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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3-26 15:27:28  作者:市司法局  【字体大小:


中共株洲市委

株洲市人民政府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规定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四个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和办公室成员会议,研究解决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大问题,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二是强化督察考评。建立健全法治督察制度,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项督察,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抓深抓细抓实。三是注重示范引领。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梳理改进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迈进。全市共有6个地区、单位(项目)入围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名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44个部门进驻市民中心,梳理出931项“最多跑一次”审批事项,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中心之外无审批”。开通“智慧株洲·诸事达”手机APP,实现“掌上办”“智能办”,以“快递跑”取代“群众跑”。政务服务工作在全省营商环境评比中获全省第一,“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获评全省先进,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实现。二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实施《株洲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2020-2022)的实施意见》,推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新能力。开展“温暖企业行动”,33条惠企政策列入“免申即享”首批事项。出台全省首个“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工作意见,商事制度改革获省政府通报表扬。三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完成108个行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全省第一个发布长江经济带“三线一单”。提前39天实现“蓝天三百天”目标,2020年市区空气优良天数为317天,优良率为86.6%,居长株潭地区第一。株洲老工业基地绿色转型发展工作获国务院表彰奖励,株洲获评全省唯一一个“中国绿水青山典范城市”。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推动科学立法,成立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广泛吸纳法学专家和各类专业人才参与立法工作,实行“开门立法”。正式出台了《株洲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出台了《株洲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把文件合法性审查关,经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无一件被有权机关撤销或者确认无效。

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方面,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实行《株洲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株洲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规范。在全省率先印发《株洲市政府合同审查工作指引》,建立政府合同审查“株洲模式”,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率100%。另一方面,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重大决策落实的“五项制度”》,2020年,查处了1起盲目决策、违规行政的案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依法追究责任。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农业、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六大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基本到位,涉改市直部门均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并展开执法。二是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全省首个《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2020年评查行政执法案卷256卷并进行通报,倒逼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着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重点强化食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市场环境、交通运输等热点领域行政执法,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督察,市巡游出租车改革、超载超限车辆治理和城市交通顽瘴痼疾治理等近40多项专项行动,强化行政执法争议热点的执法协调和法制审查,获得较高群众满意度。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一是完善内部监督和审计监督。修订了《市委重大决策督查落实工作制度》等10项制度,健全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努力实现审计全覆盖,2020年,市本级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57个,出具审计(调查)报告187篇。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41件、政协委员提案195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三是尊重支持司法监督。支持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行政诉讼生效裁判执行率100%。重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复率100%。2020年,全市两级人民法院新收行政诉讼案件1223件,胜诉率85.8%。四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修订完善了《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规范》《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重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各县市区全面完成26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并明确了具体公开内容。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2020年,共收到市政府本级行政复议申请110件,较上年下降9%,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达49.8%。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全年共调处民间纠纷13330起,调解成功率达98.8%,全市有1个调委会和3名调解员获评全国模范称号,市“和事佬”调委会调处的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例被央视12套“小区大事”栏目采用。三是信访维稳形势向好。全市信访维稳工作呈现“五降三无”良好态势,信访总量、进京非接待场所上访、到国家信访局越级上访、赴省上访、群众来信同比分别下降15%、46%、11%、34%、11%,全年无因信访问题引发大规模聚集上访、极端恶性事件和负面舆情炒作。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始终坚持鲜明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在选人用人上坚持法治导向,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二是着力打造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市有9622人取得行政执法证,221人取得行政执法监督证。各行政执法单位均健全了内部法规科室,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率达到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三是注重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整体法治素养。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20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2次法治专题课,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安排1次会前学法。全市7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线上学法考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率、考试通过率均在99%以上,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崇法学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


中共株洲市委

株洲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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