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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三新”“四上”企业培育调查研究

来源:普查中心  发布时间:2020-02-25 11:24:54  作者:张利华  【字体大小:

【摘要】基本单位名录库作为统计“四大工程之首,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四上企业数量的多少和发展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地区市场经济主体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考量指标。近年来,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代表的新经济发展迅猛。如何培育四上三新企业,真实客观有效地反映“四上及“三新”经济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整体规模和贡献,本文结合基层工作实践,围绕“四上三新企业培育工作的现状、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方面进行论述研究。

 

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作为统计“四大工程”之首,是统计工作的基础,建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就是要建立一个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可以动态维护更新的单位名录库。“四上”企业是构成整个社会经济活动最重要的元素,“四上”企业的多少反映了一个地区经济发展规模和水平。按照“先入库,后出数”的原则,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特别是要加大“三新”企业培育力度,扶持更多的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对于全面准确反映株洲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科学精准监测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实现株洲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我市“四上”企业总体情况

㈠“四上”企业申报标准和发展历程

   1、“四上”企业申报入库标准

四上”企业是指经济指标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总称。“四上”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企业。具体指:入库时主营业务收入已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和批发企业、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法人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等服务业法人企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等行业)。

2、“四上”企业申报入库发展历程

   “四上”企业入库申报工作从2011年开始,已历时8年多,审核标准、审核内容和工作流程不断变化。2011年8月国家统计局完成季度调查单位审核,建立了全国“三上”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调查单位库。从2012年年报开始,规上服务业企业纳入“一套表”范围,由此“四上”企业申报开始初步确立。而自2013年4月份起,“四上”企业申报正式由季度审核改为月度审核,自此“四上”企业申报入库流程固定下来。随着“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系统运行日趋完善,“四上”企业入库申报工作步入正轨、不断优化。

   ㈡我市“四上”企业发展现状及特点

   随着“一套表”调查单位改革逐步深入,我市“四上”企业入库数取得突破,单位总量稳步增长。2018年末,全市“四上”企业入库数达3542家,比2011年末净增1367家,年均增长7.2%。2011-2018年期间,规上工业企业增加281家,年均增长2.9%;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增加433家,年均增长7.9%;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增加941家,年均增长10.5%;建筑业增加64家,年均增长3.8%;房地产业增加44家,年均增长1.7%。2018年全市规上服务业比2012年增加345家,年均增长27.3%。(详见表1)。从产业结构比看,虽然我市“四上”企业二、三产结构比更趋合理,从2011年的68:32下降到51.5:48.5,但2018年年报中,规上服务业企业仍只占全部“四上”企业的12.7%,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潜力还很大。在库“四上”企业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附表1:

一套表单位分县市区情况








单位:个

年份

全市合计(个)

工业

建筑业

批发零售业

住宿餐饮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服务业

2018

3542

1542

281

688

187

393

451

2011

2175

1261

217

255

93

349


2012







106

1、企业个数有优势。2018年末全市在库“四上”企业3542家,仅次于长沙稳居全省第2位;“四上”企业数占全市法人单位数比重为9.4%,居全省第一,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6个百分点。其中,规模工业1542家,居全省第2位;资质建筑业281家,居全省第3位;限上住宿餐饮业187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业393家和限上批发零售业688家,均居全省第4位;规模服务业451家,居第7位。排位与2017年相比,限上批发零售业由全省第5位上升到第4位,规模服务业由第6位退至第7位,其他行业排位没有变化。从县市区分布情况来看,醴陵市(899家)、攸县(496家)、天元区(476家),三个县市区合计1871家,占全市的比重为52.8%;分专业看,工业(1542家)、批发零售业(688家),两者合计2230家,占全市的比重为63%。

附表2:

