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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7312/2016-39849 文号:株政办发(2015)105号 统一登记号:ZZCR—2015—01070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信息时效期:2021-12-31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2016-08-17 所属机构:株洲市法制办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16-08-17 公开责任部门:株洲市法制办

ZZCR—2015—01070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株政办发(2015)105号

株洲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ZZCR201501070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株洲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

     《株洲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2月31


              株洲市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条件

    (一)发展基础

    一是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全面下降。2011年至2015年,我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由126人下降为38人,下降了69.84%;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0.08下降为0.016,下降了80%;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2.1下降为0.417,下降了80.14%;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由1.7下降为1.158,下降了31.88%;煤矿百万吨事故死亡率由1.6下降为0.86,下降了46.25%。十二五期间我市总体指标呈下降趋势。

    二是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相继出台《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株办〔2013〕14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实施办法的通知》(株政办发〔20142)、《株洲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株政办发〔201427)、《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株办〔20147号)、《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株办发〔201415号)、《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株办〔201430号)等一系列文件,认真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将乡镇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统一考核,基本建立健全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定量考核、检查考评、奖罚兑现的评价系统。

    市、县市区政府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本级安委会主任,常务副职或担任常委的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党政班子成员按分工领域承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全部纳入了政府工作部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部成立安监站,全市安全生产三级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逐步步入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

    三是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成效显著。一方面铁腕治违。我市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通过实行严管严查的累计扣分机制、从紧从严的责任追究机制、重奖重罚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安监部门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依法监管主体作用。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责任主体作用,实现了按时自查、及时自改、准时月报。另一方面铁拳打非。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责任片区网格化实名负责打非工作格局,以村(社区)行政区域为基本网格,初步建立起了全面覆盖、分级管理、责任包干、实名负责、群众参与、舆论监督、打击到位的安全生产“打非”网络,进一步遏制和打击取缔了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是宣传教育培训卓有成效。大力加强对“三项岗位”人员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的管理,十二五期间安全培训机构累计举办“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班700期,培训70000余人,合格率达98.6%,同时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向广大市民宣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五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健全。成立了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加强了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市县两级及省专业部门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网络初步形成。

   (二)发展机遇和挑战

    发展机遇。我市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向好的趋势不会发生根本改变。做好“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一是市委、市政府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二是我市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加快,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入,为解决深层次、结构性、区域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体系和机制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做好“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发展挑战。“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既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一是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目前,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4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534家,数量全省排名第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78家,烟花爆竹经营网点826家,全省排名第二;煤矿65家(含3家省管煤矿),全省排名第三;非煤矿山企业135家,尾矿库64座,全省排名第五。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交通、能源等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刚性约束日趋明显,安全生产保障难度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与自我防护能力亟待加强,部分企业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尾矿库、采空区等重大安全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轨道交通、隧道、超高层建筑、城市地下管网等施工、运行与管理的新老安全生产问题聚集,安全风险加大,面临重大考验。二是安全监管及技术支撑、应急救援能力亟待提升。各级安全监管机构技术支撑能力不足,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较低,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依靠行政管制、人盯死守的传统监管方式。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等技术支撑机构服务能力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滞后,专业机构人员缺乏,装备设施、物资储备严重不足,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强,企业应急预案演练尚未按规范要求开展,应急救援能力亟待提高。三是安全发展压力依然较大。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不断提高,对政府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安全文化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免受职业危害、实现“体面劳动”正日益成为广大从业人员的共识,劳动者对自身安全和职业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抓住依法治安主线,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治理整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工作目标是“四降三保两提升”,“四降”即力争事故发生总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数持续降低;“三保”即确保不突破省里下达的控制指标,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两提升”即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分类目标:

综合指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50%以上,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0%以上。

    分类指标:

    煤矿:煤矿百万吨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

    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8%;

    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8%;

    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6%;

    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6%;

    特种设备:万台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5以下;

    消防(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03以内;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5%以上(年均下降10.2%);

    水上交通:死亡和失踪人数下降15%以上(年均下降4%);

    铁路交通(含路外):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0%以上(年均下降5.5%);

    职业危害: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控制在5%以下。

    三、主要任务

    围绕安全生产总体思路和规划目标,按照条块结合的要求,“十三五”期间重点落实好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继续抓好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本质安全,着力推进煤矿监控数字化、非煤矿山开采正规化、花炮生产涉药工序机械化、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装置自动化“四化”工程。

