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7312/2016-39888
文号:株政办发【2015】103号
统一登记号:ZZCR—2015—01069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信息时效期:2021-12-31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2016-01-28
所属机构:株洲市人民政府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16-01-28
公开责任部门:株洲市人民政府
株政办发【2015】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
《株洲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5-201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株洲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建设规划(2015-201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5〕3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56号)文件精神,高标准、高水平、高效率完成株洲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各项工作任务,对照创建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
株洲人杰地灵,物华天宝,厚重的历史文化与现代工业文明交相辉映。中华民族始祖、农耕文明创始人炎帝神农氏长眠于此,巍巍圣陵,早就成为全球华人寻根谒祖的精神家园;波澜壮阔的中国革命,曾在这里留下光辉的足迹;株洲是新中国重点建设的工业基地,被誉为“中国电力机车的摇篮”、“硬质合金之都”。近年来,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经济上有基础。近年来,株洲大力实施“三个率先”,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从2006年开始,一直保持中部六省非省会城市综合实力第一。2014年,全市GDP2160亿元,公共财政收入26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83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45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430元。较强的经济实力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支撑。
(二)设施上有改善。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总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的神农大剧院和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神农文化艺术中心已经竣工。全市现有6个公共图书馆、10个文化馆、8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家综合性博物馆、7家专题纪念馆、11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560个农家书屋、206个社区文化活动室。全市基本实现县市区有馆、乡镇有站、社区有室、村村有书屋、通电视的公共文化服务格局。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等纳入“智慧株洲”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平台项目正在稳步实施。
(三)活动上有特色。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做到了天天有安排、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亮点,形成了“没有门槛的百姓大集会”。 “周周乐”广场文化活动,17年来共演出500多场,观众达600多万人次。“欢乐潇湘·欢乐株洲”大型群众文化活动,每年参演节目2000多个,参演群众2万多人,观众达50万人次。“演艺惠民·送戏下乡”纳入政府民生100工程,每年演出近千场,受益群众20余万人。株洲读书月成功举办八届,开展了2300多场次的全民阅读活动, 350余万人次参与。在农村大力建设“乡村大舞台”,在城区推出“社区大舞台”。“乡村大舞台”被列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两个大舞台、两个篇章,构成城乡互动的生动局面。
(四)政策上有保障。我市历来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始终把文化作为引领城市发展的精神内核和动力引擎,陆续出台《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并将公共文化建设纳入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确保文化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建立业余文艺团队名录,开展业余文艺团队星级评定,安排业余文艺团队专项资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为提供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制定了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实施菜单式服务,真正把选择权和评价权交给群众。
总的来看,当前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全市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情况和市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的现实相比,对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中部)创建标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一是公共文化网络有待完善。部分县、区两馆不全、不达标。村级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室不健全。市县两级图书馆、文化馆基本上未配备流动服务车,延伸服务能力不强。市县两级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建设刚刚启步。二是公共文化质量有待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没有有效对接百姓的需求,存在“两张皮”现象,同时有限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分布不均,难以发挥应有效益。多元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不足,离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群众的文化主体作用尚未充分激活,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仍未形成。三是公共财政投入有待增加。公共财政对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投入相对较少,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尚未设立,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农家书屋书籍更新及管理等资金投入不足。四是公共文化资源有待整合。有限的公共文化资源,分别存量于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等部门,没有形成资源整合共享的合作联动机制。
株洲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基础与特色互有,优势与薄弱并存。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和文化自强意识,充分发掘株洲深厚的文化底蕴,全面落实创建任务,将示范区创建与文化强市建设相统筹,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推动文化创新、深化文化惠民、促进文化发展,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部署,在充分吸收第一、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成果和经验基础上,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构建具有株洲特色、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产品丰富、服务优质、保障充分、全国一流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把株洲建设成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先行区、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的创新实践区,为全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为打造株洲发展升级版提供文化支撑和精神动力。