2018年全省“四上”单位情况

单位:家

市  州

“四上”单位

排名

工业

建筑业

批发零售业

住宿餐饮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规上服务业

全  省

39684


15656

3033

8412

1992

4128

6463

长沙市

8872

1

2935

775

2085

416

852

1809

株洲市

3542

2

1542

281

688

187

393

451

湘潭市

1902

11

970

182

330

62

156

202

衡阳市

3076

7

1021

248

659

155

403

590

邵阳市

3398

3

1401

191

883

237

233

453

岳阳市

3367

4

1300

306

631

115

403

612

常德市

3119

6

1261

170

620

150

241

677

张家界市

556

14

205

52

78

57

78

86

益阳市

2054

9

1094

119

397

77

231

136

郴州市

3168

5

1117

182

721

222

349

577

永州市

2200

8

1018

129

461

128

229

235

怀化市

1710

12

648

162

338

81

268

213

娄底市

2048

10

897

170

429

72

152

328

湘西州

672

13

247

66

92

33

140

94

2、拉动增长有力度。据测算,目前“四上”企业增加值总量占全市GDP的比重为48%,拉动全市经济增长4.52个百分点,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为58%。其中规模工业、资质以上的建筑业、规模服务业、限上批零住餐业、房地产开发业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6%、6.8%、9.5%、2.5%和3.2%,拉动全市经济增长分别为2.8、0.53、0.74、0.2和0.25个百分点。

附表3:

2018年全年新增四上单位情况

单位:个


全年新增四上单位

排名


规模以上工业

有资质的建筑业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

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

房地产业

规模以上服务业

  全    省

6574


1995

438

1889

452

587

1213

  长沙市

1690

1

313

155

588

116

126

392

  株洲市

480

4

160

25

144

44

50

57

  湘潭市

247

12

121

14

55

8

24

25

  衡阳市

338

10

113

22

74

16

44

69

  邵阳市

645

3

257

27

184

45

29

103

  岳阳市

695

2

166

46

188

28

61

206

  常德市

399

7

158

8

85

27

38

83

  张家界市

73

14

17

6

9

13

14

14

  益阳市

295

11

128

10

98

20

34

5

  郴州市

432

5

122

27

136

43

29

75

  永州市

385

8

144

16

100

34

50

41

  怀化市

413

6

110

61

126

33

33

50

  娄底市

359

9

150

9

80

20

25

75

  湘西自治州

123

13

36

12

22

5

30

18

3、企业新增有成效。2018年全市新增“四上”企业480家,新增数量在全省排第4位。从分县市区新增情况来看,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醴陵市(104家)、天元区(79家)和攸县(62家),三地累计新增243家,占全市的比重为51%;从分行业情况来看,位居前两位的行业分别是工业(160家)、零售业(104家),两个行业新增264家,占全市的比重达55%。

附表4:

2018年全市四上企业新增和退出情况

   单位:家


合计(个)

工业

建筑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住宿业

餐饮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服务业

新增

退出

新增

退出

新增

退出

新增

退出

新增

退出

新增

退出

新增

退出

新增

退出

新增

退出

总计

480

435

160

268

25

8

40

24

104

42

13

6

31

15

50

11

57

61

荷塘区

53

29

8

7

2



2

20

4

2


3


10

2

8

14

芦淞区

36

67

3

21


1

1

5

15

17

4

2

4

3

4


5

18

石峰区

57

23

13

11

3

2

10

-3

13

4

1


8

2

7


2

7

天元区

79

16

20

12

8

1

8

1

6

-1

2

1

1

1

8


26

1

云龙区

14

4

7

2









3

1

4

1



株洲县

19

58

2

49

1



1

6




2


2

2


6

攸县

62

31

27

21

4


1

1

11

1

2

2

4

5

4

1

9


茶陵县

37

49

16

36

6


2


9

4



1

1

1


2

8

炎陵县

19

13

6

8

1



1

6

1

1

1


1

3

1

2


醴陵市

104

145

58

101


4

12

16

18

12

1


5

1

7

4

3

7

㈢“四上”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新增、轻退出。2018年尽管我市新增“四上”企业480家,但退出“四上”企业数高达435家,全年净增“四上”企业仅45家,净增数在全省排第12位,与新增“四上”企业数量排位极不对称。其中“四上”转“四下”企业168家、破产注销企业143家、停业歇业企业119家。从县市区来看,醴陵市、芦淞区、株洲县分别退出145家、67家和58家,占全部退出企业的比重达62%;从分行业来看,工业、服务业、零售业分别退出268家、61家和42家,占全部退出企业的比重高达85%。由于年度退出“四上”企业较多,部分行业和县市区出现了增不抵减情况。分专业看,限上批发零售业净增78家、房地产业净增39家、限上住宿餐饮业净增23家、资质建筑业净增17家,而规模工业净减108家、规模服务业净减4家;分县市区看,净增的有6个县区,其中排位靠前的天元区、石峰区和攸县,分别净增63家、34家和31家;而净减的有醴陵市、株洲县、芦淞区和茶陵县,分别净减41家、39家、31家和12家。

