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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美化路域环境服务公众出行新闻发布会记者问答

来源:市公路局  发布时间:2015-11-24 11:25:50  作者:李勇谕  【字体大小:

  一、问:据了解,在加强路域环境建设中,今年市公路局又推出了路政管理示范路这一新举措。请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答:示范路建设是开展路域环境建设中的重要举措。今年,我局采取以下举措,加强示范路建设。一是开展了违法棚屋整治行动;二是开展了非公路标志标牌整治行动;三是开展摆摊设点整治行动;四是开展堆物放料整治行动;五是着重做好示范路路段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一系列整治行动,路政管理示范路要达到“八无”要求,即:无新建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设置的交叉道口;无违法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无违法穿越、跨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违法种植物;公路上无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和其他堆积物;无遮挡公路标志的障碍物。目前,我局按照每2公里一块的标准,已在G106、S321线设立了132块宣传牌,同时利用国省干线公路上15块电子情报板,宣传公路法律法规,大大增强了全社会的爱路护路意识,为加强路政管理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问:近年来,极端恶劣天气明显增加,公路水毁、塌方等交通阻断事件增多,影响公众出行。请问市公路局在做好应急抢险,处置公路突发事件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答:我局采取了以下几项新举措:一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指导意见》,我局投资近2000万元,建成了株洲数字公路综合管理平台。成立了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抢险队,应急物资站,实现了公路抢险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的有机结合。
  二是通过安装在国省干线主要出省、市交界点,高速公路出入口,特大桥、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及地质灾害、事故易发地段的49个高清视频镜头,实时监控各点的运行情况。
  三是通过养护人员手持PDA设备填写路况、水毁相关线路、桩号、信息,拍摄现场照片,利用3G网络上报路况、水毁信息。
  四是社会公众通过“株洲公路”微信平台上报,或拨打我们的服务电话0731-28685266 、28289122提供信息,经核实启动应急方案。
  五是通过高科技手段,应急指挥车辆不仅可以实时回传抢险现场的影像和图像,还可以对毁损物进行测量,确定毁损物的面积和体积,为指挥人员远程决策提供参考。同时,通过实时视频和语音对讲,还可远程指挥抢险队伍,处置应急事件。
  三、问:路政执法管理是法律赋予公路管理机构的一项公权力,需要经常与服务对象和钱财打交道,市公路局如何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有些什么新举措吗?
  答:您问得很好,路政执法涉及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多项公权力,为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现规范、有序、阳光运行,我局在巩固以往加强巡查暗访、聘请行风监督员、充实内部监察职能等方式的基础上,近年来,强化和创新了以下具体举措。一是广开监督渠道。近年来,我局在门户网上开通了局长信箱,建立了与12345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了每日关注网络论坛的信息员队伍,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参加电台等媒体有关行风建设的直播节目,通过这些举措,广开言路,广纳诤言,使我们的执法工作始终处在有力的监督之下。二是创新管理手段。利用数字公路系统,加强了对路政执法的监督。刚才我在发布稿中已经提到,我局在全部26台路政执法车辆上安装了GPS定位系统,执法车辆行驶路径,执法全过程都在后台的实时监督之下。固定超限检测站点也建立了与后台联网的监控录像,办理处罚案件、许可事项也必须进入预设好流程的管理系统,全程实现了电子化管理,尽最大可能规范了权力运行。2012年至今,我局办理进入一般程序案件12851起,行政许可事项427起,没有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上诉案件,没有一起执法违纪违法案件,路政管理工作连续多年在全省公路系统排名第一。
  四、问:8月29日,省政府在郴州召开全省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现场会,决定从2014年9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开展全省范围内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行动,请问市公路局如何开展这次专项行动?
  答:8月29日,省政府在郴州召开了全省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现场会,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行动。会议要求,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原则,实行各市统一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最近,我局将结合职责分工,开展如下工作: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开展公路路面执法,采取逢车必查、逢超必卸、逢超必罚的措施,严厉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二)加强超限检测站点建设和管理;(三)坚持科学治超,充分发挥数字公路平台的作用,完善远程监控体系,抓好执法现场的监督管理。
  五、问:刚才,听王国安局长发布了株洲公路微信公众服务平台。请问市公路局设置这个平台的初衷是什么,将给市民出行带来哪些便利?
  答:9月10日,我局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正式运行。通过该平台,可实时获取路况、气象、应急、地图等信息,还可以进行互动,是公众出行的“活地图”。同时,通过验证的用户不仅可以直接上报路况信息,还可以与线上市民第一时间分享路况信息。这样,当道路出现紧急情况时,我们可以通过微信或短信群发告知,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
  在此之前,我局已有3个渠道传播路况信息:一是在株洲市公路局门户网上设有路况专栏;二是在国省干线公路上设置了15块电子情报板;三是通过株洲电台交通频道(FM98.4,每天上午10点和下午6点两档),定时播报最新路况信息。然而,这些方式都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通过门户网站访问路况信息,通常要借助电脑;电子情报板一般设置在国道和重要省道上,难以实现全路网覆盖;电台播报受信号制约,难以延伸到各县市的山区与农村。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4G网络的成熟,全国微信用户已达数亿。这为我局通过开通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来传播路况信息创造了条件。通过几个月的努力,我局已成功运营株洲公路微信服务平台。现在,市民朋友可以通过扫描株洲市公路局门户网中的二维码或添加zzsglj(株洲市公路局拼音首字母)来关注微信服务号。
  六、问:株洲市的路域环境在公路部门长期努力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近来我下乡采访时发现,公路沿线仍有不少建筑物离公路较近,影响公路通畅。请问公路法律法规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市公路局将采取哪些措施来制止这些违法行为?
  答:根据《公路法》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近年来,少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建房。近期,我局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制止违法建房。
  (一)加大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爱路护路的意识和氛围。
  (二)积极与公路沿线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征得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支持和理解。积极开展“城乡同治、综合治理”等措施 ,将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加大公路两侧违法建房的整治力度。
  (三)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房行为,采取“源头控制、标本兼治”的措施,将违法建房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四)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对影响交通安全,不听劝阻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强行违法建房的行为,我们将依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湖南省实施<公路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强制手段,坚决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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