    (一)全面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全面推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株洲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党政主要领导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副职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级、各部门党委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支持政府及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各级党委常委会议每年要听取2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委各工作部门也要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全力支持政府及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形成全体党政领导干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株洲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株政办发〔2014〕27号)要求,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同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对纵容非法违法生产或者谎报瞒报事故的党委政府和责任部门的领导干部,一律加大问责力度,从严追究党政干部的党纪政纪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强化事前问责,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从严追究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警醒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务必牢记底线、坚守红线、不碰高压线。

    (二)提升重点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1. 煤矿

     一是加强地质勘探,重点加大对黄兰矿区、桃水矿区和茶陵界化垅矿区的±0m以下地质勘探力度,增加后备储量。二是实施煤矿兼并重组。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煤炭骨干企业重组小型煤矿后,煤矿个数保留在68个以内,全部矿井生产能力为860万吨/年左右。建设30万吨/年矿井3个、21万吨/年矿井5个、15万吨/年矿井15个、9万吨/年矿井45个。通过推进采煤工艺改革和技术改造,实现煤矿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安全保障程度和资源回采率等全面升级,提高矿井规模和安全装备水平。三是强化安全隐患整治。集中开展以“一通三防”特别是瓦斯治理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和及时整改瓦斯事故隐患,对于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评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达标的,予以关闭。四是实施科技兴煤战略。切实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投入,扶持煤炭企业加快安全设备设施改造,强力推进采煤方法和支护改革,着力提高采掘机械化装备水平。采煤机械化率达30%以上,掘进机械化率达50%以上,运输机械化率达100%,半机械化煤矿达到50%以上。加快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增强防灾抗灾能力,有效防范瓦斯、水害、火灾等重特大事故。

     2. 道路交通。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强化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客运线路安全审批和监管,完善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的驾驶员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培训制度和管理制度;开展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评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等级;完善客货运输车辆安全配备标准,提高客货运输车辆运行安全性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全部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和险要路段的综合治理,实施完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通行条件。加强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进一步提高安全出行意识和安全驾驶能力。

    3. 非煤矿山。制定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对安全生产条件差的小型非煤矿山,继续实行关停整合,逐步实现规模化和规范化生产。开展尾矿库安全风险评估、监测和危库、险库治理。深化露天矿山分台阶(分层)开采、地下矿山通风和提升系统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不断提升非煤矿山企业正规化开采水平。重点防范透水、中毒窒息、冒顶片帮、坍塌和跑车坠罐等事故。推动露天矿山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等技术装备。全面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快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到2020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中具备大专以上矿山工程类专业人员应占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的60%以上,地下非煤矿山最小生产规模控制在年产3万吨以上,露天矿山最小生产规模控制在年产10万吨以上;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推动部分位于敏感地区的四、五等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4. 烟花爆竹。推进烟花爆竹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和安全型、环保型建设。调整产业布局,烟花爆竹生产向醴陵、攸县集中,严格安全准入,按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要求合理控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通过兼并重组推进烟花爆竹集约化发展,实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标准化达标率为100%。积极推动烟花爆竹研发和技术升级,重点涉药工序采用机械化生产并实现人机隔离操作,烟花爆竹产品安全、环保等级进一步提高。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部危险岗位的视频监控,全面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烟花爆竹监管信息化水平。

    5. 危险化学品。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行业的本质安全水平,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的整治。排查治理危化品生产储存场所的事故隐患。依法关停工艺设备落后、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推动城区内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企业搬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暂不具备搬迁条件的大型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强化危险化学品化工工艺安全管理,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建立自动控制系统及独立的安全监控系统。提高新建危化生产、储存企业的准入条件,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必须在依法设立的园区内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合理制订我市化学工业园区(或集中区)的规划,在炎陵县、攸县、株洲县规划建立化学工业园区(或集中区),在石峰区规划建立一个专业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在醴陵市建立一个烟花爆竹主要原材料的相关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

    6. 建筑施工。加强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和施工工艺、技术及装备。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健全建筑施工企业与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农民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以公路、水利等重点工程及桥梁、隧道等危险性较大项目为重点,建立设计、施工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开展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专项治理。

    7. 消防。推动消防规划纳入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加强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制度。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基础、消防装备、应急演练和消防信息、消防力量建设。

    8. 特种设备。实施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承压设备、大型游乐设施等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与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推动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系统。

    9. 水上交通。加强水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港口保安设施建设。推进现有港口、码头的安全现状评价。强化码头、运输船舶和采砂、桥梁建设等水工作业的安全监管。推进内河干线航道、重要航运枢纽、主要港口的监测系统和消防设施建设。实施渡改桥工程,推进“放心船、平安渡”建设。

   10. 其他行业(领域)。实施有色、冶金、机械、轻工、建材、纺织、烟草和商贸等行业事故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对粉尘、受限空间作业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自动报警与安全连锁专项改造。电力、水利、农机等行业(领域)要重点抓好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的安全隐患整治,严防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三)改善职业健康作业环境