(二)基本原则
1. 以人为本,重心下移。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抓基层、打基础,推动公共文化重心向基层倾斜,资源下移、服务下移,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和供给效能建设。
2.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有效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增强发展活力,着力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3. 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按照创建标准要求,认真分析现状,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集中力量解决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4. 统筹协调,共建共享。实行多部门协调联动和政策配套,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协同机制,明确责任,整合优化配置各方资源,发挥整体优势,提升综合效益,实现共建共享。
(三)主要目标
到2017年,率先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为全省乃至全国同类型城市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样板。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网络化:建成场馆服务设施和流动服务设施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实现全市人均公共文体场地面积3平方米的目标。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多元化:构建城乡一体、标准统一、服务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打造株洲特色文化品牌,实现全市经常参加文体活动人口比例45%以上。
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数字化: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数字化水平,建成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等,打造公共文体服务平台,实现同城一张网络、一份地图、一站式服务。
公共文化服务队伍专业化:重点壮大公共文化专业人才、业余文化骨干、志愿者三种力量,出名人、办名团、有名队、产名作,进一步健全文化人才培养和服务体系。
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制度化: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健全来源多样、投入稳定、科学高效的公共文化保障机制。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探索引进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设施网络全覆盖。根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要求,结合株洲实际,尽快完善市级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工程,全面提升县市区文化设施建设水平,确保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高标准、全覆盖,实现全市人均公共文体场地面积3平方米的目标。
1. 抓好市级标志性设施建设。新建市图书馆,打造省内一流的现代公共图书馆。改扩建市群艺馆,达到部颁一级馆标准。完成市博物馆、市美术馆搬迁布展工作,实现全面对外开放。完成市戏剧传承中心搬迁工作。新建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打造“公园式”群众文化活动场所。完成神农大剧院内部装修、演出设备安装,实现对外开放。建设湖南工业博物馆,保护珍贵的工业文化遗产。启动河东体育场提质改造,新建河东全民健身中心。
2. 加快县级骨干性设施提质改造。结合我市“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建设,升级县级公共文化场馆,所有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均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同时,打造地域特征明显的“特色馆”。炎陵县新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炎陵县红军标语博物馆二期、朱毛首晤纪念馆、连队建党纪念馆等项目;茶陵县新建图书馆、文化馆和青少年宫、影视会展中心、工农兵政府旧址二期工程;攸县新建2000平方米、6厅的电影城,改造升级攸县剧院,新建攸州大众球馆、图书馆、博物馆、攸州群众文体中心、演艺中心和石山书院、文昌阁两个文化传承教育基地;醴陵市完善五彩文化艺术陶瓷园、陶瓷博物馆等基础设施,新建图书馆、文化馆、市民文化中心、陶瓷美术馆;株洲县改扩建图书馆、文化馆;荷塘区新建“孝文化”博物馆;城市各区完成新改扩建文化馆、图书馆。
3. 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基础性设施提档升级。结合《株洲市乡镇“五小”设施及周转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提质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和《株洲市社区服务场所提质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文件要求,以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为基础,打造功能全、人员全、资源全、覆盖全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功能全,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础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人员全,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综合素质高的基层文化队伍;资源全,确保农家书屋、公共电子阅览室、电子阅报屏等可用资源丰富,实现定期更新;覆盖全,100%的乡镇综合文化站,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且独立设置,70%的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配套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广场,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我市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基层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完成全民健身路径120套,农民健身工程150套,实现全民健身全覆盖。通过一系列基层文体设施建设,打造城区10分钟、农村20分钟文体活动圈,使广大群众方便、快捷享受文体设施资源。
(二)实施六大文化惠民工程,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供给体系,落实公共文化资源供给主体、方式、渠道,明确城乡群众基本文化服务内容及量化指标,设立和实施重大“文化惠民”项目,着力提高生产能力和服务水平,市民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实现全市经常参加文体活动人口比例45%以上。
1. 实施文化精品带动工程。动员专业和社会两个力量,创作、推出一批反映国家深刻变化、反映时代改革发展、反映群众现实生活的精品力作,提高株洲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按照公共文化标准化、均等化的要求,制定出台重点题材创作、地方戏曲振兴等行动计划,集中力量打造3-5个重点剧目、5-10件音乐精品、10-20件美术摄影书法优秀作品,力争冲击省五个一工程奖、田汉剧目大奖、国家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等重点奖项,实现歌剧、舞剧、话剧、音乐剧等剧种齐头并进,美术、书法、文学、音乐、舞蹈、小品等艺术门类竞相争艳。各县市区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集中优势资源向重点题材、重点项目、重大活动倾斜,推出1-2个艺术质量上乘、观众喜爱的优秀剧目。同时,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形成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
