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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5 14:49浏览次数:字体:[ ]

株洲市教育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株洲市教育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株洲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全面落实。市教育局通过网站、微信、报刊、电视、政务公开栏、会议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教育工作信息。2020年,通过株洲教育网发布各类信息2217条,其中通知公告73条,解读类信息27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通过网站、报刊、微信发布教育类信息9000余条。

重点领域及时公开。一是提前发布中小学校招生信息。提前公布学校招生入学文件,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招生入学政策文件,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在市级各类媒体、株洲教育门户网站、公众微信平台等载体上全部公布。在政策公布后,根据群众关注的热点,及时对政策进行解读,解读内容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株洲教育门户网、公众微信平台、株洲日报、株洲晚上等媒体上公开。

二是主动做好教育政策宣传。根据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如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教辅材料专项治理、食堂专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教育督导等工作开展教育政策宣传活动,为群众了解教育政策和办事流程提供便利。

三是及时公布财政预决算信息。在株洲教育门户网公开了市教育局2020年部门预算、2020年部门决算、2020年市教育局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是招录取和人事任免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教师招录取的公告、考试情况和录取情况,确保招录取过程公开透明。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升教育阳光服务水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2020以来,株洲市教育阳光服务中心通过窗口、网络、信件、电话等方式受理各类服务事项2071件(去年2740,其中举报投诉类1181件,占比57.0%;咨询类321件,占比15.5%;意见建议类12件,占比0.6%;求助类534件,占比25.8%;其它类23件,占比约1.1%。市长热线部分1588件,占比76.7%,约近3/4,全省教育阳光服务监察系统占大半,投诉举报问题主要集中在教育收费、教学管理、学生权益、校园安全等方面,占比上升趋势。

政府信息管理标准有序。严格执行《株洲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株洲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等制度,梳理更新了《株洲市教育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依托门户网站日常管理机制,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事项发布期限要求,列出政务公开定期发布清单及责任分工,将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形成日常工作机制。  

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为指引,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引导舆论、便民服务等重点功能,将群众较为关注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着力提高政务公开集约化、信息化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明白、更便捷的服务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4

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机关部分业务职能科室对"双公示"要求熟悉程度有待提升的问题,本年度已经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群等多种形式进行提醒督促,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强对各科室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提高"双公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与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教育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537号;邮编:412007;电话:073122663725;传真:073122663710)。

株洲市教育

2021年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