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株洲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5-11-24 11:00:45 作者:李勇谕 【字体大小:大中小】
9月20日,我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连续缴费至60周岁,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凡是具有株洲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无工作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保。
目前,缴费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档,城区增设1200元、1500元2档,需要参保的市民,只需带好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县(市)区社保局办理即可。
参保人还可拿到省、县(市)区政府的缴费补贴,如按100元档次缴费,则每人每年补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则增加5元补贴,最高不超过50元。补贴费用也将划入参保者个人账户。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的缴费困难群体,将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代缴。
根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市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约有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