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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11:07浏览次数: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株洲市司法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精神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本着公开公正、规范透明、便民高效、廉政勤政的原则,认真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一是以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信息公开责任层层落实。局党组明确一名局领导具体牵头该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及统筹协调工作,各科室实行科长负责制,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全局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和队伍保障。

二是以规范的制度机制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对主动公开的,明确要求责任科室及时申报,办公室事前审核,准确把握公开范围、形式和时机;对依申请公开,由办公室统一受理,提出办理意见,再报分管局领导审定。建立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关系。办公室适时通报信息公开情况。

三是以主动的服务意识推动信息公开效果有序透明。按工作要点,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对决策、执行、结果等信息依法公开,对权力事项办理办事流程、完成时限、受理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主动公开。通过依申请公开、局长信箱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和基层单位提供信息和解决问题,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81

2196301.0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株洲市司法局加大了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如网站的政务公开信息还不够详实,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反映的层次还需要提升,有些分类目录还需要细化;在公开形式上,比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群众通过其它途径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内容深度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等。

我局拟在2021年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加大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和新兴传播媒介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株洲市司法局

2021年1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