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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简报(第二十四期)

株洲市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工 作 简 报

2021年第24期

市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副市长王卫安赴醴陵现场督办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

 

4月28日,副市长王卫安带队先后来到醴陵市金源矿业、浦口花椒垃圾中转站、金盛硅业、旭日花纸厂等地,督导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毛亚文、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颜少龙,醴陵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利波,副市长陈佳、王吉祥、唐宁及相关责任部门陪同督导。

督导现场,王卫安一行仔细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企业相关环境问题的整改进度,听取了相关责任人的情况汇报。王卫安指出,企业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针对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高效高质推进问题整改;地方党委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群众投诉要认真回应,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第一目标,以最大力度抓实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

 

 

市生环委成员单位工作动态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彭小中赴渌口区

实地核查反馈“不属实”交办件

 

4月28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彭小中、湖南省株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钟学才等一行赴渌口区督查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实地核查反馈情况为“不属实”的交办件,并召开了全力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会议。彭小中首先肯定了渌口区和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在此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并鼓励渌口分局要继续以高昂的斗志持续抓好相关工作。彭小中要求,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以“铁的意识、铁的手腕、铁面无私” 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要团结协作、务求实效,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抓铁有痕的劲头,坚决打赢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

 

 

县市区工作动态

 

醴陵市组织召开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

4月28日上午,醴陵市委、市政府召开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利波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委党委、常务副市长刘政凯主持,副市长陈佳、王吉祥、唐宁出席会议。

会上,王利波强调:一是认识到位,高度重视。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逐渐常态化,基层干部要提高认识,扎实推动,积极做好督察相关工作;二是端正态度,立行立改。要以虚心接受、立行立改、坚决整治的态度对待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三是管控到位,压实责任。对于交办件的办理,各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务必压实责任,积极履职,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确保群众满意;四是举一反三,持续发力。要全面摸排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依法严格监管执法,达不到生态环境保护标准的坚决取缔关停。

 

攸县副县长彭顺昌对督察交办件

办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调度

 

4月28日,副县长彭顺昌到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调度攸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件办理工作。彭顺昌要求,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所有交办件办理情况进行复查,特别是对反映不属实的交办件必须复查,看是否存在其它环境问题;对反映属实的交办件要督促其按整改方案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对交办件中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要进行立案查处;要举一反三,开展对采砂、矿山、养殖等污染行业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迅速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荷塘区开展立行立改专项整治

 

4月28日,荷塘区金山街道办事处汇同区城管、生态环境、公安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环保志愿者共同参与,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件湘华社区脏乱差问题进行立行立改专项整治。经过集中清理整治,乱垦乱占菜地得到治理。

同时,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们对周边居民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制止不文明行为,做好长效管理,给社区居民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

 

天元区多部门高效联动强力推进餐饮油烟整治

 

为切实解决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最大限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联合嵩山路街道办对餐饮业整改情况进行联合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对餐饮门店的环境卫生、油烟排放、垃圾处理等情况进行了再检查、再询问,督促餐饮业经营主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相关要求整改到位。

下一步,天元区将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排烟行为,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加大对涉及大气污染相关问题的治理。

 

芦淞区坚持立行立改

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件进行调查处理

 

4月28日,接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 “东环路、株醴路、水果市场旁3家塑料加工厂污水直排,污染地下水,噪音扰民”问题后,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发现被投诉塑料加工厂为非法企业,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塑料加工厂采取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理设备、清理场地、清理原材料)措施,并报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执行到位。