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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7312/2016-39816 文号:株政发(2016)22号 统一登记号:ZZCR—2016—00022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信息时效期:2021-12-16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2016-12-30 所属机构:株洲市法制办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16-12-30 公开责任部门:株洲市法制办

ZZCR—2016—00022

株洲市人民政府文件

株政发(2016)22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质量发展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株洲市质量发展实施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株洲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6日


株洲市质量发展实施规划(2016-2020年)

 

   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市,把株洲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湖南省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方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总体要求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三量齐升”(经济总量、发展质量、人均均量)的具体路径,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推进供给侧改革,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不断夯实质量基础,依法严格质量监管,努力提升全市质量总体水平,加快建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质量基础。

  (二)基本方针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改善民生作为质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需求;把质量安全作为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企业为主,诚信守法。充分发挥企业在质量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完善质量诚信体系,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

  夯实基础,创新驱动。深化质量技术理论研究,加强质量人才培养,推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以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快技术创新、品牌创新和监督管理机制创新,为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支持。

   重点推进,以质取胜。在全面抓好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实体质量的基础上,更加注重重点领域、主导行业和特色产业的质量建设规划和政策扶持,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和效益的提高。

二、发展目标

   2020年,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市主导产业和产品质量整体素质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建设一批具有先进水平和带动能力的现代产业集群,促使全市的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整体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建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一)产品质量目标:到2020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3%以上,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医药、化工、纺织服装、汽车配件、建筑建材、烟花爆竹、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轨道交通装备、刀片刀具、陶瓷、新型材料等主导和优势产品质量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具备较强的国际、国内市场开拓力和竞争力。新增5-10个在国内外市场影响大、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的湖南名牌产品。开发2-3个以上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并形成规模生产能力。建立健全大中型企业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企业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力争新增1家企业获得中国质量奖、1家企业获得省长质量奖、3家以上企业获得市长质量奖。

   (二)工程质量目标:到2020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全面提升,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市竣工工程质量和安全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全市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小型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三)服务质量目标:到2020年,全面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水平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品牌价值和经济效益大幅提升,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基本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在商贸、物流、运输、金融、软件信息、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工程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实现服务质量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重点提升外包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认证认可、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质量,用户满意指数达到85以上;在医疗卫生、文化教育、邮电通讯、旅游娱乐、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设施、房地产和物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推进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提高社会满意水平,顾客满意指数达到80以上;培育形成一批凝聚炎帝文化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创建一个以上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市级服务名牌企业。

  (四)环境质量目标: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和保护,基本消除烟囱,基本关停污染企业,基本解决污水直排湘江问题。加强饮用水源沿线生态保护,全面完成湘江株洲段河道采砂整治,抓好生态绿心开发保护,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工业废水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到达100%。农村人口饮水基本达到安全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率达到80%,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1.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企业是质量的责任主体,对质量安全负全责。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制度,重点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和食品质量安全两大主体责任。企业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严禁无标准或不按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等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

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

2.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企业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管理,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企业要不断创新质量管理方法,积极引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采用全面质量管理、零缺陷管理、6S管理、可靠性分析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对比、降废减损等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争创政府质量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用户满意工程”、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管理标兵等活动,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3.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企业要把技术创新作为提高质量的有效手段,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自主开发能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产品档次,研发制造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新产品。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产业化基地,努力形成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

4.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完善质量兴企联系点制度,培育名优企业成为全市质量管理的标兵,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的管理方法向供应链的两端延伸、输出,有效控制质量波动,减少质量损失,提升产业链的质量水平。发挥优势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带动提升作用,推动轨道交通、风电、硬质合金、日用瓷器、新材料等产业中的骨干企业成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主要参与者。中小企业要充分利用市场激励机制,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增强质量竞争力。

5.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推动企业承担对员工、消费者、投资者、合作方、社区和环境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机制和制度,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确保质量安全,维护劳动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创造综合价值,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1.加快质量法治建设步伐。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对执法人员的培养与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2.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质量问题执法打假,坚决查处制假售假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危害公共安全、危及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强化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落实打假举报奖励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3.完善质量准入退出机制。对高耗能、高污染、浪费资源以及危及安全的产品,严格生产许可管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实施产品质量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存在不合理危险的产品,严格实施召回;对危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的产品,强制退出市场;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实施整顿,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因责任过错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严肃处理。重点服务行业实施服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害的服务主体,责令退出服务领域。

