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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10:10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1日起至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株洲市人民政府(shahuhu.net)、株洲市公安局门户网站(www.gaj.shahuhu.net)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39号;邮编:412000;联系电话:0731-2868302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公安局以提升服务效能为核心,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抓手,以“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为重点,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利民便民,以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宗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

(一)主动公开情况。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多种媒介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通过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使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迅速传播到全社会,让公众及时了解公安机关的重要决策和重大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有效满足了广大公众的知情权。不断创新微信、微博新媒体矩阵信息公开渠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新渠道,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株洲公安”微博微信用户超20万人,发布信息60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市公安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依申请公开办理相关要求,确保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法定程序、法定时限规范答复。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3件,对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做好了解释回复工作,赢得了申请群众的交口称赞。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市局警令部作为牵头单位,下设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小组,配备专职民警负责日常工作,并由部门负责人向分管局领导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全年共开展专业培训3次,不定期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大清查、大整改专项行动,累计查处问题30个,并逐项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到位,确保了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落实国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要求,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平台功能,进一步优化发布流程,完善网站栏目、丰富网站信息,全力满足新时代群众对公安政务公开的新期待。坚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群众办事全网络覆盖、全流程操作、全体系支撑,2020“湖南公安服务平台”株洲地区微信关注粉丝1723097人,注册用户1205295人,电子证照调用600余万人次,群众办事36875件,预约办事1879件,回复咨询20081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市局机关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敬业精神、岗位意识和能力水平,为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

22

2163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7

-50

420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9

24

48653

行政强制

27

7

36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5

6618.30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1

1

2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数据共享存在壁垒。我局在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过程中发现,目前各市直部门仍有大量的办事事项暂未实现数据共享,导致群众办事需要跑多个部门、跑多次办理,影响了办事效率。

二是专业培训有待加强。市公安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小组设专员1名,处理全局相关工作,工作量较大,专业培训有待加强。例如,在处理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过程中,面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公开申请,仍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熟悉现象,需要法制部门协助完成信息公开件的办理。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政务信息公开经验,认真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从严从实,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一是推动政务服务工作。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向基层公安机关延伸,按照审批服务便民化“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牵头组织各业务警种,对基层社区警务室、派出所、分县局的政务大厅进行改造,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窗口,做到80%以上公安业务能就近办,一次办。继续深化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加快构建“集中审批综合执法标准服务”体系框架,努力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标准管服务,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二是加强日常督导自查。公安系统部门较多,各项工作都需把严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这道关卡。加强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统筹协调,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尤其是对每季度的政府门户网站的普查,要提升市公安局自查监督能力,做到提前预防、及时整改、认真总结。针对群众需求大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自查自纠,对不予公开情况设立相关工作台帐,完善审批流程,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透明化。

三是积极开展学习交流。市公安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小组专职民警人数较少,所具备的专业知识还有所欠缺,下一步市局将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专业性人才的培养,积极开展相关培训,提升民警工作能力,推动专业培训制度化、常态化。积极与市政府办、市直单位进行深入学习交流,丰富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提升自身相关业务能力,携手为株洲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增光添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