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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1-11-18 17:25:36  【字体大小:




株洲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

发展规划


为推进"十四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南省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南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和《株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全市消防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我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各级政府审批核准重大消防项目和制定相关政策的参考依据。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期间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加大消防投入,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机制,加大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消防综合实力不断提升,"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国庆70周年等重大消防安保任务。

"十三五"期间,全市发生火灾3295起,死亡22人,受伤14人,直接财产损失3997.98万元,同比"十二五"期间,火灾起数下降42.32%,亡人数下降33.33%,伤人数下降22.22%,直接财产损失数下降28.07%全市连续22年未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消防救援事业稳步发展,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表1  "十三五"时期火灾情况

年度

火灾起数(起)

亡人数(人)

伤人数(人)

直接财产损失(万元)

2016

1015

4

0

797.9

2017

633

6

1

1302.58

2018

493

3

1

1011.5

2019

726

6

5

500.11

2020

428

3

7

385.89

合计

3295

22

14

3997.98

"十二五"时期总数

5713

33

18

5558.23

同比"十二五"时期数量

-2418

-11

-4

-1560.25


(二)"十三五"期间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成效

1.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取得新进展。市委、市政府多次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全生产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市、县两级政府逐级开展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函告、约谈、督查、问责等一系列机制,巩固了社会化消防工作局面。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督促作用有效发挥。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2.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跨越。"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经费保障更加有力,营房建设和装备结构更趋优化。五年来,全市新建重建了消防应急指挥中心和7个消防站,消除了多个消防执勤力量"空白点"。投入7822余万元购置了灭火、举高、专勤、战保、大吨位水罐等各类消防车辆38台,投入4190余万元购置了器材装备21064件套,装备综合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3.消防安全风险治理取得新成效。全市组织开展了夏季消防检查、冬春火灾防控、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独居老人消防关爱计划、三年行动和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养老机构、危化品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车通道等专项治理,精准治理突出火灾风险隐患推动中央综治办、省政府挂牌的芦淞市场群重大火灾隐患成功整改销案"十三五"时期,全市消防救援部门共检查社会单位10.85万家,整改火灾隐患13.72万处,临时查封1563家,责令"三停"967家,整改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4.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取得新提升。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各级政府、人民团体、社会单位依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制基本形成,构建了公益化与市场化相结合、普遍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力量相结合的消防宣传工作格局,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5.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取得新突破。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不断巩固,县级及以下应急救援力量广泛发展,新建政府单编专职消防救援站2个,新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61个、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人数达到242人、消防文员91人。依托本地航空优势企业,采取政企合作模式,组建全省首支航空消防救援队,并在消防救援、防汛救灾、森林火灾扑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持续深化消防救援队伍执勤岗位练兵活动,大力加强高层、地下、化工等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建设。

6.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取得新发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组建方案,全市公安消防部队集体改制转隶,市、县两级消防救援队伍全部顺利组建挂牌,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精神,坚持"两严两准"建队标准和"五个不动摇"根本原则,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定位,适应"全灾种,大应急"需要,锤炼过硬本领、提升专业能力,保持24小时驻勤备战,始终坚守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改制转隶以来,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初步实现理念、职能、能力、装备、方式、机制等转型升级,队伍正朝着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方向稳步前进。

表2 株洲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

单位

"十三五"

规划

完成情况

1

年度火灾百万人口死亡率

死亡人数/百万人

1.5以内

1.0

2

县(区)火灾治理体系

%

100

100

3

新建、改建消防救援站

4

7

4

新建消防训练基地

1

1

5

市政消火栓建设

1550

2272

6


消防

装备


个人基础防护装备配备

套件

3755

20030

抢险救援器材配备

套件

575

1034

7

消防车辆配备

44

38

8

实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数量

&mdash;&mdash;

242

9

新建乡镇专职消防队

&mdash;&mdash;

61

10

全民消防安全常识普及率

%

80

85以上


(二)"十三五"期间消防救援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市消防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消防工作整体发展水平仍滞后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随着"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转型升级,传统与非传统的消防安全因素相互渗透、相互交织的趋势将更加明显,火灾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因素增多,公共消防安全形势更趋严峻。

1.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基层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对消防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乡镇以下消防监管机制不健全,基层消防监管力量薄弱,消防工作推进难度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尤其是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有明显欠缺。

2.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接警出动14714起,出动车辆21876辆次,出动警力139028人次,抢救、疏散被困人员14928人,抢救财产价值3.46亿元。随着株洲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进一步加快发展,生产、经营、消费、娱乐活动更加丰富和活跃,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超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铁、隧道、石油化工等场所大量增加,导致各类致灾因素增多,灭火和应急救援难度更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蓬勃发展,新的创新园区和小微企业将大量涌现,消防监管的领域和对象不断扩大,情况更加复杂多变;大量的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城镇老旧住宅小区和农村团寨,这些场所消防安全条件较差,且分布广、管控难 此外,老幼孤残等社会弱势群体数量庞大,防火安全意识普遍较低,火灾逃生自救能力差,是居家火灾和"小火亡人"的高发群体。

3.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从"十三五"规划指标实施情况来看,规划的芦淞区白关消防站和攸县第二消防站尚未建成。此外,全市现状消防站布局、数量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不相适应,现有站点存在分布不均、服务半径过大等问题,部分新建区域消防车通道、消防给水设施、消防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消防安全基础相对薄弱,公共消防设施滞后于城市建设发展水平,不利于消防救援工作。