4.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建立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健全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国境卫生检验检疫疫情风险监控,有效降低动植物疫情疫病传入传出风险,保障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制定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信息资源共享,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到对质量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5.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坚持从源头抓质量,对产品质量实行动态监管,随时跟踪掌握企业的产品质量状况。严格实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农资、建材、重要消费品等的监督抽查。强化进出口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实施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建立健全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工作,对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发布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

食品安全是产品质量监管的重中之重。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的一体化质量监管。一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产品监管机构和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重点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农业投入品管理、农兽药检测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资和甲胺磷、瘦肉精和孔雀石绿等违禁农兽药和滥用非法添加物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强化集中检疫。二是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实施动态分类监管,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安全责任制。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大对城乡结合部、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监管力度。落实食品经营企业索票索证、质量承诺等制度,严格实施问题食品召回、退市、公示制度。四是加强对餐饮业卫生许可的全面检查和清理整顿。开展对街头饮食摊点、路边小吃店和大排档的整治。继续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落实重大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报告制度。五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消费量大、易出安全问题的食品,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6.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施工企业内部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形成完善的质量监管网络体系。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终身制,完善并强化执行施工许可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工程项目监理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等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新农村建设工程和水利建设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以及交通工程的质量监管,严厉查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购买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不按强制性标准建设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7.加强环境质量监控。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推进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严格实行减排年度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各项措施,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保障饮用水安全。

8.强化服务质量监督。以整治违规经营活动,打击降低服务质量标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为重点,组织开展服务质量专项治理活动。完善服务质量社会监督机制,定期向社会发布投诉情况,促进服务业重视服务质量问题,引导消费者选择有良好信誉的企业提供服务。

9.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以企业质量信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质量诚信体系。以提升企业质量信用水平为目标,以企业质量档案为基础,以企业注册、经营纳税、金融信贷、信用评价等诚信制度为依托,加快推进各行业、各部门的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建设,构建全市质量信用信息交流平台,推动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把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作为质量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开展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健全完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发布制度和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完善社会监督约束机制,加强质量信用社会监督。

10.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健全质量举报和投诉处理机构,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充分发挥12315、12365等投诉热线的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积极推进社会性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增强公众的质量维权意识,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

(三)提升整体质量水平

1.深入实施名牌战略。以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为目标,以生产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市场信誉好、发展前景广的产品为重点,制定名牌和质量奖发展规划,实施分级分类跟踪管理,梯次推进,重点突破,努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品牌体系。以优势骨干企业为主体,组织质量奖、名牌、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地理标志保护、生态原产地保护、驰名商标和农业“三品”申报等工作,切实推进品牌战略。加强质量示范,大力推动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示范区企业建设。大力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推动全市重点企业贯彻《株洲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进一步完善市长质量奖的申报、评选、审核、表彰、管理等制度,严格开展市长质量奖评定活动。在此基础上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树立政府质量奖标杆,推动质量水平由符合型向卓越型迈进。逐步推进公共服务行业建立卓越绩效管理模式。

2.实施标准提升工程。健全企业标准化体系,支持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加大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力度,鼓励各类企业和其他组织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支持企业制定具有市场竞争力、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缩小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质量与国际上先进标准的差距。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不断促进传统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和集约化。及时跟踪和掌握国内外先进标准情况,提升应对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

3.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围绕建立“事前预控、事中监控、事后验控”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控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加强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监管,着重强化规划、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6方责任主体,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巡查制度,实行不定期、不告知的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要求参建各方行为责任主体抓紧落实,对违法违规的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加大处罚力度,增强工程质量监管的威慑力。引导企业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争创“全国用户满意工程”品牌工程。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管理方法”在建设工程上的应用,大力推进建筑业科技进步。大力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提高住宅工程技术含量和品质。

4.增强产品质量竞争力。完善品牌培育、认可、扶持机制,促进资本向品牌集中,技术向品牌集成,人才向品牌集聚。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大对产业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的研究开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新产品研发,努力成为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要加强技术改造,坚决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凡引进设备和利用外资生产的一般工业产品,质量水平不得低于国际标准。

5.建立和完善资源、能源与环境标准体系,加快制定与节能减排和绿色经济有关的标准,完善低碳产品标识、能效标识、节能产品认证等制度。重点加强对火电、有色冶金、建材、造纸、化工等污染较重行业企业的污染源普查及动态更新工作。按照国家确定的主要污染物“十三五”约束性指标,逐级分解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节能减排工作执行不力的企业强制整改或依法取缔。强力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和特种设备节能工作,加强节能减排的监测,计量统计和评价考核体系建设,加快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技术的研发,促进节能减排工作上新台阶。美化城乡人居环境。以争创国家文明、卫生城市为起点,营造宜居、宜旅、宜业、宜商的城市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为重点,以最少的能源投入、最低的资源消耗和最小的环境干扰,营造安全、健康、舒适的绿色空间,改善人居环境。