四上”企业退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在当前统计执法日趋严格的环境下,一批企业数据回归真实后达不到“四上”标准退出196家,占退出企业总数的45.1%,其中工业企业159家,批零住餐企业28家。这批企业在2018年之前就要退库的,但因数据考核因素的影响未时实退出。二是近两年来部分勉强达到“四上”标准入库的企业,现经营情况不善导致规模缩小或停业倒闭等原因导致的“淘汰性退出”达110家,占25.3%,其中服务业企业44家、批零住餐企业36家、工业企业26家。三是因环保督查、行业限制发展等政策性原因破产注销退出83家,占19.1%,其中烟花鞭炮企业65家,煤矿、混凝土、采砂、制砖等企业18家。四是企业为减轻负担,降低经营成本主动退出,有10余家住宿餐饮“个转企”后企业为规避税务稽查直接注销企业,从法人又退回到个体户。

二是重引进、轻入统。一方面,按国家统计方法制度规定,只有法人企业才能申报“四上”企业。全市有一批达到“四上”规模标准的产业活动单位和大个体户,因没有注册为法人,按统计方法制度不能进行“四上”企业申报。例如红星美凯龙、沃尔玛、平和堂、国美电器等大型商场全年经营收入超过30亿元,占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的比重近10%,但因引进后没有注册为法人,按统计方法制度不能入统,尽管前些年也开展了“产业转法人”和“个转企”工作,但收效不明显,有些转为企业的又注销重新注册为个体户执照。另一方面,园区作为全市经济增长的主战场,其经济总量占全市的比重近50%,但园区经济中除轨道交通等主导产业和骨干企业基本上是本市企业做大做强和裂变的结果,真正从外市引进的大企业不多,目前除株洲高新区培育了一批规模工业企业外,其余的园区在这方面贡献不明显,这从每年新增规模工业数量不多,就足以说明。

三是重“四上”、轻培育。近年来,我市新增登记市场主体增长逐年放缓,企业注销更加频繁。2018年新增登记市场主体3.95万家,较2017年减少900多家,其中新注册企业9845家,企业比2017年还少500多家,2018年上半年注销企业1425家,同比增长98%。从新注册企业结构看,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企业占比分别为13%,21%和66%,新注册企业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业、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真正有强拉动作用的制造业企业注册并不多。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的结果显示,我市现有法人企业3.76万家,位居全省第8位,而我市“四上”企业占全市法人企业的比重却位居全省首位,相比而言法人企业总数不大,排位靠后也从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四上”企业挖掘的空间。从四经普清查结果看,我市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大个体户有450个,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大个体户达280户,若这些大个体户能实现“个转企”,将有效增加“四上”企业数量。

四是重数量轻质量。一是入库企业规模总体偏小。2018年全市新增入库企业达480家,较2017年净增45家,但新增企业规模偏小、稳定性差的特点不容忽视。在新增入库的企业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的企业仅4家,占新增企业的比重仅为0.8%,有30余家企业刚刚达规模、档次低,这些企业易受宏观经济影响,经营状况不太稳定,总体来看,入库企业规模偏小。入库的新增企业以传统产业为主,新兴产业较少。工业企业中,食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等传统制造业企业共计40个,占全市新增规模工业企业的8.3%。在批零住餐及服务业企业中,批零住餐、教育、居民服务等传统服务企业占整个新增批零住餐及服务业企业六成以上。全年新兴产业企业新增较少,占比不到一成。

二、我市“三新”经济的发展状况

㈠“三新”经济的基本概念

所谓“三新”是指经济发展中新产业、新业态、新的商业模式的统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是分别从经济活动性质、服务业载体形态、要素组合模式等方面,对新出现经济活动的总体描述。具体来说:

新产业是指应用新科技成果、新兴技术而形成一定规模的新型经济活动,包括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具体表现为:一是新技术形成新产业,新技术的产业化应用直接催生的新产业,如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二是新产品形成新产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工艺改造传统产品生成新产品,进而形成新产业,如智能制造、3D打印、智能交通等;三是新需求催生新产业,为顺应新的市场需求,应用科技成果和信息技术推动产业分化、升级、融合,从而衍生出来的新产业,如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互联网金融等。