4.消防车辆装备配备有待进一步优化。从规划指标实施情况看,消防车辆配备尚有缺额现有消防车辆装备现代化、科技化程度不高,缺乏处置高层、超高层、地下建筑、大跨度大空间建筑、轨道隧道、石油化工场所火灾的特种消防车辆装备以及高层供水等高性能消防装备部分车辆装备接近或达到报废年限灭火药剂储备不足。

5.消防救援力量构建有待进一步增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职能拓展,消防救援出动总量持续增长,消防救援力量难以满足日渐繁重的任务需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陷入瓶颈期,全市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发展机制尚未健全,建设较为缓慢,覆盖还不全面,管理尚不正规,队员保障不到位、流失快等问题尚未解决。全市企业专职消防队呈萎缩趋势,"十三五"时期,全市有6支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因故退出,现有企业专职消防队伍还存在着人员、装备保障、业务能力不适应发展要求等问题。志愿消防队伍、微型消防站受社会环境所限,尚未形成规模,战斗力难以保障。

6.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行业系统、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不经常,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成效不明显,违章操作、无证上岗、冒险作业等因素仍然是企业火灾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部分社区、农村消防宣传工作覆盖面窄、针对性不强,部分农村居民和弱势群体自防自救能力及意识不强的问题比较突出。

(三)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

1.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实施对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提出新要求。立足新起点,强化使命担当、机遇意识、主角意识,以更高的站位推动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三高四新"使命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湖南的深化细化具体化体现。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湖南发展作出的科学指引,为株洲迈进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随着长株潭融城一体化加快推进,株醴都市圈建设,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株洲经济社会将迎来更好更快发展,经济能级、开放层级、城市品质将实现全面跃升,消防安全风险也将随之叠加,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加强跨区域救援协同能力,为长株潭一体化、株洲"一谷三区"的建设提供良好消防安全保障的任务极为艰巨。

2."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救援对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赋予新职责。"十四五"时期,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应急救援工作格局将日趋完善,"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防灾减灾一体化建设将稳步推进,消防安全工作需要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救灾新理念,完善机制,加快转型,积极防范化解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应对洪涝、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火灾、交通、危化品等各类事故的挑战。

3.新发展阶段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带来新机遇。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质量和效益将替代规模和增速,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为推进消防救援工作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为防灾减灾救灾区域协作创造了有利条件,我市产业基础雄厚,创新突出,先进的生产制造业,以及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基建,信息技术、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消防安全管理模式、管理手段创新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撑。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围绕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科学统筹城乡消防工作,健全综合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创新社会消防安全治理,破解消防事业发展难题,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务实消防工作基层基础,构建现代城市消防安全保障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株洲经济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从严治队,坚持党对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的有机统一,全面推动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安全底线,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坚持精准治理与防控。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火灾风险评估,科学分析深层次原因,加强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和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消防协调发展,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坚持创新与科技强消。以"智慧消防"建设为牵引,积极运用先进科技,推动消防救援科技创新,加强先进消防救援装备配备,提高消防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坚持综合救援能力建设。坚持战斗力标准,对标"全灾种、大应急"需要,瞄准"主力军,国家队"定位,全面提升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推进队伍救援职能、能力、装备、方式、机制转型升级,构建新时代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5年,按照"主力军,国家队"定位和"全灾种,大应急"的根本要求,坚持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新时代中国特色消防救援体制建设方向,基本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消防救援能力体系,基本构建起与株洲市建设相适应的现代化消防治理体系,消防工作法治化、科学化、智慧化水平全面提高,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明显改善,全社会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显著提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株洲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2.分项目标:

消防安全形势更加稳定可控。进一步完善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相适应的公共安全火灾防控体系。至2025年,百万人火灾亡人率控制在1.3以内,力争不发生较大及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工作格局;推进部门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深入开展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育行动,持续推进社会单位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工作,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综合救援、专业救援和社会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调度指挥体系健全,灭火救援基础扎实,信息科技装备完备,科学高效应对处置"全灾种、大应急"的机制有效形成。建立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强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乡镇专职消防队和村志愿消防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综合应急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在新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背景下,加强城市、县和重点镇的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及实施工作,推进消防站点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功能更加齐全,提升消防安全救援保障。科学合理配备装备器材,消防站的消防车辆、消防员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和消防通信装备,品种和数量全部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和相关标准要求,市政消火栓能够满足消防供水灭火要求。

社会消防法治体系逐步完善。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将消防工作纳入地方立法范畴,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完善株洲消防法治体系。

消防社会效果全面优化。消防执法改革全面完成,消防监管执法精准规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公民消防安全教育普及率更高,重点群体、消防特有工种培训考核机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人文环境不断优化。到2025年,公民消防常识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90%。

消防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坚持"深化建设"与"深度应用"并重,努力构建"建设集约化、应用平台化、数据集群化、服务社会化"的消防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新格局,消防科技和信息化成果应用转化能力显著增强。



表3 株洲市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单位

2020年

基准值

2025年

目标值

指标

属性

消防安全形势


1

年度百万人火灾死亡率

人/百万人

1.0

1.3以内

约束性

2

较大以上火灾发生起数

0

0

预期性

综合应急救援力量



3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242(实有)

550(新增)

预期性

4

全市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覆盖率

90

100

预期性

5

乡镇政府消防队达标率

%

90.7

100

预期性

综合保障能力




6

新建、改建消防救援站

[7]

[11]