    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系统,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建立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特殊工种准入、使用有毒物品职业健康培训、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员等制度,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检测基础数据库,开展粉尘、高毒物质危害严重行业专项治理,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防治示范工程。到2020年,建成基于信息化管理的覆盖城乡的全市职业危害企业数据库以及市县两级职业卫生信息化管理平台。企业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及体检率100%,新建扩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施到位率95%,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护覆盖率100%、到位率95%。职业病诊断及时率100%、准确率95%。并建立起以企业工伤保险为主体、其他救治救助为补充的职业病患者救治救助机制。强化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监管。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职业危害案件。紧密围绕产业结构调整,督促企业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改善作业场所环境。

   (四)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1. 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适应当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需要的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着力推动县乡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设立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员。各类高新区、经开区、工业园区和大型农(林)场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纳入统一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2. 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一方面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资格考核等制度,分级分类建立以安全生产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工程。到2020年,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专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另一方面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到2018年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3. 改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条件。推进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提升监管执法装备水平。按照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置标准》,到“十三五”末,市、县、乡镇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全部达标,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交通专用工具、现场监督检测、听证取证等执法装备全部配备到位。

    4.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挂牌督办制度,督促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管理,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和整改期限,实施事故隐患跟踪整治。对区域内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逐级上报,纳入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明确管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增强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1. 推进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机制建设。完成市、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推进县级及大中型高危企业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全市应急救援管理指挥体系。健全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救援队伍社会性服务补偿机制,推行中小企业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重点建设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市级行业平台与省应急管理平台以及县市区已建平台对接。

    2. 加快应急救援基地及队伍建设。加快市级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应急救援基地、企业救援队伍和县级政府综合性救援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化工园区(或集中区)、矿产企业聚集区开展应急救援一体化示范建设。全面开展各级应急协调指挥人员及各级救援队伍指战员的培训与演练。

    3. 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加快资源整合,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基地;建立健全资源共享、统一调度的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大型骨干企业设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专项资金。完善对专项应急物资储备企业的贴息优惠政策。

    4. 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应急平台体系。实施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到2020年,实现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100%。推进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到2020年,市、县市区应急平台建设全部完成,基本实现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六)提高安全科技支撑保障能力

    1. 加强安全科技研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健全安全生产科技政策和投入机制,建立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开展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事故预防与控制等基础理论及方法研究;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的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实施以淘汰技术落后、安全保障性能低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为主要目的的推先示范工程。

    2. 完善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完善安全技术研究、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统计信息、考试考核、危险化学品登记、职业危害监测、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测等市、县市区两级安全监管技术支撑机构,推进技术支撑机构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两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规范发展评价评估、检测检验、咨询认证、技术鉴定等中介服务机构,培育发展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充分发挥安全技术服务作用。

    3.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建设总体部署,继续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络与基础数据库,完善支撑平台,建立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诚信、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专业人才、行政许可、监测检验、应急救援、事故责任追究等信息共建共享,实现安全监管机构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控信息交换,构建全市各级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信息化共用共享系统支撑平台及保障体系。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长效教育培训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推行安全生产考培分离制度,建立安全培训质量考核与效果评价制度。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加强企业班组建设,建立完善班组管理体系。实施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工程,严格实行企业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全面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党校培训、学校新生入校、企业新员工进厂的安全生产“三个第一课”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开展群众性安全创建活动,弘扬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文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县市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诚信示范企业的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监管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按照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置标准》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县乡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14〕19号),建设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执法队伍的基础设施与监管执法装备。

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设1个市级、10个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完善市级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应急救援基地的基础设施和装备配备。

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纵横联网、突出重点、规范标准、资源共享、平战结合、预警预报的原则,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加快建设覆盖各级监管部门、用人单位的煤矿、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和职业卫生数字化信息管理监控系统。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实行企业自查自报自改与政府监督检查并网衔接,并建立健全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实现分级分类、互联互通、闭环管理。

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实施非煤矿山尾矿库、大型采空区等事故隐患综合治理。建设完善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对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的仓库出入、装卸等活动实行出入库管理制度,进行建档登记台账管理并建设监测监控系统,实施24小时动态监控管理。对城区内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的化工企业进行搬迁或改造。开展化工园区安全监管示范工程建设。开展烟花爆竹涉药机械和药物性能改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积极推进芦淞市场群重大火灾隐患治理工作和芦淞龙泉地区、荷塘合泰地区等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三)建设全自动组合烟花机械生产线

