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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6:32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542,电子邮箱:lusong_zw@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按要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依法依规答复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芦淞区政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对于涉及群众利益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集中公开了权责清单、政府常务会议信息、涉企政策信息、财政资金信息、重大项目、人事信息、安全生产、政府工作报告、统计数据、执法公开、规划计划等重点领域信息;开设专门版块集中公开了《条例》要求公开的内容,按要求开设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对相关内容进行公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转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活动、重要讲话等内容;及时转载央网推荐、省网推荐重要内容,转载“2020年全国两会”、“学习强国”、“文明与你同行 创建从我做起”“株洲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等专题专栏;开设“芦淞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芦淞区复工复产专栏”、“芦淞区疫情防控专栏”、“温暖企业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六稳’‘六保’”等专题专栏。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旗舰店重点公开了“一件事一次办”办事目录及办事指南,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村(社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权责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公共服务指南、通办事项清单、跑动次数清单、乡镇赋权清单、收费清单、零跑腿或跑一次清单、依申请类办事指南、下放类行政许可承接事项清单等与群众办事息息相关的内容。截止12月31日,2020年区政府门户网站页面浏览量达311.56万,用户浏览量达263.8万。收到“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投诉0条;发布、转发各类信息条数1.58万条,向市政府报送170多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依法向群众公开申请内容,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全面保障。截至12月底,我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逐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区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所有申请均已按规定进行答复。
  (三)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持续加强集约化管理。为推进政务网络平台集约化管理,全区不再单独开设部门网站,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信息。二是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我区高度重视、召开会议统一部署,对目录梳理、公开渠道和载体建设、政务公开专区等工作明确了时间节点,落实了具体责任。共梳理出符合我区行政职能权限共19个领域。在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芦淞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对目录和内容进行公开。并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白关镇、各街道及部分村、社区开设政务公开专区进行试点,摆放统一标识、摆放办事服务指南、"一件事一次办"办事一本通等便民资料,配备专业的查询及打印设备以方便群众查询使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我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区重要议事日程。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我区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的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直接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调度安排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区财政安排了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经费。二是机制不断完善。我区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制定了《株洲市芦淞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芦政办函〔2020〕17号)、《株洲市芦淞区落实国办发〔2020〕17号文件责任分工的通知》(芦政务公开办函〔2020〕1号)、《株洲市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工作管理办法》(芦政办发〔2020〕9号)等文件,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考核,并将政务公开、政府门户网站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范畴。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日常工作督促落实。由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定期检查、及时督办,检查结果发文通报,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工作常态化。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根据省、市要求,及时对全区政务新媒体进行严格规范,截止今年,芦淞区开设了“时尚芦淞”区级微信公众号,对芦淞区日常工作、政策文件、相关活动进行发布,对上级精神指示进行转载传达,区政府各行政职能部门无单独政务新媒体号,避免了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统一了发布口径,规范了发布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2

  12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280

  减2356

  159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32

  增 217

  6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8

  增118

  646

  行政强制

  33

  减28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

  增7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7

  17859.4704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4




 1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2

  36

  4

  1

  0

  41

  5

  0

  0

  0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区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范围有待提高;二是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1年,我区将继续以《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为重点,以政务公开工作为要求,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区及其他载体为依托,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内容。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扩大公众参与为结合点,以常态化督查考核为着力点,以加强全区信息更新及信息质量为抓手,全面提升全区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建设全区网站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区政府网站运维管理水平,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提高信息质量,加强考核力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芦淞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确保公开事项更多、更细、更实。进一步在全区各镇(街道)、村(社区)部署政务公开专区,完善专区配置,提高专区宣传质量,让政务公开离广大群众更近,让广大群众看得更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