预期性

7

新增消防车辆数

38

50

预期性

8

新建、改建取水设施

0

4

预期性

9

新建市政消火栓

2272

1220

预期性

消防法制文明


10

消防安全常识普及率

%

85

90

约束性

11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业资格证

%

85

100

预期性

注: [  ]为五年累计数。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严密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各级各部门把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推动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切实解决涉及民生消防安全问题。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督查重要内容,深化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落实通报警示约谈工作制度,对消防安全问题突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地区,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建立年度消防工作考评体系,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加强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常态化运行,建立和落实工作汇报协调、火灾警示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重大问题抄告反馈等制度。相关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确定本部门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工作经费。社会单位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四个能力"建设,全面实行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

2.加强消防基层组织建设。建立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社区(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依托社会综合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进一步丰富全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部件,充实社会单位、重大危险源、消防队站、消防水源等基础信息数据库,优化预警、查询、分析、流转、处置等功能,提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效率。制定全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进一步明确、固化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和任务,强化网格员消防工作培训、考评、奖惩工作。"十四五"期间,全市乡镇(街道)全部实现规范化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规落实辖区内消防工作职责。消防救援机构按照消防安全综合监管的职能要求,优化各级消防监督人员配置,向基层一线倾斜,吸收各行业领域专家成立专家库、专家组,探索利用地方事业编制用于防火工作,推行消防员参与执法、消防文员辅助执法工作,不断壮大消防监督力量。

3.强化火灾责任追究工作。建立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的要求,对出现人员伤亡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开展延伸调查,研究提出加强改进火灾防控工作的建议和对策。建立火灾事故倒查工作机制,严肃追究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建立火灾调查与刑事司法案件衔接机制,加大火灾事故涉嫌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等刑事案件的调查移送工作。建立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强化警示教育。

(二)构建精准风险防范体系

1.加强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加强火灾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统筹"智慧消防"和消防物联网监控(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全市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网络,统一火灾风险监测预警数据标准,建设快速、精准、高效、共享的市县一体化火灾监测预警平台,推动与各地区、各部门和行业企业信息互联互通。建立火灾风险信息预警发布机制,确保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火灾预警精准发布。构建周期性、常态化火灾风险评估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综合评估火灾风险,强化事故监测和风险早期识别,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每年开展一次火灾风险评估,评估结果及时发布,向社会公众提供预警。2021年底前,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接入系统;2022年底前,全市火灾监测预警平台基本建成。

2.精准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整治消防车通道、老旧小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合用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领域突出消防安全问题。组织开展独居老人消防关爱行动。紧盯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一单四制"、政府挂牌督办等制度,坚决遏制重大火灾风险。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探索安全消防与预防生态环境风险新路径。消防、住建、文旅部门依法落实对农家乐(民宿)分类消防治理职责。住建部门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监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打击假冒伪劣电取暖器具、消防产品生产、销售行为。电力、燃气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推广采用先进的火灾防范技术设施,引导用户规范用电、用气。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医院、公共娱乐、商场市场、宾馆酒店、易燃易爆、文物建筑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指导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连锁经营、集团公司等大型企业建立完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积极采取更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3.采取多样化监管手段。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监管数据对接"互联网+监管"系统,各相关部门共享消防监管信息,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曝光、督办、联合惩处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的联合监管。对隐患突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单位,加大抽查力度,实施重点监管。完善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监管机制,消防信用信息全面纳入地方信用信息平台,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各相关部门对消防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深入开展"互联网+消防监管",运用物联网和信息技术,全时段、可视化监测消防安全状况,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实施线上监管、精准监管。全面融入地方政务系统和政务服务平台,及时掌握相关部门审批信息,优化消防事项办理,积极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跨层联办、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寄送达等服务措施。推行"防消一体化"监管,消防救援站利用"六熟悉"、预案编制和演练以及执行勤务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完善地方性消防法规体系。制定出台与地方消防治理相适应的法规、标准,完善落实新型监管机制、精准执法。围绕"法治株洲"建设,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研究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消防管理法律法规,着力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促进社会依法治火。针对我市火灾防控重点,整合各职能部门在石油化工企业、高层地下建筑、城市轨道交通、大型综合体等方面的火灾防控要求,从建设工程防火设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安全管理、灭火救援等方面完善消防安全要求,指导依法监管。

5.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持续深化消防执法改革,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全面推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消防执法持证上岗、执法人员岗位交流、消防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等制度。建立健全消防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明确执法岗位职责,落实执法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人员职业规范和涉消事项申报核查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办法》,建立涉及火灾刑事案件协作、移交、办理的工作机制,依法追究消防安全违法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建立消防救援司法保障和法律援助机制,充分保障消防救援人员依法履职。

6.整合社会资源协同共治。积极引入社会机构和专业人员参与消防工作,培育和发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专业队伍,提升消防设计咨询、消防工程监理、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电气火灾监测、消防风险评估、消防公益宣传、执业资格培训等领域的专业技术服务质量。依托高等院校和远程教育,加强消防执业培训,引导消防技术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提高人员素质,满足市场需求。加强消防执业行为和执业质量监管,建立健全电子诚信档案和不良行为信息库,规范执业行为。鼓励社会单位通过市场化手段,与维保、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有偿服务关系,促进单位提高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完好率。

