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07 16:26:39 作者:市安监局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株应急发〔2019〕9号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相关企业:
经研究,市应急管理局定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全市2019年危化工作会议和组织相关企业负责人培训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9年3月14日一天(3月14日上午8:30分前报到,南四县可3月13日下午报到)。
二、会议地点:株洲市天台开元大酒店(五栋二楼和谐厅)。
三、会议日程:
(一)3月14日上午8:30—10:00全市2019年危化工作会议;
(二) 10:00—17:30危化品业务知识培训及考试。
四、参会人员:
(一)市应急管理局:殷顺堂局长、董冬林副局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全体人员;
(二)各县(市)区安监局:分管危化副局长、业务股长;
(三)生产和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
(四)医药生产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
(五)中石化和中石油公司负责人及各县区负责人;
(六)经营企业(由市局发证企业,中石化和中石油加油站除外)负责人。
五、会议要求:
(一)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及时将此通知传达到辖区企业,并组织好参会事宜,确保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本人参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各县(市)区安监局提前向市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报告,经局领导同意后列入补训计划。
(二)各县(市)区相关参加会议的企业由所在地安监局负责及时通知、组织到位,请各县(市)区将与会人员名单于3月11日17时前统一上报市局危化科。联系人:吴伟,邮箱:495874763@qq.com,电话及传真:0731-28689290(县安监局可报1名司机),经营企业要求主要负责人1 人参加培训,生产、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2人参加培训,医药生产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1人参加培训。
(三)培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凡缺席、替代、迟到、早退或考试不合格将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相关条款予以严肃处理,补考仍不合格的,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纳入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体系,列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对象。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会议培训为应知应会的业务学习,费用由株洲市应急管理局支付,参加人员免费。(因路程远需要住宿的,费用自理)
(二)所有参会人员请提前十五分钟到达,作好会议前准备。
(三)与会企业人员请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备核查。
株洲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6日
附件: 1、2019年全市危化工作会议和企业负责人培训
学习报名回执;
株洲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印发
附件1
2019年全市危化工作会议和
企业负责人培训学习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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