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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9-02-15 17:45:14  作者:市交通局  【字体大小: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是财政全额拨款预算管理的正处级行政机关,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统筹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2、 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承担相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3、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5、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提出市级财政用于交通运输的专项资金安排方案;提出涉及交通运输的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监督管理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的实施,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

  6、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

  7、负责公路路政、港政、航证管理。

  8、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9、拟订全市交通运输 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0、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项目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湘江库区船舶防污治理经费,海事执法船艇维修、油料费、水上工程安全维护经费,数字交通系统建设运行维护专项经费,铁路专用线社会道口“十三五”升级达标改造专项经费。

  纳入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株洲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株洲市地方海事局(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

  3、株洲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株洲市铁路建设工作办公室(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株洲市交通运输局资金管理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6、株洲市交通运输局信息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7、株洲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局(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9108.1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9048.9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9.18万元。因上年结转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9108.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9.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0.2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458.46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357.2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750.9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9108.1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73.5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了190.67万元,基本支出因人员增资等原因比上年增加了17.1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局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525.6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基本持平。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373.45万元。其中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电脑、办公桌椅、空调、印刷品等)702.68万元,车辆维修保养及加油费用145万元,湘江防污治理费用200万元,物业管理费225万元,办公楼修缮费用250万元,软件开发、通讯系统维护费116.6万元,其它政府采购预算费用734.17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99万元,一是市海事局的湘江库区船舶防污治理经费200万元,二是信息中心数字交通系统建设、运行维护费99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 21114.95平方米;车辆 4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0 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7 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 套。

  (六)“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91.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3.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8.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会议费47万元;培训费74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91.83万元,比2018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318.76万元减少26.93万元,其中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9.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比上年减少7.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拟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公务车辆的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相关制度。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交通运输局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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