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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18:36浏览次数:字体:[ ]

株洲市石峰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相关规定进行编制。本年报涵盖了株洲市石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重点落实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理顺机制,筑牢基础促公开

强化工作统筹和组织保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政务改革工作,先后4次召开全区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调度相关工作,及时理顺并完善工作领导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12345市长热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列入全区“五问工作法”中心工作和网格化专项考核重要内容,实行“一季一通报,一季一考评”,全区统筹形成“一盘棋”。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本轮机构改革后,我区整合调优人员分工,积极对接市政务公开办、市12345市长热线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单位,选派工作人员跟班培训,系统学习政务公开、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等理论知识和业务操作,将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强化日常监管。建立政务公开常态化监测检查机制,采取专人核查、随即抽查等方式,紧盯栏目更新不及时、更新内容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进行动态化监测,并利用网格化信息服务管理平台、电话、QQ工作群等方式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全年开展4次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对19个单位开展通报表扬和批评,并将通报结果计入年度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突出重点,积极履职促公开

加大法定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优化相关栏目,规范政府20个部门和5个街道的部门子站栏目建设,重新梳理61个信息公开保障栏目并进行责任分解,确保网站管理“每周有抽查,每月有汇总,每季有通报”,形成了“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整体氛围。2019年,我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18条,通过《石峰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757条,通过石峰融媒矩阵等途径公开政府信息1122条、确保政府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各环节信息公开到位。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重点,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专栏,全年累计发布改革信息10条,发布便民办事指南226项,确保线上线下同步公开、标准一致;通过短信平台系统每周推送惠企政策,完成政策推送9.9万余条次;举办“政策大巡讲”石峰专场和“创响三湘,减税降费进园区”活动,围绕财政资金、人事任免、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6个重点领域公开发布信息655条,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改革的积极作用。依法依规处理依申请公开。2019年,我区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9件,所有申请均按信息公开程序和要求在法定时限内予以了回复并办结,其处理结果为6件予以公开,2件无法提供信息,1件因重复申请不予受理。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落实重要政策法规解读机制,使用图表、图解、政策问答等方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政府重要会议、决策进行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全年主动回应关切241次,其中,解读规范性文件4篇次,图解解读重要会议3次,《石峰发布》微信公众号主动引导、发布社会关切234件次。优化12345市长热线交办机制。将12345市长热线与全区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出台《石峰区办理“市长热线(信箱)”转办事项及“区长热线”交办事项工作制度》、《石峰区12345市长热线坐席员工作职责》等文件,建立三级督办机制,确保热线事件全程网上“留痕”,全年受理群众投诉和市长热线办转派投诉总计3305件,办结率100%,热线办理效率和居民满意率有效提升。加强政务新媒体排查统计和日常监管。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文件精神,对全区政务新媒体开展摸排、整治专项行动,加强日常监管,对9个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长期无更新、不互动无服务、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强制关停,坚持分级分类审核、规范信息转载发布,引导全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三)拓展渠道,社会共治促公开

搭建网格微信群交流平台。以网格为单位,建立455个网格居民微信群,覆盖辖区77792个家庭,由网格员担任群主,主动将惠民政策、便民服务指南、居(村)务公开公示、社区活动等内容发布于群内,居民有问题可随时在群里直接反映咨询、共商共议,将网格微信群打造成深化政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倾听群众呼声、全民参与监督的网络平台。全面落实惠民项目“票决制”。 2019年,石峰区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网格员、党员和居民等群众代表对160个涉720万元的民生事项进行差额“票决”,强化社会监督,真正把民生实事办到老百姓心坎里。拓展政务公开移动平台。充分利用《石峰发布》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开通微信“随手拍”、办事指南、帮扶救助等栏目,畅通公众获取政务信息、表达意愿诉求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发布、公共管理、办事服务的响应速度和质量,保障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打造“指尖上的网上政府”。2019年,居民通过“随手拍”上报的民生事件856起,完成办结855起,办结率99.8%。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

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8

22(减)

1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26

14(增)

78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1

0

253

行政强制

19

0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1

1648.0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1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1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1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1

1

0

0

2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部分部门还不适应信息公开从单向发布向互动回应的发展趋势,出现了“应公开不公开”、“选择性公开”的倾向。二是业务水平有待提升。机构改革后,部分新设立的行政单位对《条例》把握不准确、理解不透彻,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扩大法定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紧紧围绕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以及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及时、准确、有效、全面发布权威政府信息。二是修订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健全依申请公开处理业务规范,强化政务公开日常监测通报,切实做到以监测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加强整章建制。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积极对接市级对口科室,以集中授课、在线答疑、经验交流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充分利用第三方测评反馈机制,对常见性、普发性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提高培训工作实效四是格落实督导考核机制,进一步调整优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评细则,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公开机制,健全公开制度,落实公开措施,做好公开保障,以考核促提升,确保政府行政决策、执行、管理、结果等全过程公开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峰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731-28280513  22286651 (传真)  

  

株洲市石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