7.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健全各级消防宣传阵地和消防宣传队伍,加强消防普及宣传和重点人群教育培训,培育株洲特色消防安全文化。一是结合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必要评价指标内容。各县(市)区建成消防科普基地并投入运行,定期向社会开放。推动各县(市)区消防主题公园建设,并依托消防主题公园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活动。二是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宣传责任,大力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三是结合"平安小区"创建,全市居民小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主题活动,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小区消防宣传巡讲,组织居民参与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对小区各类群防力量开展消防技能实操实训,强化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四是继续深化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推进"消防安全第一课"和"村村响"工程,进一步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推进消防关爱行动,服务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五是大力推进消防职业教育。按照"培训社会化、鉴定专业化、用人法治化"思路,支持社会单位开办消防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机构和网上培训学校,提升培训工作社会化水平。"十四五"期间,全市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实现100%定岗定责、100%接受专业技能培训、100%持证上岗。

专栏1: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重点

消防科普基地建设:"十四五"期间,各县(区)至少建设1个消防主题公园。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开展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和中小学生寒暑假消防安全"实践"行动。

消防宣传媒体阵地建设:加强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各类媒介开展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常识、身边火灾隐患等公益宣传推送,预告火灾风险。依托专业策划团队定期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作品,增强消防宣传知识性、实效性。至2025年末,全民消防安全常识普及率达到90%。

消防安全培训平台建设:依托网上培训方式,大力开展消防管理"明白人"培育活动,确保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拥有两名消防管理"明白人"。

(三)构建完备应急救援能力体系

1.建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全面建成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聚焦株洲市灾害事故特点,组建航空救援、水域救援、地震救援、高层建筑火灾扑救、交通事故处置、危险化学品处置、森林火灾扑救等市级专业救援队,达到"覆盖全市、辐射全省"的应急救援能力。强化辖区消防队站建设,形成"一专多能"的灾害事故处置体系,特勤站完成航空救援、高层建筑火灾扑救专业队建设任务;天元、芦淞区承担水域救援专业队建设任务;天元区负责交通事故处置专业队建设任务;石峰区完成石油化工专业队建设任务;醴陵市建精建强山岳专业队;炎陵县组建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十四五"期间,各县(市)区初步具备一项灾害事故的专业救援和集中培训能力。

专栏2:消防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重点

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建设:组建1支市级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配备高层供水车、举高喷射消防车、云梯车等装备。

航空消防救援专业队建设:依托株洲航空优势企业及通用机场布局,建强航空消防救援队伍,与湘西(张家界)、湘南(郴州)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三支航空救援队,实现覆盖全省,兼顾周边的航空救援力量格局。

水域救援专业队建设:组建1支市级水域救援专业队,主要承担抗洪抢险救援并承担跨区域增援任务,根据装备配备标准和实际需要配齐配强专业救援装备。

交通事故处置专业队建设:组建1支市级交通事故处置专业队,承担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任务。

石油化工专业队建设:组建1支市级石油化工专业队,定期组织石化事故处置演练,加强有效应对石油化工类灾害事故救援能力。

山岳专业队建设:主要承担高空(山岳)事故救援任务,建设配套训练设施,开展山岳救援专业技术和绳索救援技术培训。

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建设:组建一支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的队伍,并加强与地方森林消防队伍的联动协同。

2.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聚焦战斗力标准,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的定位,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战化训练和专业化培训,改革训练内容,转型训练模式,提高训练质量,推动训练由"单一灾种"向"全灾种"转变。依托支队训练基地、水域训练基地和航空救援大队,建立完善特殊灾害救援训练场地,承担大型城市综合体、水域、山岳、石油化工等事故及应急救援实战训练任务。围绕聚焦"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建立健全联勤联训机制,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与社会救援力量的共训共练和勤务联动,提高火灾防控应急救援和区域联动处置效能。

3.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适时出台政策文件,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队标准、经费保障、车辆管理、优惠政策等内容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身份属性、伤残抚恤、再就业保障等问题,推动专职队伍健康有序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推动建设企业专职队、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发展志愿消防队、民间救援队。各乡镇全部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行政村建立志愿消防队。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火灾危险性大、距离消防救援队伍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按照标准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实现消防队站满编执勤和专业消防力量全覆盖。全面落实国家消防救援队伍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联勤联训联动机制。各县区政府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社区(村庄)志愿消防队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落实本级人员经费和消防业务经费基本支出最低保障标准,确保队伍良好运行。

专栏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重点

乡镇专职消防队和行政村志愿消防队:2022年前,实现乡镇100%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行政村100%建成志愿消防队,鼓励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

政府专职消防队:"十四五"期间,新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550人、消防文员共70人,并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应急救援统一调度体系。各级政府根据财力状况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国有经济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

消防救援人员待遇保障: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持续抓好消防指战员家属随调落户、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住房保障、职业健康保障等社会优待政策落实落地,激发指战员投身消防事业发展、忠诚履职的战斗意识和工作热情,不断激励提升广大消防指战员战斗力。

4.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结构合理、一专多能、专常兼备的专业化应急救援人才队伍。探索与地方医学院校和医疗机构合作培养卫勤人才。2025年,全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率达到100%。株洲作为全国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有职业教育科技城,其内共有职业院校10所、在校生10万余人,年均培训规模超20万人次。借助有利时机,结合消防救援队伍巨大的人才需求,借助株洲雄厚的职业教育资源,积极推进消防救援机构与地方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办学的人才培养路径,打破消防救援队伍人才培养"孤岛",实现消防人才培养和职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在人才队伍培养方面,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2020年人才工作现场会(湖南长沙)精神及《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消防救援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制定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实施消防专业人才培育工程,建成与新时代消防救援事业相适应的新型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

(四)构建扎实消防基础支撑体系

1.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树立规划先行理念,加强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将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训练、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 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消防基础设施强化工程,加快推进老旧城区、城中村、棚户区消防车通道、市政消火栓等消防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提高城市抵御火灾能力。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同步规划建设乡镇、农村消防力量、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器材配置点等设施。

