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6 09:27:52 作者:住房公积金中心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株金管发〔2019〕16号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现将因企业破产、改制、撤销、解散半年以上及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原因形成的长期封存、无身份证信息的个人“呆滞”账户进行集中清理。请下列单位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工、农、中、建、交、邮储银行I类个人借记卡),无身份证信息的职工另须提供单位证明材料以核对身份,到原单位所在地管理部办理销户提取手续。单位如有欠缴,待单位补缴完成后再办理提取。请广大缴存职工、缴存单位相互转告,原则上清理工作于2019年12月31日止。
各办理网点联系电话:
天 元管理部 28685565 荷 塘管理部 28685593
石 峰管理部 28685554 渌 口管理部 27614498
醴陵市管理部 23264981 攸 县管理部 24256246
茶陵县管理部 25221922 炎陵县管理部 26223664
附件:
1.长期封存个人账户名单
2.无身份证信息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