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9-04-17 17:20:28 作者:市交通局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株洲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工作方案》,李建平等54人已明确车辆所有权,并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权申请。现将以上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权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18日至4月22日(不含节假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权申请人有异议,可向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业务科提交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98号310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28679021)。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按指印,提供联系电话、身份证明复印件。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