2.加快推进消防站提质升级。结合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规划发展,按照"补齐旧账、不欠新账"的要求,加快推进消防站建设,消除消防保护盲区。鼓励在商业密集、交通拥堵、火灾高发等重点区域,超过一级消防站保护范围的盲点区域,建设政府统一管辖的小型消防站,填补布点空缺,提高出警效率。大型建设工程、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和工业园区,按照相关要求,及时配建企业专职小型消防站。继续完善航空消防站建设,提高城市水上应急救援和抗御高层建筑火灾能力。

专栏4:消防公共设施建设重点

消防站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改建11个消防站,其中9个二级消防站,分别为石峰区2个(清水塘消防站、轨道城消防站)、芦淞区3个(白关消防站、航空城消防站、鑫盛路消防站)、渌口区1个(南洲新区消防站)、醴陵市1个(醴陵市第三消防站)、攸县1个(攸县二站)和炎陵县1个(井冈路消防站),2个小型消防站,分别为荷塘区六〇一消防站和茶陵县小型站。

消防水源建设:推动采用天然水源作消防水源,并按照标准设置取水设施。"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改建消防取水设施4处,新增市政消火栓1220个。        

3.提升消防装备建设水平。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同步配齐各类新建消防站车辆装备,逐步淘汰现有消防站超期服役消防车辆,更新老式低端底盘,采用大功率商用底盘或消防车专用底盘,实现车辆装备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加强处置山岳、化工、水域等特殊场所灾害事故的特种消防车辆装备及无人机、消防艇等装备配备。配备应对地下建筑火灾事故的大流量排烟消防装备、排烟机器人、长效呼吸保护器具,以及可在地下空间临时组网的消防通信装备器材。加快轻量化、高性能、智能化等先进适用装备的科研攻关、示范应用和采购配备,提高各类火灾扑救和特殊区域、复杂条件、极端环境下的应急救援攻坚能力。2021年,全市组建一支不少于60人的市级地震灾害救援轻型专业队,承担辖区地震、建筑倒塌、山体滑波、泥石流等灾害搜寻救援和跨区域增援任务,根据装备配备标准和实际需要配齐配强专业救援装备,建设配套训练设施。

专栏5:消防车辆装备建设重点

消防车辆:"十四五"期间,全市共购置50辆消防车,其中灭火类消防车29辆、举高类消防车2辆、专勤类消防车16辆、其他类型消防车3辆;2025年,形成适应多灾种的系统化、智能化、模块化、专业化灭火救援装备系列。

消防装备:"十四五"期间,全市更新个人防护救援器材27375件(套),抢险救援器材16663件(套),灭火器材10473件(套);消防救援支队配备大流量排涝抢险车和砂石装载机模块,消防救援站配齐舟艇、舟艇运输车、应急运输车。消防救援支队配备装备模块化运输车和工程机械设备。

提升战勤和物资保障能力。构建市县两级战勤保障力量网格,完善人员和装备物资投送体系。按照"全灾种,大应急"的要求,建立健全全市消防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体系,重点储备处置洪涝、地震、化工、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山岳、航空、森林等灾害的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确保实战实用、定期更新换代。



专栏6:应急救援战勤保障建设重点

战勤保障消防站:配强战勤保障队伍,配齐战勤保障专勤车辆,完善联勤保障制度,提升装备、药剂、油料、生活、卫勤等联储联调和快速投送能力,根据灾害类型,建成装备器材模块化运输模式,实现各类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管理模块化、投送精准化、保障前置化。

5.提升消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结合智慧城市以及远程式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实现各类业务互联互通、全员共享。一是完成全市政府专职队、乡镇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配置无线通信调度专网,并配置公网对讲机等通信设备,纳入消防调度指挥体系,实现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统一调度、联勤联调。二是按照消防救援局、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求,升级消防救援平台,建立统一的火灾防控数据库、应急救援数据库、综合管理数据库、公共服务数据库,与各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无缝对接,充分发挥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指挥调度、队伍管理分析、公共咨询查询等功能。三是利用卫星定位、数字集群、5G通信、地理信息等技术,建立智能化消防指挥调度平台,实现"一键调度重要警情、一图展示力量部署、现场视频实时上传、出警线路智能导航、作战预案自动生成、周边信息分层推送"等快速调警功能,确保调度指挥精准、高效。四是加快急需的关键通信装备配备工作,按照消防救援局有关技术要求,配齐配强核心关键装备,大力发展基于5G技术手段的"高精尖"通信装备,推广应用具有通信传输、环境监测、人员定位等功能的轻型化、集成化、智能化单兵通信装备,不断强化应急通信装备建设。

专栏7:消防信息化建设重点

"智慧消防"建设:在"智慧城市"总体架构下,建设智能化的消防指挥决策平台、消防安全治理防控平台、消防物资装备管理平台和"智慧消防"保障与运营中心,建设智能化服务体系,强化融合应用支撑。2021年完成"智慧消防"信息服务系统平台上线运行,建立株洲市级消防监测运营中心,初步建立社会单位监测、防火监督及灭火救援信息化、智能化体系;2022-2023年,基于"智慧消防"信息服务系统平台深化消防智慧业务建设及应用,推动"监管+服务"模式深入应用落地;2024-2025年,继续推动智慧消防业务建设应用,增强大数据分析能力,打造智慧共享的基础通信网络,推动智慧消防与智慧城市的充分融合,实现数据共享,业务互通。