2. 实施品牌活动培育工程。以炎帝文化、红色文化、工业文化和民间文化为切入点,挖掘株洲特有的文化品质,打造出响亮的文化品牌,做到“更大众”、“更精品”,让人民群众“更幸福”。依托神农大剧院、湘东剧场、东都周末剧场、城市各大文化广场和影院等固定场所,推出株洲艺术节、株洲合唱节、全民健身节、公益电影展映月、欢乐潇湘·欢乐株洲大型群众文化演出等活动,打造“唱响株洲”、“影动株洲”品牌。依托图书馆、群艺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开展株洲读书月、湘江边的旧书摊、神农大讲坛、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出季等活动,打造“书香株洲”、“诗画株洲”品牌。依托市博物馆,婚俗博物馆、抗战纪念馆、农运纪念馆、秋瑾纪念馆、陶瓷博物馆、名人故居纪念馆等15个主题博物馆,建立博物馆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历史文化、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和传承,打造“传承株洲”品牌。依托“乡村大舞台”和“社区大舞台”两张名片,统筹整合市县两级文化资源,举办周周乐、文化演出季、我们的节日等活动,调动业余文艺团队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提高市民知晓率和参与率。
3. 实施“一县一区一品”工程。坚持“因地制宜、一地一品”的原则,着力建设有历史记忆、地域风貌、文化魅力、民族特点的特色城镇。炎陵县打造“炎帝文化”品牌,通过举办炎陵客家山歌节、瑶族盘王节等特色活动,弘扬和传播炎帝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茶陵县打造“红色茶陵文化”品牌,办好“文化大赶集”、“茶陵红色文化旅游节”、“红色文化进校园”等活动。攸县打造“攸州文化”品牌,开展区域文化联动汇演、民俗文化节等群众文化活动。醴陵市打造“陶瓷文化”品牌,以醴陵世界陶瓷艺术城、陶瓷博物馆为基础,做大做强陶瓷文化。株洲县打造“乡村休闲文化”品牌,利用城郊县的地理位置优势,建设长株潭旅游休闲“后花园”。天元区打造“演艺娱乐文化”品牌,做好神农湖水秀情景演出。芦淞区打造“服饰文化”品牌,依托少儿创意产业园、芦淞服饰名品城开展服饰创意设计大赛、高峰论坛等活动。荷塘区打造“孝文化”品牌,建设“一塔一庙一墓一馆”文化景观区。石峰区打造“工业文化”品牌,依托市工业文化博物馆建设,推进工业文明发展。云龙示范区打造“动漫创意文化”品牌,以动漫、影视、出版等为主导,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4. 实施文化进村入户工程。启动文化惠民“百千万”工程,开展神农大讲坛、演艺惠民·送戏下乡、高雅艺术巡演、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活动,每年组织100场公益讲座、1000场文艺演出、20000场电影进村(社区)。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每月看1场以上电影、每年看4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每年组织4次以上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继续实施“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公共文化服务工程,促进城乡文化建设、管理、服务一体化。开展定时、定点、定线路的常态化流动服务,市图书馆服务次数每年不少于45次,覆盖全市四区。市群艺馆流动演出每年不少于12场;美术馆、博物馆每年举办流动展览不少于10个。让群众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会、享受得到”的文化实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读书、看戏、听广播、看电视、看电影、参加文体活动的基本权益。
5. 实施服务效能提升工程。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根据群众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指南,继续做好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免费开放。市图书馆实行夜间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72小时,24小时街区自助图书馆和24小时智能书屋全天候开放,填补市民晚上借阅的空白。开通“e线送书”服务,按照“互联网+图书馆”的服务理念,读者网上选书,图书馆网上付款购书、寄书,读者足不出户收书、看书。做强做实图书、信息、少儿、公益讲座等各项服务品牌。市群艺馆、美术馆、博物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经常性开展活动。
同时,创新工作思路,推进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横向做到:系统内开展馆际合作,推进本地区文化机构互联互通,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一卡通”;系统外整合市内大型企业、高校等资源,建立图书馆联盟,完善奖补政策,实现图书通借通还。纵向做到:市图书馆、群艺馆为中心馆,各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为分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党建帮扶点为基层服务点,形成网络,实现市县乡村资源共享,全城通借通还。丰富图书馆藏资源,提高人均藏书量,到2017年,确保人均占有藏书0.85册以上,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0.8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0.05册以上,人均到馆0.4次以上。
6. 实施文化服务畅通工程。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集中实施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让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特殊群体享受优质、畅通的公共文化服务。重点推出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全民科普、全民普法、全民体育健身“五个普及”,不断改善文化民生,提高贫困地区群众文化生活质量。公共文化设施设置要充分考虑特殊群体需求,新增市少儿图书馆,市县两级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读区,配备盲文阅读设备和文献,设置专用电脑设备,方便盲人上网。各县市区图书馆设立少儿阅览区,文化馆设立少儿艺术培训室。继续组织开展“戏剧讲座进校园”、“城市书吧”、“工棚书屋”等活动,切实保障好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
(三)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创新,延伸公共服务触角。探索“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与公共文化服务结合,提升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文化设施的数字化水平,建设公共文体服务平台。
1. 加快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结合“智慧株洲”等重大信息工程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依托图书馆丰富的馆藏与网络资源、先进的信息处理技术以及专业化的图书情报人员队伍优势,建设株洲数字资讯中心,为市民提供即时资讯、信息检索咨询、市民学习教育资源整合推送等服务;为政府部门、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决策参考、专题信息、媒体信息服务。依托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市级公共图书馆建设3个以上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市级文化馆和博物馆分别建设2个以上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市级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不低于25TB,县级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不低于3TB。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配备数字文化设备,具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固定上网终端、网络电视、手机等多种方式使用文化共享工程数字服务产品,以及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数字服务资源。
2. 打造文体服务平台。开设《文化株洲》微信公众号,实施公共服务“文体通”项目建设,打造文化、体育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生态体系,使老百姓足不出户即可完成观影、阅读、健身等公共文化活动的查阅、预定等服务,大幅提升全民健身、全民阅读等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参与度和覆盖面。整合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大力提升群众使用各类公共文体设施、参与公共文体活动的及时性、便利性,实现市域范围内文化共建共享。同时,统筹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文化场馆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建设等项目,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制定株洲市文化电子地图。加快实现全市以县域为重点的公共文化服务“统一网点布局、统一资源建设、统一上挂下派、统一服务规范、统一数字平台、统一绩效评估”,着力运用数字网络技术提高运行效能。
