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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发布时间:2017-12-30 10:53:33  作者:李勇谕  【字体大小: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下面,我就我市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个简要通报。
  一、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在2017年新年献辞中,习近平总书记说:“全国每条河流都要有河长了”。现在河长制已经在全国全面铺开。所谓河长制,就是由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方面工作。“河长制”对株洲而言,并不陌生,我市作为全国第二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和全国第一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城市,从2014年以来就一直先期进行探索实践,通过协调整合涉水相关部门力量,集中整治水问题,取得了较好成绩。但由于河湖管护涉及多个部门,“九龙治水”,政出多门、职责不清,再加上暴利驱使,使得河湖集中整治变成突击行动,在江河湖库乱采乱挖、乱弃乱堆、乱搭乱建、乱排乱放的现象没有得到彻底整治,涉水违法乱象屡禁不止。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实践表明,株洲全面推行河长制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立足市情、水情,推进全国第一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和全国第二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解决复杂水问题的必然选择。
  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主要目标
  去年下半年,我市就开始了《株洲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并先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今年2月28日,我市在全省各市州中第一个印发了《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河长制工作近期目标、远期目标。近期目标是:在2017年,市、县、乡三级河长实现全覆盖,全面竖立“河长制”公示牌,完成江河湖库的基本信息、“河长”信息、河道整治目标等基础信息台账,完成全国第一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和全国第二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任务。远期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一江两水”协同、“百河千库”联动,治理、修复和保护河湖生态功能,湘江、渌江干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洣江干流水质力争达到Ⅱ类;河湖生态基流满足度达到100%,基本消除垃圾河、黑水河、臭水河,河湖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现象有效遏制,“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基本实现。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国家、省、市当初出台的实施方案,河长体系只要求建到乡级以上和覆盖到长度5公里以上河流。在实施过程中,省里明确要求延伸到村一级,覆盖到长度5公里以下的河流,并要求各级党委一把手挂帅,我市及时跟进,进行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到位。
  三、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今年河长制工作着重打基础、建体系、抓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12月23日,省河长办组织对我市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充分肯定我市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效果初显。
  1.构建机构,河长体系加快建立。按照江河流域和行政区域相结合的原则,市本级和全市10个县市区、112个乡镇街道均成立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建河长制工作办公室,湘江株洲段成立湘江河长办,市委书记毛腾飞担任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政委、市长阳卫国担任总河长,各县市区都由书记担任第一河长,全市各级共配备河长办工作人员3076人,确定市县乡村四级河长1949人,所有河长都通过报纸、网络等进行了公示,树立各级河长公示牌1694块。
  2.加强调查,基础工作得到夯实。市河长办核定汇编了314条5公里以上河流(496段)及964座大中小型各类水库名录,各县市区对5公里以下河流开展调查,初步建立江河湖库基础台账档案。开展90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岸线登记和洣、渌江干流岸线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河道采砂规划正在编制,配合省水利厅开展了境内89.6公里湘江河段及株洲县渌江河道划界试点。
  3.建立机制,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研究制定了《市河长制会议制度》、《市河长制信息通报制度》、《市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及《河湖巡查制度》《河长制工作一单四制管理制度》等河长制工作制度。出台了《株洲市2017年河长制工作县市区考核方案》和《株洲市2017年河长制工作市直单位考核方案》, 10个县市区、112个乡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出台了工作方案,制定了工作制度,保障了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4.明确目标,工作思路初步理清。市县乡三级均出台《2017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全市主要河流初步确定了一河一策工作方案。市河长办积极谋划,按照“五个一”(一河一河长、一河一策略、一河一档案、一河一亮点、一年一考核)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全市10个县市区、112个乡镇(街道)、119个村出台了年度工作要点。醴陵市制定了《河长制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5.开展巡查,管河职责落到实处。市委书记、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政委毛腾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阳卫国多次主持研究河长制工作并乘船巡查湘江。市委副书记、市副总河长兼洣江河长雷绍业亲临洣江攸县段巡查并现场办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副总河长兼湘江河长何剑波召开湘江河河长制及河道管理会议,带队巡查湘江,确立了湘江河道巡察执法4+1模式。副市长、市副总河长、渌江河长兼市河长办主任顾峰多次到醴陵市和株洲县巡察渌江,研究布置河长制工作。全市各级河长也纷纷组织开展检查和巡河,有力推进河长制工作开展。
  6.突出重点,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各级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要求,履行职责,积极推进河湖保护治理重点工作。截至目前,石峰区大唐华银株洲电厂温排口、醴陵市渌江三刀石段饮用水源保护区入河排污口等5个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已整治到位。翠塘、天鹅湖黑臭水体整治截污工程基本完成。株洲县龙船镇、攸县网岭镇、芦淞区白关镇等6处污水处理设施正在抓紧建设。天元、石峰、芦淞3个规范化、规模化新砂场抓紧建设,近期将竣工并投产。
  下一步,我们将紧扣《实施方案》要求,把握主攻方向,突出工作重点,完善河长体系,细化工作制度,督促河长履职,开展综合治理,狠抓涉河执法,努力打造具有株洲特色的河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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