指挥中心升级改造:纳入"智慧株洲"建设内容同步实施,完成"119"智能接处警系统升级、智能指挥中心基础硬件环境优化及智能指挥系统功能建设,实现日常办公和指挥调度由桌面端向移动端延伸;开展与联动单位平台对接,进一步强化应急灾害预警和处置的专业功能,充实拓展内外部相关信息资源,实现"全灾种、大应急"的灾害灾情信息、救援力量、救援物资调度、多受灾地灾情全程跟踪管理;善配套联勤联调联战指挥调度机制,加强长株潭区域协同

应急通信装备建设:按照安全、自主、可控要求逐步进行替换网络安全设备(防火墙、网络行为管理设备等)和网络核心设备(三层、两层交互机等),进一步提高网络稳定性和安全性。

消防救援队伍实战指挥平台建设配备重大灾害事故应急通信保障装备(宽窄带自组网设备)、超轻型卫星便携站、全地形越野底盘器材运输车,加强大型无人机、通信车、卫星便携站、单兵通信装备等关键通信装备配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保障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职责。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细则,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考核机制,保障规划分步有效实施。及时研究规划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论证、评估,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十四五"时期的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任务按期完成。

(二)强化经费保障

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消防救援队伍地方财政保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湘财企〔2020〕65号)文件精神,建立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消防业务经费的统筹管理,遵循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规范高效、分类负担、分级保障的经费长效管理机制。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节约"的原则,科学制定消防装备、消防队站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同时将政府专职消防员、应急救援、消防通信、消防宣传及政府专职队等经费纳入项目经费优先安排,确保政府专职消防员人均年保障经费(不含个人防护装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加;按照消防救援队伍工资政策将消防指战员相关补贴、奖励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消防救援专项经费纳入同级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统一管理。

(三)强化督查督办

各级党委政府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务督查重要内容,加强规划实施进度的动态监管,定期通报规划实施情况,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消防救援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规划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检查督促。构建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健全消防工作规划与相关部门和行业专项规划的衔接机制,将"十四五"期间消防站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保有规可循、依法落地,促进项目落地和规划实施。

(四)强化考核问责

各级各部门要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制定相应的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考核机制,制定评价和考核标准、实施细则,推动规划落到实处。市政府将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将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政府和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对未按要求完成规划明确的工作任务的,按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附件1:株洲市"十四五"期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征召计划表

"十四五"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计划



2021年-2025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合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消防文员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消防文员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消防文员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消防文员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消防文员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消防文员

合计

130

20

100

15

110

10

100

15

110

10

550

70







附件2:株洲市"十四五"期间市政消火栓建设规划表

地区

2021年市政

消火栓数(个)

2022年市政

消火栓数(个)

2023年市政

消火栓数(个)

2024年市政

消火栓数(个)

2025年市政

消火栓数(个)

"十四五"市政

消火栓总数(个)

天元区

60

35

25

25

25

170

荷塘区

50

40

30

20

20

160

芦淞区

30

20

20

20

20

110

石峰区

40

30

30

30

20

150

经开区

40

15

15

15

15

100

渌口区

50

20

20

20

20

130

醴陵市

20

20

20

20

20

100

攸县

20

20

20

20

20

100

茶陵县

20

20

20

20

20

100

炎陵县

20

20

20

20

20

100

合计

350

240

220

210

200

1220

附件3:株洲市"十四五"期间城市消防站建设规划表


序号

区县

项目名称

地点

类型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开工

时间

竣工

时间

备注

1

荷塘区

荷塘区六〇一消防站

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

小型消防站

2500

1200

2021年

2023年

新建


2

石峰区

石峰区清水塘消防站

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

二级消防站

7000

3000

2021年

2023年

新建


3

石峰区

石峰区轨道城消防站

株洲市石峰区

二级消防站

7000

3000

2025年

2027年

新建


4

芦淞区

芦淞区白关消防站

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镇

二级消防站

6900

2982

2020年

2022年

新建


5

芦淞区

芦淞区航空城消防站

芦淞区机场大道

二级消防站

4700

2000

2025年

2027年

新建


6

芦淞区

芦淞区鑫盛路消防站

株洲市芦淞区鑫盛路

二级消防站

6292

3121

2023年

2024年

改建


7

渌口区

渌口南洲新区消防站

株洲市渌口南洲新区

一级消防站

7000

3000

2023年

2025年

新建


8

醴陵市

醴陵市第三消防站

醴陵市长庆街道办事处长庆路

二级消防站

10003

3000

2023年

2025年

新建


9

攸县

攸县二站

株洲市攸县江桥街道

二级消防站

37192

1862

2024年

2026年

改建


10

茶陵县

茶陵县小型站

株洲市茶陵县南站新区莲花路北侧

小型消防站

2403

1276

2020年

2021年

新建


11

炎陵县

井冈路消防站

株洲市炎陵县井冈路高水桥

二级消防站

5880

2519

2022年

2023年

改建


合计

93867

26960

&mdash;&mdash;

&mdash;&mdash;

&mdash;&mdash;


附件4:株洲市"十四五"期间城市消防站装备规划表(2021年)

单位


个人防护救援器材

抢险救援器材

灭火器材

总 计

数量(件套)

数量(件套)

数量(件套)

数量(件套)

天元区

1792

3238

514

5544

荷塘区

339

1540

200

2079

芦淞区

388

1541

267

2196

石峰区

144

762

42

948

经开区

1352

974

351

2677

渌口区

139

762

72

973

醴陵市

423

1547

68

2038

攸县

214

774

119

1107

茶陵县

210

767

57

1034

炎陵县

195

755

135

1085

市本级

1385

1411

786

3582

合计

6581

14071

2611

23263

附件5:株洲市"十四五"期间城市消防站装备规划表(2022年)