(四)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进人才兴文,实施人才“倍增”计划,重点壮大公共文化专业人才、业余文化骨干、志愿者三种力量,出名人、办名团、有名队、产名作。
1. 夯实公共文化服务基本队伍。制定文化名家申报评选方案,每年评选文化名家10名,并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文化名家进行扶持。同时建立文化名家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大力引导和培育发展文化产业经营、文化活动策划、文化创意设计咨询人才队伍。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确保市级文化单位业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75%,县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85%,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人员编制3名以上。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行政村和社区至少配置1名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同时,设立文体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专项资金,引进与培训并举,打造高素质文化专业人才队伍。创建周期内,与高校合作培训、招聘各类文化专业人才100名,大规模组织开展文化工作者在职脱产培训,全面提升文化专业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技能。其中县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年脱产参加培训时间不低于20天,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低于5天。县、乡、村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网络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0课时。
2. 壮大基层业余文体队伍。实行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办农民艺术培训学校,两年内培训业余文艺骨干、文化活动积极分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管理员和村(社区)文化管理员等10000名,不断壮大基层文化队伍。建立业余文体团队名录,积极开展业余文体团队星级评定工作,对全市优秀业余文体团队进行星级划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体服务。到2017年,全市业余文体团队要达到2000家,群众文体骨干达到15万人以上。积极稳步推进体育协会规范化发展,进一步推动县区体育协会分会发展,到2017年,体育协会达到65家,会员达到10万人以上,覆盖群众参与度高的所有大众体育项目。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使业余文体团队活起来、火起来。
3. 强化文化体育志愿者队伍。组建文化志愿者队伍,开展文化志愿者“暖流行动”,鼓励和引导艺术院校学生、离退休文化工作者等进入市、县文化志愿服务队,在乡镇(街道)设立文化志愿服务小组,形成文化志愿服务市县乡三级联动机制,打造具有株洲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品牌。成立群众文化服务团,活跃在第一线,服务在最基层,使文化志愿服务走进百姓生活。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工程,充分吸纳热心公益体育的人员进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组织、引导广大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对文化志愿者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实行注册制度,进行动态管理,广泛开展培训,确保两支队伍蓬勃健康发展。到2017年,全市注册文体志愿者达到4万人,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占全市总人口2‰,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覆盖到位,实现公益服务的社会化、常态化、规范化。
(五)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促进公共服务可持续发展。
1. 建立科学的领导体制。完善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发挥本地基层政府作用,建立统一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加强各类重大文化项目的统筹实施,实现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
2. 健全高效的运行机制。坚持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健全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规范本地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3.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效能为导向,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以考核推动各县市区及相关成员单位的创建工作。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收入分配与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实行监督和评估。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探索引进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出台《株洲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评选“公共文化服务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街道)、村(社区)”,采取“以奖代拨”的激励机制,鼓励创先争优,促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六)落实政策、资金扶持措施,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支撑。按照有关标准科学测算、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必需的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公共财政文化事业费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公共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稳步提高。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人均文化事业费(按常住人口计算)处于本省领先水平。
1. 完善投入保障。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市县两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保障的刚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并完善县市区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标准和考评标准,进一步落实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经费保障。出台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的相关政策,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
2. 设立专项资金。制定《株洲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公共文化科研、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分配比例、具体项目和使用办法,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创建结束后,将创建经费纳入经常性预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长效引导资金。市、县两级财政要相应加大文化投入,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相关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各项工作的经费投入。
3. 引导社会投入。出台《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在继续扩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积极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引入公平竞争机制,对重要公共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推行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委托生产或管理、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形式,拓展公共文化产品服务的供给方式和渠道,提高公共文化产品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方投资的公共文化发展格局。
