与度。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降低“一带八基地”的补助门槛、提高补助标准。对改造笋竹林10亩以上按200元/亩奖补,珍稀树种林苗培育5亩以上按400元/亩奖补,油茶垦复10亩以上按200元/亩奖补,油茶新造5亩以上按400元/亩奖补。同时对符合申报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条件的全部予以申报,以增强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能力。四是改善重点贫困村、贫困户的林业经营基础设施条件,优先安排林道、竹林道项目建设资金。

  (五)实施生态改革带动扶贫工程。一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贫困户颁证率达到98%以上,落实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规范引导林地流转、林权抵押贷款,鼓励有偿转让生态景观资源使用权,或以作价入股方式参与旅游企业经营,增加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收入,赋予贫困户更多财产收益权。二是搭建生态扶贫资金整合投融资平台,由平台公司承接财政及各类社会扶贫资金,并组织实施各类脱贫开发项目,平台公司经营收益税后利润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贫困户兜底。三是探索设立生态扶贫公益基金。发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化带动作用,探索发展公益众筹扶贫,众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户兜底。 


  第八章  社会保障脱贫一批 


  我县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对象主要包括:贫困人口中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因重特大自然灾害、重特大灾难事故、重特大疾病致贫、返贫的,以及其它特殊情况导致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对象。

  要通过实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行动,精准识别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加大农村低保统筹力度,使低保保障标准达到国家扶贫标准。

  实行保障兜底脱贫。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统筹协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扶贫标准,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2016年适当提高低保保障标准,进一步核实核准兜底及低保对象,完善低保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两线融合。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健全并落实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及时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和个人提供临时救助。逐步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改善供养条件。建立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两年内提高到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并根据物价上涨水平每年进行调整。新增支出除中央财政支付和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负担。(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扶贫办、财政局等)

  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脱贫。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引导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的贫困群体,由财政全部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其他贫困群体的缴费由财政给予部分补助。

  健全“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机制。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大数据共享平台,分类施策进行保障。建立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深入推进“春蕾计划”“恒爱行动”等关爱行动,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与关爱力度,探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的有偿代管机制。

  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机制。加强孤儿、残疾儿童保障工作,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儿童福利事业,加强养老、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机构和设施场所建设,提高乡镇敬老院服务水平,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场所覆盖率明显提升。推动贫困地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70%以上,农村社区(行政村)老年协会、残疾人协会建会率达90%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参保率明显提升。全面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以便民服务中心为依托,健全和完善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和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在社会救助中的主体作用,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积极指导和支持乡镇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及时、准确搞好灾情信息报送,完善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提高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效果。加强救灾保障能力建设,积极向上级争取1个救灾仓库建设项目,和省级或部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项目,提高社区和群众抵御灾害风险能力。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好应急避难场所。协调国土、住建、移民、扶贫等部门搞好灾后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开展政策性农房保险,继续开展农户住房保险工作。落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对因重特大自然灾害、重特大灾难事故致贫、返贫的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


  第九章 积极开展社会帮扶脱贫 


  统筹协调好社会帮扶力量。承接好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市级领导、市芦淞区、石峰区帮扶,及醴陵市“携手奔小康”等社会帮扶,建设一批帮扶示范村。力争2016年17个帮扶村优先脱贫,打造成为示范村,发挥带动示范作用。同时,要加大与省、市对口帮扶单位的衔接、沟通,力争从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等多方面争取更大支持。积极引导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爱心人士投身到精准脱贫攻坚主战场,形成强大脱贫攻坚合力。

  在全县实行脱贫攻坚联村包户工作机制,县级领导联乡镇和贫困村,工作队驻村联户,各级党员干部和社会力量对所有贫困户结对帮扶。各联村县级领导、乡镇领导积极发挥领导协调作用。各联村单位(支部)要明确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贫困村的联村单位(支部)安排一名党员副科实职领导干部任工作队长兼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一名干部任工作队员;非贫困村的联村单位(支部)安排一名党员副科实职领导干部或支部书记任工作队长、一名干部任工作队员。各乡镇每村配备一名干部任工作队员。各乡镇、各村明确具体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对象,实行贫困村、贫困户帮扶全覆盖。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积极帮助群众转变观念、增强发展意识,制定脱贫规划,建立帮扶台账,切实抓好特色产业培育、基础环境改善、到人到户政策落实等工作,集中力量解决贫困村、贫困户突出问题。


  第十章  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 


  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坚持整村推进、美丽村庄和移民安置点建设相结合,示范村和一般村相结合的原则,着力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

