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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株洲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9-03-18 15:29:19  作者:市安监局  【字体大小:

  株应急函﹝2019﹞7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应急函﹝2019﹞24号)要求和部署,我局结合株洲实际研究制定了《株洲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株洲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18日

  抄送:湖南省应急管理厅非煤矿山监管处 

  株洲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23”井下重大运输事故教训,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应急函﹝2019﹞24号)要求和部署,结合株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一批违法行为,处罚一批违法企业,推动基层解决执法难度大、安全风险大和部分企业不会查、不想查、不认真查的问题;提升基层执法人员能力和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水平,促进企业主动消除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继续保持5年来我市非煤矿山未发生事故的态势,为建国70周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19年3月至4月。
  三、工作内容
  按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表》(见附表1)明确的执法内容对全省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开展专项执法工作;上级执法部门主动了解下级情况,对下级提供支持,帮下级推动工作;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邀请专家对企业开展指导服务,指导督促企业有效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提高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四、工作分工和方式
  按照管辖权限落实责任分工。单班入井30人以上(含30人)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统称重点地下矿山)由省应急管理厅执法指导,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执法检查2019年度计划执法的4家地下矿山,企业名单是:醴陵市金明金矿,炎陵县兴丰矿业有限公司,攸县忠鑫钰有限公司长坪铁矿,湘东钨业有限公司。其他地下矿山由县级安监(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执法检查。
  (一)市应急管理局
  按照应急管理厅的要求,制定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我局成立执法指导组,邀请2名专家,其中采矿专家1名,机电专家1名。对已明确的2019年度计划执法的4家地下矿山进行执法指导。同时,积极迎接和配合省厅第二组来我市执法指导。
  我局成立执法指导组成员名单:组长:刘映雷,副组长:喻晋标,成员:刘栋、彭泰洲、王峰。  
  1.开展执法指导。我局执法指导组对已明确的4家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进行指导,同时邀请专家对企业开展指导服务;执法指导组和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安监部门)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指导督促县级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视情况对重点地区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进行抽查指导。
  2.协调指导。负责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的难以解决案件的处置。市局解决不了的案件,及时向省厅报告。
  3.总结通报。专项执法行动结束后,按省厅的要求,将对专项执法情况进行总结,对各地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特别是行政处罚和执法闭环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将工作情况报省厅,同时向全市通报。
  (二)县两级应急(安监)管理部门
  1.负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按照应市局的要求,组成执法指导组(邀请专家参与),具体负责管辖权限内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专项执法行动,依管辖权限进行执法处罚。
  2.完善企业基础台账,定期向上级报送工作进展情况。3.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执法难度大、安全风险大、基层查不动、解决不了的难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4.总结上报。各县级应急(安监)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执法行动中的经验和问题,于4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执法数据汇总表(见附表2)报送市局非煤矿山科。联系人及电话:王峰0731-28689282(传真),电子邮箱:171137619 @qq.com)。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严格执法。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安监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按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表》确定的内容开展执法,必须运用行政执法系统依法下达现场检查记录、现场措施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等执法文书。结合计划执法的由计划执法单位下达执法文书,其他的由市县按管辖权限下达执法文书。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并符合立案条件的,现场制作询问笔录、收集影像资料或采取其他措施固定事实证据,依法调查处理,3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报省应急管理厅(每个市州在专项执法行动期间至少上报1起以上典型立案处罚案件)。根据需要,及时发出建议函、警示函、整改督办函。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已抽查的重点地下矿山,下级应急管理部门不再另行安排专项执法检查。
    (二)搞好工作衔接。各地的专项执法行动要结合省厅、市局近期安排的安全体检抽查工作和计划执法,避免重复检查。要充分利用安全体检工作成果开展专项执法,做到有的放矢,专项执法除方案所定执法内容外,必须对安全体检发现问题进行复查,做到闭环管理。
   (三)消除违法行为。各级负有管辖权的应急管理部门(安监部门)在执法中依法下达的执法文书,要一盯到底,做到闭环管理。对整改难度大的违法行为,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必要时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四)创新执法方式。要创新执法方式,做到执法与服务结合,开展“说理式执法”,创造公平公正规范透明的执法环境,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执法过程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岗位员工要在场,专家要向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以达到安全生产执法的示范、教育和培训目的;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督促其履职尽责,主动整改消除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规范文明执法,进一步树立安全执法的威信,形成执法的强大威慑力,推动企业安全发展。
  (五)强化结果运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企业违法行为符合《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规定的,要按规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 名单”,通过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企业守法的自觉性。
  (六)做好宣传曝光。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安监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执法行动宣传工作,充分运用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同时,要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安全生产严格执法高压态势。
    (七)严格工作纪律。所有参与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人员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深入基层现场,坚持原则,敢于发现问题、指出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实效,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附表: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表
  2.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执法数据汇总表
  《株洲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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