新业态是指顺应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或服务需求,依托技术创新和应用,从现有产业和领域中衍生叠加出的新环节、新链条、新活动形态。具体表现为:一是企业 + 互联,以互联网为依托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如网络约车、共享单车、众包和众创平台等;二是产品 + 服务创新,商业流程、服务模式或产品形态的创新,如创业空间、车库咖啡、网上下单配送等;三是服务 + 延伸,提供更加灵活、快捷的个性化服务,如个性化定制时尚消费品、化妆品、服装等。

新商业模式是指为实现用户价值和企业持续盈利目标,对企业经营的各种内外要素进行整合和重组,形成高效并具有独特竞争力的商业运行模式。具体表现为:一是互联网 + 产业创新融合,如互联网支付、网络理财、社交网络、新媒体平台等;二是生产经营要素重新组,如把网络和硬件融入服务形成的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网络阅读、网络音乐等;三是新的经营组织方式,如提供消费、娱乐、休闲等一站式服务的大型购物中心(广场)、城市商业综合体等。

㈡我市“三新”企业发展现状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显示,2018年全市登记上报的3.4万个法人单位中,“三新”企业达9997个,占法人单位的比重为29.4%。其中“四上”企业中的“三新”企业为1044家,占全市“三新”企业总数的11.5%;实现营业收入152.80亿元,占全市“三新”企业收入总额的87.1%;实现增加值41.87亿元,占比达81.4%;实现总产出151.75亿元,占比为86.6%;吸纳从业人数17.48万人,占比达63%,由此可见,“四上”企业中单位数仅占一成左右的“三新”企业实现了全市80%以上“三新”企业的经济总量。从“四上”企业中的“三新”企业行业分布来看,营业收入居前10位的行业主要有铁路机车车辆制造、其他电子元件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铅锌冶炼、汽车新车零售、电力供应、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新能源整车制造等。以上10大行业实现营业收入均在4亿元以上,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7亿元,占“四上”企业中“三新”企业收入总额的比重达55.3%。

㈢“三新”经济运行特点

1、新产业异军突起

全市上下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新产业”作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现代农业加快发展。2005年开始,我市提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市财政每年都要安排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全部用于扶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对一些规模大、前景好的加工企业授予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共培育了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累计达190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34家,市级154家),极大的提高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等新模式,全市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1941 家,千家万户的农民和千变万化的市场,通过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得以实现有效连接。至2018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2810家,规模以上企业243家,株洲市农产品加工业完成总产值233亿元。与此同时,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初步形成了一批以“垂钓采摘、观光休闲、农事体验、科普教育”为主体的休闲农庄。截止到2018年,全市规模以上休闲农庄发展到144家,成功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园44家,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11家,国家五星级农庄7家,国家四星级农庄6家。2018年,实现经营总收入达15.4亿元,年接待游客947万人次,均创下历史最好水平。

引擎驱动高端化。全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城市创新竞争力跻身全国百强、全省第二。建成国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中心、南方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389家,其中国家级38家、省级176家,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4家、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3家,拥有3名“本土”院士、柔性引进院士10多名,在株洲设立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0家、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2家。2018年全市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分别为8675件和4983件;高新技术企业735家,实现增加值654.36亿元;规模工业中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部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达60.3%。2018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75.23亿元,研发经费投入强度(R&D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为2.86%,居全省首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5个百分点。

产业动能先进化。在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等系列战略背景下,2013年开始,株洲基于自身较强的动力产业优势,提出以最先进的机车牵引引擎为核心助推器,着力打造株洲·中国动力谷在培育产业集群上下功夫。“中国”代表国家级水平,“动力”代表产业特色,“谷”代表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经过几年的努力,中国动力谷建设成效显著,全面构建了“3+5+2”的现代产业体系,突出轨道交通、汽车、航空三大动力产业的引领作用,协同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五大新兴产业,升级发展陶瓷、服饰两大传统产业,“3+5+2”产业体系形成了更为强劲的经济支撑动力,挺起了株洲工业发展的脊梁,成为中国制造版图的新名片。2018年株洲·中国动力谷“3+5+2”产业总产出近2250亿元,占全部工业比重约70%。作为“发动机”的三大动力产业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1.5%,高于全市平均增速4.1个百分点,拉动规模工业增长2.3个百分点。

