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为方便公众知晓和查阅,现将株洲市政府、政府组成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公布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展示。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9 发布机构: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由落实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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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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