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21 16:45:21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为加强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优化办”)和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聘请市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点和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测评点,由社会各界推荐或自荐,经相关部门把关,由市优化办、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审定公布。承担对县市区政府、市直职能部门、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测评职能的企业(或项目)。
监督员,由市优化办、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严格按程序聘请,负责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进行监督和测评的人员。
二、监督测评内容
1、按要求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进行监督;
2、收集并反馈市场主体在办事过程中意见建议和提供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3、参与全市营商环境座谈、调研、测评、明察暗访等相关活动;
4、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措施;
5、承担市优化办、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赋予的其它营商环境监督任务。
三、监督测评点、监督员的申报资格
1、注册地在本市范围内的企业。
2、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或其它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可以申报监督测评点,负责人申报监督员。
3、其他个人(含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商(协)会会长、新闻记者、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群众等),若自愿参加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可申报监督员。
四、报名时间
2021年6月 21 日—6月30日。
五、报名方式
请在株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彩票之家——“通知公告”下载《株洲市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点、员申请表》,填写盖章后传真或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李雨笛
联系电话:28680691(传真)
电子邮箱:zzsyhb2015@163.com
株洲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株洲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