新兴服务业快速发展。由以批零住餐业等传统服务业为绝对主导,演变为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新兴服务业百花齐放,电子商务、网络订餐、网上零售等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涌现,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得到蓬勃发展,第三产业成为保障就业、稳定经济的重要力量。2017年第三产业增加值突破千亿大关,从现代服务业看,2018年房地产业、金融业分别实现增加值130.9亿元和93.8亿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业和卫生社会工作业共实现增加值424亿元。全域旅游得到重点发展,现拥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25家,包括炎帝陵、神农谷、云阳山、方特欢乐世界等7个4A级景区,2018年全市接待游客5963.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601.4亿元,分别是2012年的2.7倍和4.3倍。

2、新业态突飞猛进。

随着“互联网+传统行业”的发展模式在各领域持续发酵,以网上购物、网络约车、网上订餐等为代表的新兴业态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汇聚起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与民生改善的新兴力量,成为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商、物流迅猛发展,2013年阿里巴巴株洲产业带上线,成为省内首家专属产业集群平台,服饰、陶瓷、硬质合金等产品,打响了“互联网+”的株洲品牌。

3、新模式形式多样

随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政府服务等政策措施向着纵深推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引导发展“四众”模式,即“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模式,充分激发与释放市场活力与社会创造力,孕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源泉”。2018年全市共有72家企业被省商务厅、省税务局认定为电子商务企业,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个,电子商务示范企业8家,电子商务重点培育项目13个。2018年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1069.6亿元,网络零售额181.1亿元,居全省第二位。

㈣“三新”经济存在的问题 

我市在发展“三新”经济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给予了较多的政策扶持,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发展速度、发展质量、发展效率等不太理想,“三新”统计还没真正实施,在发展“三新”经济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对“三新”经济宣传未到位 

  目前,政府对“三新”经济一词虽能耳熟能详,但对什么是“三新”经济还不够了解,如何发展“三新”经济政策还不完善,对“三新”经济的宣传和研究力度有待加强。 

  2、三新”经济的政策体系未建立 

  目前,在经济发达地区,政府部门对“三新”经济的扶持引导已达相当高的程度。发展“三新”经济被纳入政府规划,形成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相对而言,我市对“三新”经济发展的政策还未建立,我们应主动适应新常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尽快加强对“三新”经济的整体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在推动“三新”经济发展方面迈上新台阶。 

  3.“三新”经济统计存在一定难度  

  一是行业分类容易滞后。随着转型升级的不断提升,发展模式不断转变,各行业“三新”模式不断更迭,现前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标准往往不能完全满足实际的需要,这也将导致目前我们对“三新”经济在界定和分类上就存在一定盲区。

   二是常规统计覆盖不全。目前常规统计部门的调查对象是“四上”单位,而绝大部分“三新”企业规模小、变化快,往往一两年的时间就呈几何式的发展。单靠常规“四上”报表一种统计方法,难以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整体“三新”企业资金的收入分配、资产负债、总产值和增加值等情况。

   三是名录建设存在较大困难。由于负责“三新”统计的各业务主管部门仅对于其监管的单位进行统计,且很多企业又是按需申报后才纳入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监管,所以在实际统计中很难及时地覆盖这类新兴企业,依靠部门统计提供的“三新”企业就会出现“漏统”的现象。

   四是行业相关比例难以确定。虽然国家制定了明确的“三新”统计行业分类,但由于很多分类较新,常规年度(即非普查年度)无法取得详细资料,且行业小类中包括部分活动属于“三新”统计分类的,其比例又难以确定。同时,即使我们通过抽样和典型调查等方式确定了这些比例系数,由于地区间的差异,这些比例系数也会造成“三新”经济增加值在统计口径衔接、统计数据对比、统计数据使用等诸多问题。

三、加快“四上”和“三新”企业入库的对策

“四上”企业是市场经济重要的主体之一,在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要加快“四上”企业尤其是极具增长潜力的“三新”企业的培育,增强经济发展后劲,重点是明确发展责任,建立工作机制,按“挖掘一批、培育一批、引进一批、巩固一批”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全市“四上”和“三新”企业培育工程。