  一是实施交通扶贫工程。以全县54个贫困村为交通扶贫工程支持重点,坚持连片扶贫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村相结合,集中人力、精力、财力,科学编制规划,把交通运输行业与扶贫规划无缝对接,形成强大合力。完成鹿原镇田垅村、天堂村、水口镇盐池村、策源乡竹园村道路通畅工程;危桥改造龙溪乡山陵桥、沔渡镇大江桥、十都镇车溪桥、下村乡田心桥、中村瑶族乡平乐桥、乐富桥、船形乡黄洞2桥霞阳镇大坑桥;窄路加宽105公里;完善全县路网建设,打通断头路、实施县乡道提级改造工程,重点提升贫困村对外联通的通行能力。

  二是实施水利扶贫。在已经解决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的基础上,实施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提高供水保证率,进一步解决贫困户尤其偏远、分散贫困户的饮水安全问题,达到贫困户饮水安全覆盖率90%以上。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以贫困村、贫困户为基本单元,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治理等防洪设施建设,增强贫困地区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进一步发展小水电的建设,依托炎陵丰富的水能资源,带动贫困户脱贫。

  三是加快贫困户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人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贫困户,重点向贫困村倾斜。改造方式为修缮加固和新建。补助标准为重点帮扶一类户每户4.5万元、重点帮扶二类户每户1.35万、一般帮扶三类户每户0.75、“百村示范”精准扶贫农户每户4万,优先改造96个脱贫销号村的危房,提高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利用2年时间,完成全县现有3400户危房改造任务。

  四是实施农村环境整治扶贫工程。对居住集中、产业集聚度高、群众积极性高的中心村实行整村推进,每年打造示范村8-10个,根据我县农村环境现状,我们把整治重点放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饮用水源保护上,对建档立卡户和非建档立卡户实行差异化扶持政策,提高补助标准,基础设施、产业一次性配套到位。

  五是实施电力和光伏扶贫工程。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11公里,新增及更换配电变压器75台,新增0.4KV线路387.71公里。充分开发利用县内丰富的风能、光能资源,助推贫困户脱贫。引进光伏发电企业,在移民安置点、新农村点,或居住相对集中且电网接入条件好的贫困村利用居民闲置屋顶,推广实施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用户5000户以上,装机容量达15兆瓦,满足贫困户用电需求,减少电费支出。在有条件的贫困村,利用可开发的集体土地、扶持资金建设光伏电站,村委会对集体土地评估后进行入股,年底分红。对聚居比较分散的贫困户或没有送出通道的贫困村,可以将扶持资金通过入股到市光伏开发企业,按相应股份分红。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扶贫工作机制,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切实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强化目标责任管理,把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年度工作实绩实施动态考核;二是切实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包保责任制,以“五联”活动为抓手,解决好各类困难群体的诉求;三是切实落实部门帮扶责任制,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扶贫帮困的主动性,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在驻点村真帮实扶,帮出成效;四是切实落实督办督查机制,完善扶贫工作事前规划,加强重点项目建设事中督办,健全扶贫成效考核。建立完善通报、督办、公告公示等监督机制,形成扶贫工作督办考核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整合政策资源,加大帮扶力度。做好政策资金争取是顺利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基础。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投入,在争取中央、省政府逐年增加扶贫投入,提高扶贫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本级财政配套投入,确保当年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总量增长到10%以上;二是整合部门投入,整合捆绑涉农资金用于扶贫开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大力引导社会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各级部门在我县挂联帮扶,增加帮扶的力度。大力组织县直部门、机关干部开展驻村到户帮扶,促使干部驻村、党员挂联、能人带动等多种帮扶形式的有机统一,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帮扶全覆盖。

  (三)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扶贫能力。一是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和扶持贫困群体,建立贫困户动态监测管理机制,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系统。精细管理扶贫项目和使用扶贫资金,专项扶贫措施与贫困户实现对接,集中力量真帮实扶;二是优化扶贫工作考核监督机制,增加扶贫开发成效占实绩考核的比重,完善考核管理机制,增强考核方式的科学性、实用性。坚持实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管;三是改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机制,逐步增加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完善扶贫资金绩效分配的机制,探索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办法。

  (四)加强自身建设,激发扶贫活力。把扶贫开发工作队伍建设作为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的保障措施来抓,切实解决好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高扶贫队伍的能力素质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激发扶贫开发的内在活力。扶贫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搞好组织协调,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全县扶贫开发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打好“整体战”、“攻坚战”,确保各项脱贫措施掷地有声、落地开花。要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炎陵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宣传扶贫开发决策部署、政策举措。要及时总结宣传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发掘涌现出来的脱贫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大力宣传贫困户和致富带头人艰苦奋斗、自力更生、战胜贫困的先进事迹,激发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信心和活力。汇编“扶贫惠农政策口袋书”和“扶贫政策明白卡”,向贫困群众发放,使扶贫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社会帮扶脱贫攻坚的良好局面。



  附件下载:

  1.“十三五”精准脱贫攻坚规划项目表

  2.炎陵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突出问题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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