6.提升服务质量水平。积极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质量管理方法,改造提升商贸、餐饮、宾馆等传统服务业,规范发展物业管理、社区服务、教育培训等新兴服务业,推进商贸物流、文化旅游、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信息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建设。大力改善电力、供水、燃气、邮政、通信、医疗、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大力推进石油、石化、供电、供水燃气系统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认真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确保投诉率逐年降低。加强餐饮服务质量建设,建立完整的食品卫生安全质量标准体系和操作规程。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管理,探索建立餐饮废油的回收利用工作机制,大力发展环保型绿色餐饮。

(四)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1.强化计量技术支撑作用。夯实计量技术基础,建立和完善全市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扎实推进“关注民生、计量惠民”工程,加强对民生计量的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计量测试手段,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积极采用先进的计量测试方法,严格对计量测试设备的管理和定期检定,充分发挥计量在提高质量、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深化计量服务工作,大力推进能源计量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和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主要能源及能耗计量数据科学采集、综合分析和有效应用,为政府节能减排和实施节能管理提供准确数据。

2.加强认证认可基础能力建设。完善认证认可体系,提升认证认可服务能力,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检测市场,加强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认证认可监管,提升认证认可的公信力。

3.加快质量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按照“整合资源、突出重点、科学布局、服务发展”的要求,针对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的发展需要,高标准规划建设区域公共检测平台,重点建设农产品、药品、食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综合共享检测平台。加大科技专项资金争取力度,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公共平台的建设,推进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化、市场化。强化企业自检能力建设,使之成为质量保证和技术创新的基础。要整合部门资源,提升农产品、食品、药品、餐饮质量安全的监督检验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

4.加强宏观质量统计分析。加强质量强市统计、数据分析等质量基础工作,将质量统计指标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认真开展以质量强市为主题的统计与调研,建立和完善质量统计制度和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进一步深化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质量等分析报告工作,定期评估分析质量状况。

5.打造质量信息化服务平台。依托现代网络资源,加快质量信息网络工程建设。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依托物品编码与组织机构代码等基础信息资源,加强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提高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升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质量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应对、质量信用管理的效能。

(五)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1.打造先进的质量文化。推进企业质量文化建设,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实施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强化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将持续改进、不断创新、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通过质量知识普及教育,提升全民质量素养和质量意识,培养形成诚信至上、公平正义的质量道德风范,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大质量”文化氛围。

2.加快质量人才的教育培养。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质量管理知识和质量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引导企业加强管理,依法生产,合法经营。企业加强对职工的质量知识教育,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和劳动技能培训。建立和规范各级质量教育培训机构,加快推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

3.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立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规则。把优质安全作为扩大内需的积极要素,倡导理性科学、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观念,促进生产要素和优质资源向优秀品牌和优势企业流动,反对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竟争,破除地方保护,维护市场秩序,形成公平、公正、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4.发挥社会中介的服务作用。加强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建设,积极开展质量技术服务,推动质量技术服务的市场化进程。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开展质量交流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走出去、引进来”交流合作,引进发达地区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和高端人才。

5.强化质量的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开展质量强市和质量科普宣传工作,不断提升社会大众质量意识和质量安全自我保护意识。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大力宣传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和为质量强市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广泛宣传精品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介绍有关质量知识,解答消费者提出的质量疑问。有关监管部门要建立统一、科学、权威、高效的质量信息发布制度,主动及时地发布质量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市质量强市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统筹协调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政府职能分工和责任,把质量工作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质量工作的重大问题。要制定年度质量工作行动方案,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经费落实,以保证质量强市战略各项目标落实到位。

(二)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的质量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市场、法律、行政等手段维护质量安全,促进质量发展。完善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机制和协调推进机制,全面开展创建质量强市活动。

(三)加大政策扶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和经费保障力度。市政府将质量强市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等有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将质量保障和质量发展的项目建设纳入发展改革、财政和科技等部门重点支持范畴,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完善产业、环保、金融、财税等政策措施,确保本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得以落实。其他有关部门要在政策范围内予以重点扶持,减免有关规费。

(四)加强检查考核。完善质量强市绩效考核体系,将质量指标尤其是质量安全约束性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约束性指标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促进作用,引导全市健康有序地开展创建质量强市活动。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及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目标考核制度,强化对质量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进行检查考核,提出新的工作目标和措施,并对质量强市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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