一是加快发展招企业。继续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围绕产业发展加大招商力度,提升招商引资的效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促进一批产业项目早日落地投产达效,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注入新“血液”、新动力。在招商引资方面,始终坚持将注册成为法人作为基本条件,要牢固树立“大型项目落地报固投,项目竣工投产报四上”工作方法,确保达规企业及时入统,如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是政策引导转企业。以政府名义出台“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兑现培育发展“四上”企业奖扶意见,细化扶持措施。政府单独拿出专项资金对新入库企业给予一定奖励,确保所有新增企业均能享受到政策优惠,充分调动企业入统工作积极性,避免因财税受益体制影响县域企业享受不到奖励奖金而出现积极性不高的局面。要做好政策引导,结合全市实际出台培育发展“四上”企业政策措施,在融资、土地、税收减免、项目审批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和扶持;在落实企业发展要素保障、科技资金政策、专项申报、荣誉评定等方面,优先安排“准四上”企业,确保“准四上”企业得到最大支持,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特别是分公司、分厂、分店等产业活动单位和大个体经营户,要积极引导其注册为法人,简化准入程序,加快审批过程,逐步形成“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规上市”的良性通道。

三是强化服务育企业。充分利用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和税务库数据信息,根据主要经济指标迅速梳理出已经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和有望入统的“准四上”企业信息库,建立大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可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切实减轻企业入统负担。把那些具有一定规模、符合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尤其是“三新”企业列入培育库、实施重点扶持,引导培育企业围绕国家政策、市场需求、产品开发和自身优势调整发展思路、使企业早日达到入库标准。对在库的“四上”企业,定期进行梳理,对可能因不达标而退出的企业,要加大培育和扶持,及时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瓶颈、困难和问题,减少“四上”企业退库数量。

四是压实责任入企业。要树立高质量发展就必须要有足够多的能够充分参与市场竞争的“四上”企业的理念,将是否有新投产“四上”企业作为检查地区招商引资成效好坏和发展快慢的重要标志,作为行业市场主体发展质量高低的重要指标。将企业培育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绩效考核,加大考核奖励力度,提高考核分值,通过考核引导工作。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和县市区的工作职责。建立“四上”企业培育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作用,促使联动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对达到标准的 “四上”企业确保应统尽统。对于已经上规入库的企业,要建立领导挂点联系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政府主动预警、化解、降低市场波动对中小微入库企业的影响,提升其抗风险能力,让他们稳得住。对退库企业严加审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随意批准在库“四上”企业重新注册为个体经营户。

五是延伸产业强企业。以本土骨干优质企业为积极推进对象,以现有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为抓手,积极支持、配合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增量扩能,将其打造成年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乃至十亿的“巨人”企业,以“巨人”企业带动产业链集聚延伸,促进产业向高端化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要加大传统企业技改力度,提升企业向中高端迈进,着力培育战略新兴产业、新型服务业,鼓励企业开辟新的营销模式,不断开辟营业收入增长新渠道;要统筹推进“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经济与传统工业、农业、服务业的有机结合,推动传统企业上档升级,为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注入强劲新动能。

六是创新体制培企业。充要坚持分依托各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推动相关产业的集聚发展。加大体制创新和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企业创新补偿机制,加大创新领域的投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重点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企业、三新企业的发展。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相结合,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和传统服务业同步提升。在发展健康、休闲旅游、文化产业的同时,要把发展电子商务、民营金融业、创意产业、软件创业和服务外包培育为新的消费增长点,不断培育新的增长点,提高产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七是拓展领域兴企业。现代服务业是产业素质整体提升的重要标志,要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内在要求,立足现实基础,不断开拓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推动形成功能增强、结构优化、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的“三新”经济发展新格局。在全市大力推进规模以上服务业发展的进程中,因势利导,积极引导服务业企业走“集聚发展”和“专精特新”之路,既要大力提升强项的传统服务业,更要加大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要突破发展科技服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法律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现代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互动融合,可持续发展。要重点发展关联性强、外向度高、附加值大、仍有提升空间的服务业,如旅游业、休闲产业、会展业、知识型以及创意性产业等。

八是强化共享申企业。“三新”核算工作的基础是名录,而名录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相关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所以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强化信息交换与共享。一是建立“三新”企业的部门共管基本信息名录库,一方面统计系统可以通过部门行政记录,对达到规模但在联网直报平台外的“三新”企业要求及时申报入库,另一方面也帮助各相关部门及时抓全纳实其管理单位,做到不重不漏,从规范行业数据上提高数据质量,利于全面准确反映“三新”行业面貌,有效巩固核算基础。二是应积极与财政局、国税局、工商局、旅游局和金融办等相关部门进行紧密合作,让“三新”企业的业务主管部门重视并积极配合,充分调动部门统计工作的积极性,发挥部门统计的职能职责。

 

课题负责人:张利华

执      笔:张利华  吴敏  谭婉妮

成      员:张利华  吴敏  谭婉妮  尹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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