单位


个人防护救援器材

抢险救援器材

灭火器材

总计

数量(件套)

数量(件套)

数量(件套)

数量(件套)

天元区

1688

303

658

2649

荷塘区

482

87

188

757

芦淞区

1688

303

658

2649

石峰区

241

44

94

379

经开区

482

87

188

757

渌口区

241

44

94

379

醴陵市

482

87

188

757

攸县

241

44

94

379

茶陵县

1447

260

564

2271

炎陵县

241

44

94

379

市本级

1032

1125

463

2620

合计

8265

2428

3283

13976

附件6:株洲市"十四五"期间城市消防站装备规划表(2023年)

单位


个人防护救援器材

抢险救援器材

灭火器材

总计

数量(件套)

数量(件套)

数量(件套)

数量(件套)

天元区

482

87

188

757

荷塘区

1688

303

658

2649

芦淞区

241

44

94

379

石峰区

1447

260

564

2271

经开区

241

44

94

379

渌口区

241

44

94

379

醴陵市

241

44

94

379

攸县

241

44

94

379

茶陵县

241

44

94

379

炎陵县

241

44

94

379

市本级

512

100

120

732

合计

5304

958

2068

9062

附件7:株洲市"十四五"期间城市消防站装备规划表(2024年)

单位


个人防护救援器材

抢险救援器材

灭火器材

总计

数量(件套)

数量(件套)

数量(件套)

数量(件套)

天元区

482

87

188

757

荷塘区

482

87

188

757

芦淞区

482

87

188

757

石峰区

241

44

94

379

经开区

241

44

94

379

渌口区

241

44

94

379

醴陵市

482

87

188

757

攸县

241

44

94

379

茶陵县

241

44

94

379

炎陵县

241

44

94

379

市本级

512

100

120

732

合计

3886

712

1436

6034

附件8:株洲市"十四五"期间城市消防站装备规划表(2025年)

单位


个人防护救援器材

抢险救援器材

灭火器材

总计

数量(件套)

数量(件套)

数量(件套)

数量(件套)

天元区

482

87

188

757

荷塘区

482

87

188

757

芦淞区

482

87

188

757

石峰区

482

87

188

757

经开区

241

44

94

379

渌口区

1447

260

564

2271

醴陵市

1688

303

658

2649

攸县

241

44

94

379

茶陵县

482

87

188

757

炎陵县

241

44

94

379

市本级

512

100

120

732

合计

6780

1230

2564

10574


附件9:株洲市"十四五"期间消防车辆规划表(2021年)

 

多剂联用高喷车

轻型城市主战消防车

城市主战消防车

水罐消防车6T

水罐消防车6T(国产)

中型水罐消防车

泡沫消防车

重型泡沫消防车

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

高倍数泡沫消防车

18T重型水罐消防车

20T重型水罐消防车

18-32米左右高喷消防车

32-48米左右高喷消防车

48-60米左右高喷消防车

登高平台车

云梯消防车

强臂破拆消防车

挖掘机

装载机

推土机

平板拖车

抢险救援消防车

多功能抢险救援车

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

地震救援消防车

全地形山地救援车

防化洗消消防车

大功率排烟车

充气消防车

供液消防车

远程供水系统(1套4台车)

高层供水消防车

干粉消防车

消防机器人

消防宣传车

通信指挥车

路轨两用车

高涉水消防车

大流量城市排涝车

自卸式装备车

消防船

淋浴车

冷藏车

移动卫生间

洗涤烘干车

宿营车

照明消防车

加油车

物资或器材车

运兵车

发电车

饮食保障车

供液车

装备抢修车

叉车

合计

本级




1









































1











2

4

荷塘





1




















































1

石峰


























































芦淞























1


































1

天元























2


































2

渌口





1




















































1

经开



1














1






1


































3

醴陵


























































攸县


























































茶陵


1





















1


































2

炎陵


























































合计


1

1

1

2












1






5






















1











2

14


附件10:株洲市"十四五"期间消防车辆规划表(2022年)


多剂联用高喷车

轻型城市主战消防车

城市主战消防车

水罐消防车6T

水罐消防车6T(国产)

中型水罐消防车

泡沫消防车

重型泡沫消防车

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

高倍数泡沫消防车

18T重型水罐消防车

20T重型水罐消防车

18-32米左右高喷消防车

32-48米左右高喷消防车

48-60米左右高喷消防车

登高平台车

云梯消防车

强臂破拆消防车

挖掘机

装载机

推土机

平板拖车

抢险救援消防车

多功能抢险救援车

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

地震救援消防车

全地形山地救援车

防化洗消消防车

大功率排烟车

充气消防车

供液消防车

远程供水系统(1套4台车)

高层供水消防车

干粉消防车

消防机器人

消防宣传车

通信指挥车

路轨两用车

高涉水消防车

大流量城市排涝车

自卸式装备车

消防船

淋浴车

冷藏车

移动卫生间

洗涤烘干车

宿营车

照明消防车

加油车

物资或器材车

运兵车

发电车

饮食保障车

供液车

装备抢修车

叉车

合计

本级


























































荷塘


1

1




















1


































3

石峰























1


































1

芦淞



1




















1


































2

天元


























































渌口























1


































1

经开




1


1

1


















































3

醴陵


























































攸县


























































茶陵


























































炎陵


























































合计


1

2

1


1

1
















4


































10


附件11:株洲市"十四五"期间消防车辆规划表(2023年)


