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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林业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6:24浏览次数: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涵盖了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株洲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株洲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269号,邮编:412007,电话:0731-28895300(兼传真),电子邮箱:2290935667@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按照要求开展政务公开,依法依规答复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对于涉及群众利益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同时,积极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在林业规划、重大项目建设、法规文件财政资金信息、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方面,积极主动发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影响力。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上年结转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不予处理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申请公开0件。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网站维护管理,做到栏目应有尽有,内容更新及时,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全年共办理31件市长热线交办件,及时回复率100%,满意率100%。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积极推进市本级林业行政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积极推进 “一件事一次办”改革,2020年,市林业局窗口共办理交通运输许可事项464件,服务事项17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陈诚任组长,二级调研员、副局长谭辉,副局长陈显军,总工程师许望生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轩同志任主任,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我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网站日常检查台帐制度、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及网站安全监控制度,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全链条式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增强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健全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发布,严格执行科室填录工作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审发的上网信息“三审制度”,将一事一审、先审后发、登记备案等要求逐一落到实处。同时,按照新《条例》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1

46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

0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1

0

行政强制

7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0591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我局具体经办人员都是身兼数职,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鉴定、系统管理与维护工作十分繁杂,技术要求高,导致工作精力不够,工作经验不足,影响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公开的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内容深度、完整性、及时性有待提高;三是少数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意识不强,存在不愿公开的想法。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人力投入,强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畅进行。二是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挖掘信息资源,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强化责任抓落实。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理清自身应公开的相关内容,坚决执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四是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总结积累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