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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开放月”活动新闻发布稿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丽

来源: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11-24 11:25:50  作者:李勇谕  【字体大小:

  各位记者,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株洲两级法院向冒着酷暑前来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记者和来宾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是向大家介绍株洲两级法院即将要开展的“法院开放月”活动的有关情况。下面,我就“法院开放月”活动的有关安排部署向大家作个简要介绍。

  一、“法院开放月”活动的背景

  2010年以来,株洲两级法院将“法院开放日”活动作为加强民意沟通、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渠道,先后组织开展了8次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社区居民、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参观、了解和感受法院工作,亲身感受司法,赢得了社会各界普遍好评。“法院开放日”也是司法公开的重要形式,通过司法公开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据统计,2010年以来,株洲法院民事行政案件息诉率达90%以上,司法绩效在全省始终保持领先位置。

  为认真总结司法公开制度改革成果,将司法公开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抓实抓出成效,进一步创新司法公开形式,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增强我市法院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六月中旬至七月中旬开展全市法院“法院开放月”活动,并制定了《关于开展“法院开放月”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月”活动,将法院工作对社会全面公开、实质公开,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透明的需求,将法院工作自觉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使法院工作更加贴近社情民意,努力打造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法院;同时,以该活动为平台,切实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并开门纳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改进法院工作,使全社会更加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

  二、“法院开放月”活动的部署情况

  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全市法院成立了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何剑任组长的“法院开放月”活动领导小组。各基层法院根据本院实际,也成立“法院开放日”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本院开放日活动的组织领导。

  “法院开放月”活动期间,全市10个法院将在本院各组织开展一次“法院开放日”活动,时间安排为:6月18日-6月22日 中院、天元区法院;6月25日-29日 荷塘区法院、茶陵县法院;7月2日-7月6日 芦淞区法院、攸县法院;7月9日-7月13日 石峰区法院、醴陵市法院;7月16日-7月20日 株洲县法院、炎陵县法院;各法院开放日的具体时间届时将提前通知参观人员。

  此次“法院开放月”活动的开放范围包括审判区域和办公场所,含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室、审判法庭、数字法庭、调解室、图书室、档案室、会议室、新闻发布室及庭审现场等。力求通过多种形式、多种场合的公开,进一步提高司法工作透明度,增进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三、中院“法院开放日”活动准备情况

  株洲中级人民法院将按照活动要求,拟于6月20日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这是中院第四次“法院开放日”。届时向社会公众开放,实行报名参加和邀请参加相结合的方式,包括各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新闻媒体、社区居民、学生、网民等社会各界代表均可参与活动。参观人员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观时领取统一制作的参观胸牌,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和法院的管理规章制度。

  中院开放日,社会公众可参观立案窗口,了解诉讼相关知识和审判流程的有关情况;参观信访窗口,了解接待来信来访程序及中院相关工作情况;参观荣誉室、图书资料室等,了解法院历史及文化建设情况;并可观摩刑事、民事、商事三种不同类型的庭审,同时在旁听庭审后,分刑事、民事、商事三组,由开庭案件相关庭室主管副院长、庭室负责人及合议庭成员与来宾面对面座谈。

  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顺利进行,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的“法院开放月”活动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也期待在这次活动中,能够得到在座各位媒体记者和社会公众的关心与支持。再次感谢今天到会的各位记者朋友,恳请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两级法院的工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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