多剂联用高喷车

轻型城市主战消防车

城市主战消防车

水罐消防车6T

水罐消防车6T(国产)

中型水罐消防车

泡沫消防车

重型泡沫消防车

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

高倍数泡沫消防车

18T重型水罐消防车

20T重型水罐消防车

18-32米左右高喷消防车

32-48米左右高喷消防车

48-60米左右高喷消防车

登高平台车

云梯消防车

强臂破拆消防车

挖掘机

装载机

推土机

平板拖车

抢险救援消防车

多功能抢险救援车

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

地震救援消防车

全地形山地救援车

防化洗消消防车

大功率排烟车

充气消防车

供液消防车

远程供水系统(1套4台车)

高层供水消防车

干粉消防车

消防机器人

消防宣传车

通信指挥车

路轨两用车

高涉水消防车

大流量城市排涝车

自卸式装备车

消防船

淋浴车

冷藏车

移动卫生间

洗涤烘干车

宿营车

照明消防车

加油车

物资或器材车

运兵车

发电车

饮食保障车

供液车

装备抢修车

叉车

合计

本级


























































荷塘


























































石峰



1






















































1

芦淞



1






















































1

天元


























































渌口


























































经开


























































醴陵


























































攸县


























































茶陵


























































炎陵





1




















































1

合计



2


1




















































3


附件12:株洲市"十四五"期间消防车辆规划表(2024年)


多剂联用高喷车

轻型城市主战消防车

城市主战消防车

水罐消防车6T

水罐消防车6T(国产)

中型水罐消防车

泡沫消防车

重型泡沫消防车

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

高倍数泡沫消防车

18T重型水罐消防车

20T重型水罐消防车

18-32米左右高喷消防车

32-48米左右高喷消防车

48-60米左右高喷消防车

登高平台车

云梯消防车

强臂破拆消防车

挖掘机

装载机

推土机

平板拖车

抢险救援消防车

多功能抢险救援车

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

地震救援消防车

全地形山地救援车

防化洗消消防车

大功率排烟车

充气消防车

供液消防车

远程供水系统(1套4台车)

高层供水消防车

干粉消防车

消防机器人

消防宣传车

通信指挥车

路轨两用车

高涉水消防车

大流量城市排涝车

自卸式装备车

消防船

淋浴车

冷藏车

移动卫生间

洗涤烘干车

宿营车

照明消防车

加油车

物资或器材车

运兵车

发电车

饮食保障车

供液车

装备抢修车

叉车

合计

本级






























1



























1

荷塘


























































石峰



1




1


















































2

芦淞





1




















































1

天元


























































渌口


























































经开


























































醴陵



2




1
















1


































4

攸县







1


















































1

茶陵


























































炎陵


























































合计



3


1


3
















1







1



























9


附件13:株洲市"十四五"期间消防车辆规划表(2025年)


多剂联用高喷车

轻型城市主战消防车

城市主战消防车

水罐消防车6T

水罐消防车6T(国产)

中型水罐消防车

泡沫消防车

重型泡沫消防车

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

高倍数泡沫消防车

18T重型水罐消防车

20T重型水罐消防车

18-32米左右高喷消防车

32-48米左右高喷消防车

48-60米左右高喷消防车

登高平台车

云梯消防车

强臂破拆消防车

挖掘机

装载机

推土机

平板拖车

抢险救援消防车

多功能抢险救援车

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

地震救援消防车

全地形山地救援车

防化洗消消防车

大功率排烟车

充气消防车

供液消防车

远程供水系统(1套4台车)

高层供水消防车

干粉消防车

消防机器人

消防宣传车

通信指挥车

路轨两用车

高涉水消防车

大流量城市排涝车

自卸式装备车

消防船

淋浴车

冷藏车

移动卫生间

洗涤烘干车

宿营车

照明消防车

加油车

物资或器材车

运兵车

发电车

饮食保障车

供液车

装备抢修车

叉车

合计

本级

















1







1
























1









3

荷塘


























































石峰























1


































1

芦淞























1


































1

天元



1


1




















































2

渌口



1




1
















1


































3

经开


























































醴陵







1




1














































2

攸县


























































茶陵







1


















































1

炎陵







1


















































1

合计



2


1


4




1






1






3

1
























1









14


附件14

名 词 解 释


1.两严两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组织,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标准建设管理。

2.五个不动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始终坚持"四句话方针"不动摇、坚持"两严两准"建设标准不动摇、坚持战斗力标准不动摇、坚持24小时驻勤备战不动摇、坚持走中国特色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新路子不动摇。

2.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3.一单四制:是指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或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其他部门移送、下级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经研究认定,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

4.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5.大型商业综合体:是指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集购物、住宿、餐饮、娱乐、展览、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筑和通过地下连片车库、地下连片商业空间、下沉式广场、连廊等方式连接的多栋商业建筑组合体。

6.微型消防站: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现有的消防组织,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以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为根本,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企业"微型消防站"。

7.六熟悉:是指熟悉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情况;熟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量、分类和分布情况;熟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物结构和使用情况;熟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情况;熟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和消防组织情况;熟悉辖区主要灾害事故类型和处置对策、基本程序。

8.消防安全"三提示":是指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等灭火、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

9."村村响"工程:是指充分利用农村广播"村村响"大力开展农村消防宣传,进一步加强光大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提升农村火灾防御能力,确保农村地区消防安全长效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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