(七)加强制度设计课题研究,提高公共服务理论研究水平。结合株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践,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研究工作,充分发挥理论引领和专家指导的作用,提高示范区积累的科学化水平,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为全国积累经验。
确定“株洲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研究课题,探索和实施市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的数字化、网络化改造,整合资源,形成统领公共文化服务的系统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研究的主要目标:理论层面,要立足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对全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确定我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定位、主要任务、重点项目、推进措施和工作机制等,提交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实践层面要通过1+x的方式,打造一个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平台和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美术馆、数字博物馆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方法,满足市民的基本文化需求。研究的主要内容:从株洲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的概念和内涵、总体框架和组成部分、目标定位和主要任务、建设原则和主要项目、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展开深入研究和实践。
通过及时总结实践经验,研究规律,实现成果转化,形成一系列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方面的政策、文件和工作机制,为其他地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借鉴、参考。
四、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期(2015年7月-2015年11月)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有关工作。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创建工作责任。
(二)全面创建期(2015年12月-2017年6月)
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对照国家创建标准和我市创建规划,完成创建任务。按照中期督导标准,对创建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
(三)评估迎检期(2017年7月-2017年12月)
整理汇报材料,迎接检查验收。全面展示我市公共文化建设成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更高效能、更广覆盖转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毛腾飞为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雄和副市长毛朝晖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株洲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创建工作。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发改、财政、文体广新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分工。
(二)成立咨询机构。成立株洲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专家咨询指导小组。依托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和省文化厅、省社科院、省高校专家,并吸纳本地文化、社科专家,组建由政府文化部门、公共文化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专家学者组成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策理论研究队伍,为政府决策发挥指导和咨询作用。
(三)完善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继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市财政设立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专项资金,加强对中央、省市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专款专用。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以政府主导、社会资本积极支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机制。
(四)建立协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级政府、部门、学校、企事业单位探索实现文化资源优化配置和社会共享的有效方式、途径,迅速建立包含公共文化资源和服务内容的联动机制,让资源和服务“活”起来,实现共建共享。
(五)强化舆论宣传。制定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发挥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联动宣传,扩大影响,推动创建工作。在市属媒体上设立创建专栏,建立信息月报制度,编印工作简报,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交流工作信息,推广创建经验,展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最新成果,为株洲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 株洲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2. 株洲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主要指标
一览表
3. 株洲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责任分解表
附件1
株洲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毛腾飞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张 雄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毛朝晖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董小平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颜 峻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欧阳瑞丰 市编办主任
谭鑫华 市总工会副主席
梁天琛 团市委书记
杨爱云 市妇联主席
周志辉 市科协主席
徐红宇 市残联理事长
盘淑芳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建光 市发改委主任
钟 燕 市教育局局长
肖建平 市科技局局长
马民杰 市民政局局长
李能斌 市财政局局长
蒋湘晖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何安国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蒋开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边 宁 市规划局局长
费水牛 市农委主任
杨小幼 市文体广新局局长
王艳雁 市质监局局长
文专文 炎陵县人民政府县长
江小忠 茶陵县人民政府县长
龚红果 攸县人民政府县长
康月林 醴陵市人民政府市长
刘克胤 株洲县人民政府县长
董 巍 天元区人民政府区长
王建勇 芦淞区人民政府区长
邬凌云 荷塘区人民政府区长
龙志华 石峰区人民政府区长
付访华 云龙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体广新局,杨小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市编办审核,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行文,报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