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30 11:32:49 【字体大小:大中小】
各县市区民政局、行政审批局、公安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
为全面推进“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深化殡葬改革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力构建服务型政府,实现逝者身后事“一窗受理、部门联办”,现将《株洲市推进身后事“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株洲市民政局 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株洲市公安局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株洲市医疗保障局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株洲市推进身后事“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全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破解逝者身后事办理手续多、材料多、多处跑、程序繁等问题,方便群众办事,推进移风易俗,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智慧株洲”“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含窗口端、移动端),开发身后事“一件事一次办”联办系统(以下简称联办系统),简化群众身后事办理程序,实现“一窗受理、联合审批、集成服务、一次办结”,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改革内容
梳理和整合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明”)、开具遗体火化证明、注销户口、终止低保待遇、终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终止老年人福利补贴、终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终止优抚对象定期待遇、给付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伤残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享受定期补助金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丧葬补助、终止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申领企业离退休职工死亡待遇、申领企业在职职工死亡待遇、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支取医疗保险参保个人账户余额、终止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终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失业待遇、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业务,开发网络联办功能,为逝者直系亲属(家属)提供身后事“一件事一次办”服务。
非正常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的,暂不纳入。
(二)规范办理流程
1.申报死亡
(1)线上申报。逝者直系亲属(家属)直接登录“智慧株洲·诸事达”APP登记逝者基本信息,并刷脸签字确认提交,也可由村(社区)代办员或医疗机构代办员帮(代)办。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的,通过联办系统通知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门开具死亡证明,同时推送惠民礼葬相关政策及办理程序、遗体运送联系方式等信息。
(2)线下申报。逝者直系亲属(家属)联系所在村(社区)报告逝者基本信息,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的,村(社区)通知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门开具死亡证明。
2.开具死亡证明
(1)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的,由卫生健康部门授权的村(社区)卫生医疗机构或者乡镇(街道)卫生院确认后开具纸质死亡证明,并录入联办系统同步共享电子死亡证明信息至死亡人员信息数据库;(2)在医院(含其他医疗机构)或来院途中正常死亡的,由救治医院出具纸质死亡证明,并录入联办系统,同步共享电子死亡证明信息至死亡人员信息数据库。
3.火化遗体
根据申请人要求,由殡葬管理部门备案的殡葬车辆运送逝者遗体到殡仪馆火化,殡葬管理部门(殡仪馆)根据火化资料、联办系统推送的信息,在联办系统中开具“遗体火化证明”并共享该证明(纸质档同步开具)至火化人员信息数据库。
4.提交申请
申请人到户籍地“一件事一次办”受理窗口填写《身后事“一件事一次办”联办事项申请表》提交申请,也可直接登录“诸事达”APP提交申请。
5.并联审批
(1)联办系统依据《身后事“一件事一次办”联办事项申请表》并行推送联办事项到相关联办部门,具体的情形有:
推送“申领企业在职职工死亡待遇”、“申领企业离退休职工死亡待遇”等事项到人社部门;
推送“给付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伤残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享受定期补助金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丧葬补助”等事项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推送“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账户”事项到医疗保障部门;
推送“提取公积金”事项到公积金管理部门。
(2)各相关部门按月从联办系统死亡人员信息数据库或火化人员信息数据库内提取死亡人员信息,及时终止相关待遇。
6.办结
各相关部门接到推送的事项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并通过联办系统将办理进度通知申请人。
7.注销户籍
联办事项办结后,申请人持逝者身份证、户口本内页、死亡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注销户籍。
(三)落实职责分工
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作为身后事“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国投集团为责任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梳理身后事“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畴,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编制服务指南和流程图;指导殡仪馆做好遗体接运、遗体火化手续办理、火化证明开具。指导、督促各级民政部门根据联办系统信息,办理低保待遇终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终止、老年人福利补贴终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终止等事项。
2.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建立跨部门联办工作机制,及时调度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协助市民政局梳理身后事“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畴,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编制服务指南和流程图。建设身后事“一件事一次办”联办系统,指导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做好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将身后事“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纳入“一件事一次办”绩效考核。
3.市公安局。负责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注销死亡人员户口。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督促各级人社部门根据联办系统信息,办理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终止、企业在职职工死亡待遇申领、企业离退休职工死亡待遇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终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失业待遇终止等事项。
5.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督促各级卫健部门和医疗机构通过联办系统开具死亡证明(含纸质档)。
6.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指导、督促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联办系统信息,办理优抚对象定期待遇终止、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伤残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享受定期补助金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丧葬补助的给付等事项。
7.市医疗保障局。负责指导、督促各级医疗保障部门根据联办系统信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事项。
8.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指导、督促各级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联办系统信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
9.市国投集团。负责联办系统的投资、建设、运维和优化工作,为联办系统引用基础能力平台(刷脸认证平台、电子印章平台等)和相关接口对接做好技术支撑,做好系统开发、调试工作,确保系统运行环境稳定可靠。
三、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7月31日前,完成身后事“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指南、申请表、流程图等梳理编制工作,并在荷塘区启动试点。8月31日前,开发建设身后事“一件事一次办”联办系统,完成联合调试。
(二)培训试行阶段。9月30日前,完成全市民政、公安、人社、医保、卫健、退役军人事务、公积金中心、各乡镇(街道)、各医疗机构业务人员培训工作,并在荷塘区启动试运行。
(三)全面推行阶段。11月30日前在全市启动身后事“一件事一次办”联办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逝者身后事“一件事一次办”是省、市、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的重要内容,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全力推进。
(二)加强协同推进。各县市区的民政、行政审批、公安、人社、医保、卫健、退役军人事务、公积金中心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配合,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和应急处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积极解决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真正把好事办好、办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改革涉及法律法规、业务流程、信息管理等业务培训,使窗口工作人员和具体经办人员熟练掌握改革后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服务质量。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提高身后事“一件事一次办”的知晓度。要丰富政策咨询途径,及时回应、解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要总结经验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