利用醴陵市在烟花爆竹机械研发领域的基础,扶持2-5个左右骨干企业建立企业研发中心开展烟花爆竹机械化自动化研究和推广应用。重点支持以醴陵市金利来出口礼花弹厂为龙头的全自动组合烟花机械生产线的应用推广,推进烟花爆竹机械化、自动化,提升烟花爆竹产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职业危害防治工程。开展职业危害状况普查,加强职业健康信息管理。以防治矿工尘肺、矽肺、石棉肺为重点,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以防治高毒物质与重金属职业危害为重点,实施苯、甲醛等高毒物质和铅、镉等重金属重大职业危害因素防范治理工程,建设职业卫生监管系统。

   (五)公共安全保障工程

    重点整治公路事故易发路段和险要路段。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为重点,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防撞护栏护墩等安全设施。加大对铁路平交道口、城市轨道交通设施、隧道、桥梁、城市燃气与化学品输送管网隐患的排查治理。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在建工程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治理。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把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有关指标、重大工程项目分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使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严格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四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把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逐月通报、及时警示、年度考核制度,督促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对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事故多发、指标超控的,予以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认真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运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三)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引导

    围绕规划目标和任务,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信贷政策。把安全生产纳入民生工程,把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领域,增加各级财政的引导性投入,对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尾矿库等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给予财政引导性资金支持。完善信贷政策,鼓励银行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支持。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机制,适当扩大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规范使用方向。在依法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金属冶炼与加工、水上运输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公共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企业投保火灾公共责任保险,推动建立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的机制。落实煤层气开发利用税收优惠等相关经济政策,依法依规完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支持引导监测监控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建立非煤矿山闭坑和尾矿库闭库安全保证金制度。

   (四)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委会议事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事故约谈制度、事故和隐患举报制度。严格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完善执法体制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和程序,建立对执法效果的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依法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强化安全生产科技人才保障与引领作用

    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专家队伍,加强高层次职业安全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安全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建立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使用管理的配套政策。大力发展安全生产职业技术教育,鼓励和支持企业办好技工学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领域)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六)加强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

    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拓宽和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和“12350”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安全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

   (七)强化规划实施与评估考核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投入,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逐项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要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市政府考核各地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

   

 

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表

 

领域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内容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项目属性

建设年限

总投资

(万元)

十三五计划投资(万元)

资金来源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1

株洲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项目

全市

以省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为中心,株洲市和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为支撑,以高危及大型企业、市级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应急救援基地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为终端节点,形成完善、统一、协调的株洲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

市安监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10个县市区安监局、市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危险化学用品应急救援基地。

续建

2016-2020

5000

5000

省、市财政拨款、企业自筹

安全生产信息化

2

株洲市安全生产信息体系项目

全市

依托全省安监部门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政许可、隐患排查治理、动态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和数据库系统,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数据信息平台

市安监局

省安监局,市发改委、财政局、经信委、科技局、交警支队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10个县市区安监局

新建

2016-2020

500

500

省、市财政拨款、企业自筹

职业病危害防控

3

株洲市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及其防治体系建设工程

全市

开展职业危害状况普查,加强职业健康信息管理。以防治矿工尘肺、矽肺、石棉肺为重点,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以防治高毒物质与重金属职业危害为重点,实施苯、甲醛等高毒物质和铅、镉等重金属重大职业危害因素防范治理工程,建设职业卫生监管系统。

市安监局

市安监局、卫计委、 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

续建

2016-2020

1000

1000

省、市财政拨款、企业自筹

危化品治理与防控

4

危险化学品运输状态非接触识别技术研究工程

全市

基于GPS的实时快速定位、GPRS、无线通讯、数据库海量存储以及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相关技术集成构建,以技术手段快速识别藏匿在非法改装的厢式货车或违法厢式货运车辆中的危险化学品,阻止非法运输。

市交通运输局

 

市安监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有关县市区安监局、重点企业

新建

2016-2020

500

500

省、市财政拨款、企业自筹

烟花爆竹

5

烟花爆竹生产技术创新工程

全市

重点支持以醴陵市金利来出口礼花弹厂为龙头的全自动组合烟花机械生产线的应用推广,推进烟花爆竹机械化、自动化,提升烟花爆竹产业本质安全水平。

市安监局

市安监局、醴陵市安监局、有关企业

新建

2016-2020

6000

6000

企业自筹

监管能力

6

县乡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程。

全市

进一步推进市、县、乡三级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规范乡镇(街道)安监站建设和各类工业园、经开区安监机构设置。实现县乡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队伍结构、素质、能力、作风四提升,工作职责、任务、机制、手段四匹配,促进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市安监局

市安监局、10个县市区安监局

续建

2016-2020

1500

1500

省、市、县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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